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黑龍江省養老保險新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黑龍江省政府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② 黑龍江關於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部分參保人員待遇政策的通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浙江省人社發2011【222】號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浙江省財政廳文件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部分參保人員待遇政策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的意見》(浙發2011【19】號)精神,為繼續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省政府同意,對部分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人員的養老金待遇享受政策進行調整。
一、調整范圍對象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下列人員列入調整范圍:
(一)曾經從事鄉村醫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農村電影放映員等城鄉居民;
(二)原下鄉知青(含分配在農場、兵團當職工的知青,下同)。
二、調整待遇標准
(一)曾經從事鄉村醫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農村電影放映員等人員,按其在我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原在崗工作時間,增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增發標准為原在崗工作時間賬戶化額度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記發系數確定(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對應年齡的計發月數執行)。原在崗工作時間賬戶化額度,以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條件時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原在崗工作時間計算。繳費年限養老金月增發標准按認定的本人原在崗工作時間分段計發,計發標准與其他參保繳費人員相同。
本通知下發時,已參保繳費尚未達到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的先確定,其原在崗工作時間,待其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條件時,按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原在崗工作時間計算賬戶化額度,增發個人賬戶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按本人實際繳費年限與原在崗工作時間之和計發。
(二)選擇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原下鄉知青,按其原下鄉勞動時間,增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具體辦法同上。
(三)鄉村醫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農村電影放映員其原在崗工作時間和原下鄉知青下鄉勞動時間,按本人在年滿60周歲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實際從事相關工作的時間和下鄉勞動的時間計算(不滿1年按1年計算,超過60周歲後的年限不計算),原在崗工作,下鄉勞動時間和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之和累計不超過44年,城鄉居民養老金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員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後個人賬戶中資金余額繼承辦法按《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66】號)規定執行。
三、審核辦法
(一)鄉村醫生……(下略)。
(二)民辦教師、代課教師……(下略)。
(三)農村放映員……(下略)。
(四)原下鄉知青的下鄉勞動時間,按本人戶口由城鎮遷入農村至遷回城鎮或按政策規定可以遷回城鎮的時間確定。其身份和時間由當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核確定。
各市、縣(市、區)衛生、教育、廣電、文化、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應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和相關原始證明材料進行審核、認定和公示。公示完成後,將正式核准當地人員名單送當地人力社保部門社保經辦機構,並報相關人員的省級主管部門備案。具體的審核認定實施辦法由各市、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審核認定工作於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發放辦法——(下略)。
五、其他類似人員——(下略)。
各市、縣(市、區)要繼續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這項重大惠民政策,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工作。此次部分人員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調整完善,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跨度長,各地要認真組織本地區實施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認定范圍和標准,督促檢查政策落實到位;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這項工作基本原則和政策內容的宣傳,促進城鄉居民對待遇調整完善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時,要注意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有關部門報告。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011-7-20
③ 誰知道最新的黑龍江省關於養老保險的規定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實施行政審批依據:①《國務院切實版做好權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8號)第四條「……對基本養老金計發標准要認真進行清理,凡屬國家規定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必須保證足額發放;……」②《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貫徹落實國務院國發[2000]8號文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黑政發[2000]75號)第四條「……全省要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未經省政府批准,各地不得擅自增加統籌項目。」③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業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通知的通知》(黑政辦發[2001]50號)第二條「……確需調整統籌項目的,特別是對原執行統籌項目少於省定統籌項目需要調整增加的,都要按省規定報經省政府批准。」行政審批條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統籌項目條件,各市(地)、系統原來應納入而未納入的統籌項目。需要提交材料:市級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交的調整統籌項目報告、有關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規定文件以及省政府的批示。審批時限:一個月。
④ 黑龍江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為何黑龍江的養老保險會出現高虧內空?據國家統計容年鑒數據顯示,黑龍江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由2010年的268.8萬人增加到2016年的457萬人。一方面是增長的退休人員,另一方面是流失的社保參保人員。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黑龍江省凈遷出人口達322.5萬人,其中30-39歲的遷出最多,佔比32.6%。
⑤ 黑龍江農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文件黑政發〔2009〕102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基本原則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和農村居民自願參保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二、任務目標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面達到全省縣(市、區)總數的10%左右,參保人數佔全省農村居民總人口的10%以上。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年擴大試點范圍,早日實現全覆蓋。三、參保范圍試點縣(市、區)行政轄區內具有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自願參加新農保。四、基金構成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年繳費標准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試點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標准不得超過1000元,參保人按年度自選檔次一次繳費,至60周歲止。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可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原則上補助每名參保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元,對每名參保人的累計補助不超過4萬元;超過標準的,由試點縣(市、區)匯總後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批。(三)政府補貼。1.中央財政補貼。基礎養老金暫定為每人每月55元,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今後將根據國家調整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標准視財力情況進行調整。2.地方財政補貼。農村居民參保繳費時,地方財政給予參保人定額補貼。補貼標准為:年繳費100元補貼30元;年繳費200元補貼35元;年繳費300元補貼40元;年繳費400元補貼45元;年繳費500元
⑥ 黑龍江省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6年黑龍江省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准,裡面有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每月領取多少錢(計算方式)等等相關說明。由於新政策暫未出台故繼續沿用2015年度的說明。希望你們滿意。如有變動,請以官網發布的消息為准。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新中國建立以來的首部《社會保險法》開始實施。該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領取標准: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