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
第一 養老抄金雙軌制就是單位和個人繳納分別不同的部分
第二 同時還有就是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相互補充的方式來繳納這樣更好的服務到相關的個人
第三 同時你還可以咨詢下相關的企業或者相關的部門做個了解和說明 電話是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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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養老金雙軌制是從那一年開始的 網頁版
雙軌制這個與計劃經濟下的勞動用工管理體制有關系。
1,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隨著企業用工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企業大規模覆蓋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的。當時,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出現經營困難,許多企業發不出退休金。有的企業用賣不掉的產品抵退休金,有的乾脆不給辦退休。在此背景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擴面,並提出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任務目標,解決職工「領不到養老金」這個最突出的矛盾。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
2,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由此可以看出, 實際上無論是國企還是機關事業單位(機關事業沒有經營收入,所有隻有財政撥款才能保障),最早其職工退休後的待遇都是有單位自行解決,後來國企負擔太重, 才引入社保制度,並擴大到所有用工組織。而機關事業單位由於種種原因,一直使用財政撥款下的單位自行解決的退休工資制度。
不過2014年12月23日上午,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首次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
③ 養老金雙軌制指什麼
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所謂「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 是兩軌道上跑的車,走的不是一條道。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2]
退休金雙軌制是當今中國社會最大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違背了社會主義宗旨,從制度上將中國社會劃分了兩個類似封建社會的社會階級,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職工規定了達到正常待遇三到五倍的超國民待遇,貶低了企業職工及其他從業者的社會地位與尊嚴,一定程度上激發了社會矛盾,並為青少年的樹立良好的職業理想產生了負面影響。因為機關事業單位不繳納或很少繳納社會保險,直接從國家財政支出退休金,所以從本質上來講,退休金雙軌制是一種歧視性的剝削政策,是以剝削所有納稅人為基礎的。
④ 養老金雙軌制改革在哪些省市試點
你好,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事試點~
⑤ 養老金雙軌制改革最新消息 如何算退休金
養老金雙軌制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首要問題,這個不解決頂互侈就儂腳疇協川茅好,其它的都是空話。從目前的進展來看,要解決這個問題,除非省市以上的領導能達成共識,強力推行(比如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否則很難成功。更重要的是,不能單單從事業單位入手,應該是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改革同步進行,否則事業單位改革也只能演變成加錢的鬧劇。
⑥ 養老保險雙軌制的改革
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
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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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養老金雙軌制是怎麼一回事兒
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
關於養老金「雙軌制」
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0月21日,關於雙軌制,企退職工退休金應年漲20%,六省市試點養老金並軌失敗。
前一種,按照現行的制度,公務員退休後能拿到退休前工資90%的退休金。後一種是由企業繳納占工資總額的20%,職工繳納個人工資的8%,退休後,職工養老金的多少就與個人和單位的繳費額直接相關,一般來說,按正常工作年齡,據相應的繳費比例,退休後每月拿到的養老金約為在職工資的60%。
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大的差異?
目前中國實行的就是「退休金雙軌制」,有兩套並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吃皇糧的人民公僕」的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養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從被訪者來看,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0000元。
調查顯示:
89%的網友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幅度和速度表示不滿,尤其對養老金「雙軌制」頗有微詞。網友認為,企業退休人員工資過低,如今工資的漲幅也遠低於機關、事業單位,導致收入差距越來越大。為此,應該公開企、事業單位退休員工資金錶,加大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漲幅,甚至徹底取消養老金「雙軌制」。
⑧ 解讀什麼是養老金雙軌制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與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當時主要針對城鎮企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員職工,而這兩者的養老保險制度並沒有實質性的差別,都是有國家和單位承擔大部分養老責任。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減輕企業負擔,我國開始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經歷了幾次分分合合,最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改為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負擔繳費的模式,即部分積累制的養老保險模式,也稱通脹結合的制度。而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仍然沿襲上世紀五十年代建立起來的退休制度,國家承擔養老責任,只有符合退休離休條件,就可以辦理從單位即國家財政中領取養老金待遇。 中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中,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城鎮企業職工兩大類人員採取兩種不同的養老保險模式,享受不同水平養老金待遇的養老保險制度。城鎮職工採取的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通過個人和單位繳費為主要籌資渠道,建立養老保險基金,國家作為責任主體,扮演者最後責任人的角色;職工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時候,從社保基金中核撥養老金;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採取的是國家承擔養老責任,具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個人無需繳納養老費,只要符合退休或離休條件時候,即可按月從單位(國家財政直接劃撥)領取退休金或離休金。這就是養老金雙軌制。 首先,雙軌制下的養老保險制度使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遠遠高於城鎮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下的養老金水平,引發了待遇水平差異帶來的不公平;其次,養老保險制度的雙軌制阻礙了統一勞動力市場秩序的建立;再次,雙軌制下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增加了財政負擔;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被稱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深水區或者雷區」。 上面就是什麼是養老金雙軌制相關的問題介紹了。相信您現在對什麼是養老金雙軌制已經有了一個了解。那麼您認為養老金雙軌制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呢?小編認為是很必要廢除的。相信無論對養老金虧空還是社會公平都是一個好的促進。
⑨ 養老金雙軌制是怎麼出台的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
退休金雙軌制時的工資、退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⑩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
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
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
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
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