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社保領取退休金後還能享受遺屬補助嗎
可以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自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養老金與遺屬補助有沒有沖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㈡ 個人交養老保險,拿了養老金與個人的遺屬補住有沖突嗎
領取養老保險的同時是不能繼續領遺屬補貼。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准,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規定。
㈢ 遺屬困難補助和養老金可以同時領取嗎
不可以,享受遺屬困難補助費的條件之一就是未享受養老金。肯定要取消其中一項。
㈣ 遺屬補助與交養老保險是否沖突
完全不沖突,因為人的生命是無價。
㈤ 在社會養老中心辦的養老保險與再財政上領遺囑補助有沒有沖突
沒有沖突
養老保險是你個人獲得的一份養老待遇.
遺囑補助是國家對你家屬死亡給予的一份補助.
不過確實有些地方因有養老待遇而取消了補助.而且國家近幾年來已經不再新辦補助了.
㈥ 遺孀補助金和退休金沖突嗎
沒有,他們是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