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個人名義繳納養老保險與公司名義繳納,退休以後養老金的發放有何區別
先說說什麼是買斷好了。所謂買斷工齡就是指單位一次給予某員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然後將員工的社會保險關系與本公司脫鉤,從此,這個員工就不在與這個公司有任何關系,員工的檔案不在歸屬於這個公司,而是進入社會統籌管理當中。買斷可以有效減輕公司在退休員工方面的開銷,較少公司的經濟壓力,尤其對於那些破產重組的公司,為了甩掉公司的不良資產和未來的經濟包袱,買斷員工工齡是經常採取的一種方式。
而買斷工齡對個人是否有好處就要看公司到底給多少錢買斷你的工齡,以及除了錢以外有沒有其他的補償。對於某些運營狀況較好的公司,為了上市或其他原因也會出現買斷員工工齡,減輕未來公司經濟壓力的情況,但是這種買斷相對是良性的,對於員工除了給予金錢上的補償外,通常還會安排到其他的公司去工作。
接下來再看看社會保險個人繳納與公司繳納的區別,社保主要分為五項內容,其中主要是養老保險對於個人繳納與公司繳納有較大區別,其他幾種要麼不允許個人繳納,要麼個人繳納與公司繳納的數額基本相同,享受的待遇也基本一樣。
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數額低於公司繳納數額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個人繳納的繳費基數較低,通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到100%,而通過公司繳納養老保險,要求的繳納基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100%到300%,這就是為什麼你父親通過公司繳納養老保險,要比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每年多出3000多元的主要原因。
社會養老保險,雖然類似大鍋飯的類型,不過仍然是採取多交多領少繳少領的基本原則,否則就會有失公平。自然通過企業繳納的人退休後就會比個人繳納的人每月多領一些,具體能多領多少根據各地有所不同,但通常來說,企業退休人員每月退休金可比個人繳納退休人員多出30%左右。而且每次養老金上漲時獲得的漲幅也要高一些。
企業繳納的養老金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個人繳納部分進入個人賬戶,這部分是屬於你個人的,如果有需要可以全部或部分領取(某些地方規定,如果罹患重大疾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額支取作為醫療之用),另外一部分是企業繳納部分,這部分養老金會進入社會統籌賬戶當中,不在歸屬於某個個人,而是公全社會的退休人員共同使用,這部分的錢說白了就是給了社保中心,社保中心用這些錢去做投資,賺更多的錢,由於現在繳納養老金的人,要到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後才會開始領取,而且到時候領取的數額也要高於現在每月的繳納數目,此外這么多年的通貨膨脹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因此社保基金是需要有效增值的,如何增值呢?就只能靠社保中心用社會統籌基金去投資,換取收益,獲得增值。
不清楚你父親今年多大年紀,還有幾年退休。不過單位允許你父親繼續通過單位渠道繳納養老保險,本身是件好事,也是為了你父親真正退休後可以多領取一些養老金才這么做的,所以我建議你還是繼續在單位繳納到退休較好。
純手工打字,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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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企業繳15年社保,和個人繳15年社保,退休時哪個養老金多
在企業繳納了15年的社保,和個人繳納15年的社保,退休的時候,哪種人的養老金更高呢?
第一:國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退休時按月領養老金,是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記入個人賬戶金額、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的,養老金的計算辦法是一套統一的公式,起決定性作用的是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體現的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第六:舉例說明
如果兩個人,甲是在職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乙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只要這兩個人在一個參保統籌區,參保繳費年限一樣,記入個人賬戶的金額一樣,性別一樣,退休日期一樣,社保局為他倆退休時確定的按月領取的養老金肯定是一樣的
最後,不管是什麼情況,都需要根據自己當地的實際規定來操作,希望大家都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③ 企業如何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啊都要什麼手續啊
繳納養老保險,即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保定市參保手續:
一、申請條件: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在保定市工商局注冊、市(區)地稅局辦理開戶的相關單位,可申請到市社保所或開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二、辦理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前三個證件的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
4、開戶許可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6、單位公章;
7、需要提供的其它證件和資料。
三、辦理地址:保定市東二環1539號人才大廈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定市社保所、保定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所
四、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聯系電話:
保定市社保所:5077068
保定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所:2037686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
④ 企業如何繳納養老保險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
⑤ 企業養老金怎麼交
養老保險是企業的一項福利,那麼企業如何交養老保險?這是一個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因為養老保險關系著人們的養老,如果沒有良好的繳納方式,其實是對於人們無法帶來保障的,那麼我們今天就來看看社保中的養老保險,企業和員工究竟都需要承擔多少費用?在未來的使用中,可以領取多少的養老金?其實對於養老保險的繳納的問題,是一個社會需要關注的問題,也是職工個人需要關心的問題,在養老保險的繳納中,企業需要承擔員工上個年度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這部分的資金將會打入到用戶的個人賬戶中,雖然具體的比例,各個省市會有一些不同,但是大致是一樣的。
而在一些省市,比如直轄市和自治區中,由於離退休人數是非常多的,在這個時候,養老保險需要承擔比較大的金額,在企業繳納的保險時候,如果超過了上一個年度員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就要進行申報,獲得勞動部和財政部的審批之後,才能夠按照超過百分之二十進行繳納,企業如何交養老保險?其實不同的企業確實是有一定的差別的,在繳納的時候,個人部分一般是百分之八,而員工的部分一般是百分之二十,而目前的繳納方式中,員工的繳納比例有提升的趨勢,人們要密切的關注當地的政策。
而一些地區是按照百分之十一讓員工來繳納養老保險的,而這部分的金額是直接打入了更人的養老賬戶中,其他的部分有企業來支出,也是直接打入到用戶的賬戶中,個人比例逐漸的提高,而企業的比例已經有降低的趨勢了,在個人賬戶中,也會參考每年的銀行同期利息計算,讓用戶的賬戶也是可以獲得收益的,專款專用,因為是養老保險,在繳納之後是不能提前支取的。企業如何交養老保險已經明確了,那麼我們就需要了解未來的使用。
職工發生工作的調動的時候,是可以將個人的養老賬戶進行轉移的,如果是職工死亡活著是退休人員死亡,那麼在繳納保險的時候,個人賬戶的繳納部分就可以用來繼承。在個人和企業共同繳納費用達到十五年之後,在退休之後,就可以從社保中領取養老費用的了,按照月份進行領取,其實也是可以對於人們帶來充分的保障的。企業如何交養老保險中這個問題是需要及時注意的,並且需要按時進行費用的繳納。
企業如何交養老保險非常明了,那麼我們可以領取的養老金怎麼計算呢?退休時候,基本的養老金就是當地上一個年度的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而個人賬戶中,可以獲得的金額是賬戶的儲蓄金除以120,也就是說你繳納的費用越是高,獲得的養老保險的金額就越是多,如果在退休之後,自己的繳納沒有達到15年,那麼這項金額會全部的退給用戶。
⑥ 企業交納的社保對個人今後退休金有什麼影響
現在計算退抄休費的辦法襲,是根據本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以及繳費的年限和社會平均工資綜合計算的,你繳納的養老保險,存入個人賬戶,在計算退休費的時候,按月計算到你的個人養老金中,逐月發放,(一般是按照139個月平均發給),單位的繳費全部作為統籌資金,你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僅僅是退休費的一部分,並不是全部,其他項目,由統籌資金發給,構成你全部的退休費,統籌資金,還要承擔你今後退休費的調整,發給取暖費,以及去世之後死亡的喪葬費,撫恤金等等,所以說,單位承擔的部分,你也是按月得到的。只是根據情況不同,條件不同,得到的多或者少的問題,不足的部分,國家給予補助,退休人員去世之後,個人賬戶沒有領取完的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樓上所說的不如商業保險,是大錯特錯,你看看他們商業保險的人,是參加社保還是參加商業保險就知道了,既然商業保險好,為什麼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也參加社保呢??商業保險屬於商業行為,不賺錢是不做的,商業保險,只能作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而不能作為養老保險的主體。
⑦ 企業如何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單位辦理養老保險基本程序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身份復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准確。(一式二份)。
4、養老保險徵收比例:從2004年元月份開始施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單位繳費
比例由23%下調至22%,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
總的繳費比例不變。外企、私營企業、單位繳費比例仍為20%,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
外來務工人員,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個體流動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5、繳費標准為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及各類補助),職工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
60%按60%繳費,高於社平工資60%按實際工資繳費。繳費工資最高封頂數為社平工資三倍。
6、根據單位填報,由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產生單位編號、個人編號、應收應付帳。
(7)企業繳存養老金投資擴展閱讀:
四個層次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
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
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
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
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⑧ 企業養老保險和事業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繳費及收益方式有什麼不同
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之間的相互轉換,使勞動者充分享受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此舉可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擴大年金計劃覆蓋面,解決現行企業年金制度存在的稅收公平性問題,促進企業年金的發展,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
[關鍵詞]個稅遞延養老保險稅收優惠
一、研究背景
隨著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障體系分為三個層次:第一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是企業年金保險,第三是商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以滿足基本生活保障為目標的制度安排;企業年金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為了彌補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不足,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生活水平為目的而建立的養老保障制度;商業養老保險是個人為了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而進行的自我補充。目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正在逐步完善,2009年將實現省級統籌,2012年將實行全國統籌。養老保障體系第一層次的完善為第二層次的企業年金的發展留出空間。2008年12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研究對養老保險投保人給予延遲納稅等稅收優惠」,預示著我國已經進入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不斷完善的過程。
2009年3月,國務院通過了「上海市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其中,涉及保險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在上海建立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所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養老金時再繳納稅款的一種個人年金計劃形式的養老保險方案。由於勞動者在職時的收入普遍高於退休後,投保人在購買保險和領取養老金時所處不同時期而導致的邊際稅率差異,將使投保人能夠享受很大的稅收優惠。
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作用
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對於解決職工退休後工資替代率偏低,解決企業年金制度導致的稅收不公平和解決保險業面臨的發展問題具有重要作用。
1、解決職工退休後工資替代率偏低的問題。現階段我國大部分職工僅擁有基本養老保險,使職工退休後工資替代率偏低,退休後的生活水平與退休前相距甚遠。基本養老保險只能滿足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遠不能滿足更高層次的養老需求。尤其在「養兒防老」已逐漸成為歷史的今天,勞動者的工資替代率較低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國應該發展包括企業年金、個人養老保險在內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對參加個人年金計劃的勞動者給予稅收優惠,由國家和個人共同出資建立個人年金賬戶,對於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和鼓勵勞動者加入此項個人年金計劃具有重要作用。
2、解決企業年金制度導致的稅收不公平的問題。由於我國對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實行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目前有條件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主要為具有壟斷優勢和員工收入水平較高的大型國有企業、大型金融機構和知名跨國公司,大多數地方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事業單位因經濟條件限制基本上與企業年金制度無緣,從而造成了有條件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或機構享受稅收優惠、大多數尚不具備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企事業單位的員工面臨諸多養老難題的不公平現象。企業年金制度不僅未能消除我國企事業單位之間日益嚴重的收入差距問題,還擴大了不同企事業單位員工之間的養老保險差距。通過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所有勞動者均可參加此項養老計劃,即都可享受國家稅收優惠,這將緩解在企業年金制度中存在的公平問題,推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3、解決保險業面臨的發展問題。我國養老保險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養老保險方面的法規、制度建設滯後,使補充型養老保險業務發展緩慢。目前,作為養老保障體系第一層次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證老年人溫飽需要,作為養老保障體系第二層次的企業年金僅覆蓋5%左右的勞動者,作為養老保障體系第三層次的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更是嚴重不足。但是,面對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提速,以自我保障為主要形式的補充型養老保險市場潛力巨大。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不僅可以提高勞動者的養老保障水平,更可以帶動補充型養老保險的發展,從而使我國的保險業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三、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內容
(一)、稅收優惠
在對年金計劃征稅時,通常面臨以下三個問題:⑴雇員個人向年金計劃的繳費是否允許從應納所得中扣除,免徵個人所得稅。⑵當年金計劃取得投資收益時,是否對其徵收所得稅。⑶當退休雇員從年金計劃領取養老金時,是否要對這筆養老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這三個可征稅點的差異,分為了8種類型,其中E表示免稅,T表示征稅,即為TTT、TTE、TET、ETT、TEE、ETE、EET、EEE。採取EET的稅收優惠模式是一種現實可行的方案。即允許投保人從其稅前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繳費額,並減免養老金投資收益所得稅,在領取養老金時則徵收個人所得稅。因為該模式是繳納時免稅,支取時繳稅,所以將提高勞動者加入年金計劃的積極性。
(二)、相互轉換
我國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的雙重轉型,造成職業選擇自由度的擴大和職業流動率的提高。企業年金以企業為組織單位,該模式必將成為我國年金市場發展的制約因素,所以年金制度應進行整體的統籌安排。
我國應加強企業年金與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之間的聯系,使之成為年金制度中互補的兩部分。在實際中,擁有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賬戶的勞動者,當其與原單位解約,來到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後,其原來的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賬戶可以作為現單位的企業年金賬戶繼續使用,從而實現了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的相互轉換。由於其繳費方式都是DC模式,同時年金資產的運作與監管也相類似,所以相互轉換的制度較易建立。
(三)、投資運作
企業和職工作為委託人,將職工的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賬戶交由受託人管理,受託人對資產進行全面監管。同時,受託人在法律的框架下,分別和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簽訂委託合同,形成委託代理關系,通過功能外包實現對年金的有效運作和監管。
保險公司可以取得除託管人外的其他三個執照。在投資運作方面,保險公司相對於銀行、證券公司的優勢在於:銷售能力強,業務增長迅速;產品多樣化,能夠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提高市場效率。而且保險業在年金市場上佔有先發優勢,積累了較多的客戶資源和管理經驗。所以保險公司應作為年金賬戶投資運作的主力軍。
四、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意義
(一)、完善養老保障體系
通過稅收優惠鼓勵勞動者加入年金計劃,既可以擴大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覆蓋面,又將增加養老保障的層次,所以此舉在橫向和縱向兩方面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這會減輕投保人未來的保障壓力,從而緩解由人口老齡化所引起的社會矛盾。
建立此種政策型養老保險將促進基本養老保險與年金之間的協調。隨著年金制度的發展,整體養老保障程度得到提高,國家可以適當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從而緩解當前企業所承擔的基本養老費用過高的情況,將改善企業經營狀況,增大其盈利能力,促進經濟發展。
(二)、促進市場繁榮
遞延型養老保險將使保險公司的養老險業務直接受益,豐富保險公司的盈利模式,提升公司業績。同時養老保險是長期保障型險種,將促進保險公司產品結構的優化,提高公司經營的穩健性。
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可減輕勞動者因未來保障不足所產生的焦慮,從而減少家庭預防性儲蓄,增加當前消費。而在經濟發展相對蕭條的時期,又可通過支付養老金等方式維持一定消費水平,為經濟適當升溫。
隨著年金賬戶中資金的積累,一方面資金投入證券市場會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繁榮,另一方面資金在固定資產中的投資會促進我國經濟建設。
(三)、刺激企業年金的增長
將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納入到年金框架中,其最大優點在於促進企業年金的發展。企業年金的繳費包括個人、企業和國家三方面,與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相比,企業年金使職工享受更多優惠。由於當前的企業年金制度只存在於一些大型企業,所以大部分勞動者並不了解企業年金。但如果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得到普及,那麼更為優惠的企業年金將得到勞動者的認可。因此會形成使勞動者到擁有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去工作的激勵作用。所以,一方面企業更願意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吸引人才,另一方面則是留住現有人才的必要措施,這種對企業的激勵作用將促進企業年金發展。
五、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可行性
(一)、稅收方面的可行性
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能否實施的關鍵在於稅務部門的態度。一是此種延遲納稅與我國現有稅法相抵觸。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居民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在領取養老金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繳稅方式恰恰相反,在購買時允許稅前扣除,但領取養老金時需要補繳稅款。因此該政策的落實還需要一定時間來改變稅收方式和政策,建立健全的相關法規。二是建立稅收優惠政策需要考慮國家的財政承受能力及政策的長期影響。我國近年來財政收入持續增長,而且稅收的增長高於GDP的增長,且個人所得稅在我國稅收中所佔比重不大,所以實行延遲納稅對我國的即期影響不大。就長遠來看,政策實施後保險公司的業務量會大增,保險公司的營業稅、所得稅會增長,這對個人所得稅方面的減少有一定彌補。同時由於對當前消費的刺激,帶動消費領域稅收的增長,該政策會對未來的稅收產生遞增作用。
(二)、政策方面的可行性
雖然現行企業年金制度中沒有對個人繳費部分進行稅收優惠,但無論從國際經驗還是學術討論來看,對其實行稅收優惠已是大勢所趨。
而且企業年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的稅率應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稅率比例保持一致性,這樣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性。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可以依託於已建立的企業年金框架,其繳費部分、投資運作部分、國家的優惠及監管部分,都已有了相對成熟的機制,因此改革成本相對較小。同時企業年金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相互轉換制度的建立,將實現企業年金計劃和個人年金計劃的融合,這將有利於國家對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統籌。
(三)、市場主體方面的可行性
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只需增加對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賬戶的管理。另外還可能因勞動者保障水平的提高而使企業所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水平降低,緩解企業的經濟壓力。但會對企業產生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壓力,當然從長久看待,此舉會促進企業發展。由於保險公司存在著巨大收益,所以一定會大力推廣此種保險。對於勞動者,國家還需加大宣傳,使更多勞動者了解到此優惠政策,從而促進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開展。國家應適當提高繳費率最高限度,與企業年金總體水平相當。當然這會加大職工的經濟負擔,所以應允許職工按照自身經濟實力選擇合適的繳費率。
六、總結
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之間的相互轉換,使勞動者充分享受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此舉可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擴大年金計劃覆蓋面,解決現行企業年金制度中存在的稅收公平性問題,促進企業年金的發展,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進而解決我國老齡化社會時期的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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