㈠ 企業不願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
購買社保是一項涉及到職工社會保障的事宜,與個人和社會都有好處,所以首先要讓職工了解到購買的社保的益處,其次要了解到職工為何不願意買賣,比如有的職工認為在家裡(農村)已經購買了農村保險,就不願意再購買職工社保了,或擔心離職時所交社保金額不能取出或轉移。
員工不願意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原因:
員工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的原因歸納起來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地域原因。許多外地戶口尤其是農村戶口性質的勞動者認為自己不可能在企業所在的城市一直工作到退休,工作幾年如果回到家鄉或者到其他城市,社會保險轉移會很麻煩。因此,不願意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2、工資原因。許多勞動者的工資並不高,不願意在不多的工資中再扣除掉一部分錢繳納社保。
3、其他原因。這其中包括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由於與原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系,原單位一直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不願意轉出;有些地區政策是新的單位繳納社保(養老)前不得斷交,如果斷交,只有全部補交完畢後新的單位才能繳納社會保險,而勞動者不願意補交之前的費用從而造成新的單位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等等原因。
企業可以要求員工出具一份類似同意不交社保的承諾書來避免爭議:
很多企業如果遇到上述員工的情況,一般應該要求員工簽訂一份承諾書,內容大概是因為何種原因員工同意或主動要求企業不為其繳納社保,以後也不得因為企業沒有繳納社保與企業發生糾紛,一切後果自負等。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須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或將社會保險費直接支付給勞動者,勞動者事後反悔並明確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如用人單位在合理期限內拒不辦理,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應予支持。勞動者在沒要求公司辦理社保前,該承諾書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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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什麼情況下企業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對於已經調離本企業的員工和已經死亡的員工,企業是不給繳納社保險的,除此之外只要是在職的都必須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險。
㈢ 公司不為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員工應該怎麼辦
侯某大學畢業後到一家私營企業工作。公司與他約定每月基本工資1800元,試用期2個月,等過了試用期轉為正式職工後,再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然而試用期3個月後,公司也沒有為侯某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對此侯某應如何維權呢?
用人單位不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對此,職工可以採取以下措施:(1)明確要求用人單位立即辦理,並為本人補繳未繳納的保險費;(2)向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3)在知道用人單位未為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60日內,或者在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的60日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被單位辭退之日起計算),向市、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4)超過法定時效未被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依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給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員工應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反映情況,責令用人單位改正,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㈣ 企業為不是本單位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屬於什麼問題
用人單位不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社會保險費版征繳暫行條例》第 二十三權條的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 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對此,職工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明確要求用人單位立即辦理,並為本人補繳未繳納的保險費;
(2)向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3)在知道用人單位未為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60日內,或者在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的60日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被單位辭退之日起計算),向市、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4)超過法定時效未被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的,可以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訴。
㈤ 什麼情況下企業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對於已經調離本企業的員工和已經死亡的員工,企業是不給繳納社保險的,除此之外只要是在職的都必須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險。
㈥ 為什麼現在普遍公司都不願意給員工購買養老保險
這話並不對,公司里都是給員工購買養老保險的,這是規定只有一些小型的不正規的公司才不願意給員工購買養老保險,因為支出太大。
㈦ 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㈧ 關於企業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企業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員工可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為其參保社保或以雙倍月工資補償,如果單位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又不以雙倍月工資補償的,員工可以到企業經營管轄地社保局、勞動局投訴。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含義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