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指2018年調整退休金(2017已經給你調整了),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基本版實現省級統籌,將權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㈡ 內蒙2016年退休工資調整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專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屬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㈢ 內蒙古2016年退休金上調分案細則什麼時間出爐
內蒙古2016年退休金上調方案已經出台。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內蒙古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內人社發[2016]4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現將我區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3.企業退休人員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月調整金額低於本人2015年月調整金額65%的,按照本人2015年調整金額的65%調整。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5%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二)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暫由原渠道支付,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後再進行結算。
2016年8月15日
㈣ 內蒙退休養老金漲多少
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決定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人均增加151元/月,全區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811元/月。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介紹,此次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採取定額調整、按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對特殊群體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整體上調,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基本發放到位;對於未納入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最晚也要在9月底發放到位。
內蒙古對高齡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的基本養老金標准上調予以政策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養老金標准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內蒙古明確規定:每名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增加47元/月,並按照退職人員生活費水平2%的標准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月,調整不足22.5元/月的,按照每人每月22.5元進行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㈤ 內蒙古行政事業單位退休的職工今年養老保險金上調嗎上調多少
內蒙古行政事業單位退休職工,2016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增加辦法如下:
一、調整對象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2、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照本人2015年12月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3、傾斜調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
法律依據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內人社發[2016]4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現將我區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3.企業退休人員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月調整金額低於本人2015年月調整金額65%的,按照本人2015年調整金額的65%調整。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5%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二)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暫由原渠道支付,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後再進行結算。
2016年8月15日
㈥ 各省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這個月都漲啦內蒙古是怎麼漲的
此次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分為三個方面。首先是「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其次是「掛鉤調整」,按照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按照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最後是「傾斜調整」,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可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同時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㈦ 2016 內蒙古 企業退休養老金多少
退休的養老保險金是根據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年限以及個人繳納部分和退休年齡等因素構成的,無法直接給出一個金額。
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1)喪葬費(2)一次性撫恤費(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