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養老金並軌制
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回
Ⅱ 養老金並軌了待遇差距越來越大,為什麼
你好:
養老金並軌,是指同時調整養老金的時間並軌,(時間並軌)與待遇差距關系不大。
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來源於財政收入,俗話叫做 「吃財政飯」 ,所以不同。
Ⅲ 養老金並軌方案定了,並軌後到手工資有多少退休後能拿多少錢
並軌事機關事業單位也繳納養老保險,這就好比你一個朋友,以前他沒有繳納養老保險,今天他繳納了,你的退休金就會提升???完全沒有邏輯性,是完全無關的兩件事。。企業員工一直喊著並軌,並軌其實只不過是損人不利己的事,他們並沒有意識到企業員工退休金低不是雙軌製造成,而是卻決於企業,取決於企業為你繳納何種基數的養老保險,繳納的多,退休金自然高,企業員工退休金低的根本原因在於企業往往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那樣退休金怎麼可能高???
Ⅳ 養老金並軌對公務員,事業單位哪類人影響最大
不大。
養老金並不影響事業單位人員的優勢。
養老金並軌之後,無非就是事業單位公職人員退休之後領取的退休金和企業職工的退休金一致,可能會削弱了事業單位人員的部分優勢,但相對於企業職工,事業單位人員的優勢並不在於養老金的發放多少。
事業單位人員的優勢在於,你在事業單位干到40歲,只要不犯原則性的錯誤,沒人敢開除你,但如果你在企業干,到35歲,你可能會因為體力不夠,工作效率下降,企業因為效率問題會開掉你。
這才是事業單位的核心優勢所在。
Ⅳ 養老金的養老金並軌
據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人士透露,養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五方面推進「並軌」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將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對於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待遇問題,胡曉義並未提及。記者采訪發現,這一點是導致上一輪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沒能順利推進的糾結點,也是本輪改革方案設計時著重考慮的一個問題。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然而,近6年過去,由於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試點省市進展緩慢。
財政為改革「埋單」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來的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並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慮到政策推行的順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有可能在延遲退休政策之前啟動
Ⅵ 關於養老金並軌
這位朋友本來世上復就沒有什麼公制平的事情,而雙軌制在我們的中國已經存在了很長的時間。所以說這是這樣的事情,是不可能被消滅的。現在有所改革,現在他們也需要交納個人保險費用,但是還是比我們高很多,所以說這是很漫長的路,一般來說我們都是看不到希望。
Ⅶ 養老金並軌後,原企業退休的職工能上調退休金嗎
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和企業一樣的養老保險政策,是一項重要的舉措和制度,和企業的並軌,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公正。
這個政策的實施,和企業沒有關系,企業依然按照原來的辦法執行,因為企業已經實行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再進行改革。
因此,養老保險制度並軌,企業職工的退休金,依然按照原來的規定實施調整,沒有改變,
Ⅷ 養老金並軌有什麼好處
1、所以,總的來說,養老金並軌是好事,疏通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進出渠道,對企業職工來說,體現了公平性。養老金制度改革不僅降低那些沖擊社會底線的畸高保障,而且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讓公平處處體現。而且,養老金「雙軌制」在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養老金發放水平的同時,將公務員納入社會保險范圍,實行與企業職工相同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確保公務員和企業職工在養老金的繳納、享受上實行相同的制度,讓社會更顯公平。
2、說白了就是現在與未來的貧富差距的體現,等將來老人群體還是處於不一樣的生活環境還是貧窮)。現「事業單位」上繳的養老金比「企業人員」上繳的養老金高出4.5倍左右,在比個人自費繳納的養老金高出15倍左右。所謂「雙軌制並軌,是要求「當地企業和事業單位」上繳養老金達到相同數額」而社會養老問題還是沒有得到基本解決,因為國家不考慮佔全國的40%的無就業者當中包含30%的無力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百姓!
Ⅸ 養老金並軌時間表有嗎
國務院印發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源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根據決定,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這意味著,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的養老保險將轉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