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不是鐵飯碗
一是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過去都是「鐵飯碗」,以後要全面實行聘用制,許多事業單位還有編外人員,在一個單位到底使用什麼樣的人事制度,這個制度要規范。二是工資制度改革。現在大家都知道基本工資制度已經改革了,但是按照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的規劃,還要實行績效工資制。績效工資已經在義務教育中小學教師中陸續開展,其他單位也要陸續開展。
三是財政投入體制改革。根據大的3類、小的3類分別情況,通過不同的投入機制,既保證事業單位的公益性,又使人員福利得到保障。
四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在科學分類基礎上和這些改革配套進行的。「如果沒有人事制度改革,什麼關系都搞不清楚就談不上養老保險怎麼改革。如果沒有工資制度改革,配發養老金的基數是什麼,也談不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沒有財政投入體制的改革,也不知道資金來源到底是什麼配置,這幾項改革是相互聯系的。
針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一改革絕不是為財政甩包袱,大幅度降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也是沒有根據的。
認為事業單位改革是為了財政甩包袱,二是認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大幅度降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水平。這都是誤解。無論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從來沒有削減事業單位投入的安排,只是說根據事業單位科學分類的要求,科學調整投入機制。所以說,為了財政甩包袱,要大幅度降低退休人員待遇水平,都是沒有根據的。」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個綜合配套的改革。事業單位的分類是整個改革的前提,現在分類正在進行。
事業單位是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一直延續下來的,但隨著發展,它的門類越來越龐雜。按照新的分類方法,有一部分事業單位實際在從事行政執行功能,它應該算作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基本上是行政機關的執行單位。還有一批事業單位已經在市場經濟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實際上是企業性質,根據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則,它應該納入到企業一類。真正的事業單位是從事公益性服務的單位,當然根據執行公益性功能程度的不同,還可以分成幾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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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經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證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出台,方案正式下發至上海、廣東、山西、浙江和重慶這五省市作為試點。下面讓我們一起看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歷程與現狀。
「悠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險計劃,涵蓋原位癌和30種重疾保障(一)、發展歷程
現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1955年,成型於1978年。從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工實行與企業一樣的養老保險制度起,到90年代初期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改革,再到2008年國家再次啟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走過了一條漫長的發展路程。2011年7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仍未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納入國家法律法規,雖歷經20餘年改革,使其仍處於十分零碎、半原生狀態。
(二)、現狀
1.改革緩慢,法律依據可操作性不強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當前養老保障體系建立與完善的依據是國務院決定及部門文件,如國發[2005]38號、國發[2008]10號等,缺乏由全國人大制定的綜合性立法,導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依據的權威性不足,規范性和嚴肅性遭到利益群體的挑戰。《憲法》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此中有養老「權利」和「社會保險」說,但其條文因其過於原則而可操作性不強,在實踐中難以有效發揮作用,一部立法層次更高、條款更細的綜合性立法或能較好地解決此問題。
2,覆蓋面小,社會統籌層次低,社保基金負擔沉重
由於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政策,各地參保范圍不盡相同。就筆者所在城市,不同的區市參保范圍也大不相同,有將公務員納入養老保險范圍的,還有的僅限於自收自之支事業單位的。而就全國而言,大部分城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只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合同制工人、鄉鎮聘用制幹部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其覆蓋面小,且統籌層次低。受事業單位編制體制和老齡化社會的到來等因素的影響,新參加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呈逐年減少趨勢,而退休人員卻逐年增多。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養老保險基金將出現入不敷出的狀況。養老保險「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的原則,在職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也將會越來越高,養老保險基金的負擔也越來越沉重。其次,目前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退休後其養老金仍按退休前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養老金,並且調資根據退休前職務級別確定。養老金與本人繳費的多少不掛鉤,缺乏社會共濟性和統籌性,無形中加大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額。因此,在養老保險基金統籌水平較低的情況下,基金負擔也會更加沉重。
3.參保意識淡薄,基金徵收困難
一是由於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度的強制力不夠,人們對養老保險的強制性和共濟性缺乏認識,甚至將其等同於商業保險,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認為退休後都是由財政拿錢養老,沒有必要搞養老保險。二是由於目前部分地區經濟欠發達,政府部門將有限的財力主要用於建設,而對於屬於長期效應的養老保險的繳費重視不夠,一拖再拖,不按時足額繳納,欠費的現象較為突出。但又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范、督促和處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於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狀況,故此基金徵收困難。
4.缺乏資金營運機制,基金保值增值困難
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安全與否直接關繫到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因此,為了保證基金的安全,政府一直採取比較謹慎的態度,規定養老保險基金只能存入國有商業銀行,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銀行按同期居民儲蓄存款計息,並入基金,只可以用積累資金的一部分購買國家發行的債券。由於缺乏有效的資金營運機制,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物價水平的上升,原有的基金就難以保值甚至逐漸貶值,難以保證基金的長期平衡,不利於維持社會保險制度的穩定與投保人的利益,勢必會造成以後基金的缺口加大。
(三)、六大主要任務
致癌因素不可避免,「周全保」防癌險讓您從容應對未知風險1、推進制度建設。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完善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保障政策,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大力發展補充保險。有哪些比較好的老年防癌險,哪款保障更好?看看今年保險公司排名前10的熱銷保險:10大保險公司熱銷老人防癌保險盤點
2、加快城鄉社會保障統籌。整合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和經辦管理資源,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建立有效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3、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保障人群實現基本覆蓋。完善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政策。
4、逐步提高保障標准,縮小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差距。統籌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普遍開展和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逐步提高各級財政補助標准,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左右。
5、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
6、加強社會保障管理與監督。嚴格基金監管,維護基金安全。加快社會保障管理服務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步伐。
目前,《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已經印發,試點地區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探索,建立職業年金制度,保證改革後退休人員待遇。此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內容是,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下調至與企業一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關繫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受到廣大群眾的關注。網民對養老金改革方案共同的心聲是公平、公正和平等。由此可見,只要改革惠及百姓、利於國家,改革就會得到人民的支持。
C.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的。
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十二條 加強組織領導。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社會各界准確解讀改革的目標和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此項改革順利進行。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製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本決定的實施意見,加強對改革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本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決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決定執行。
(3)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要改革擴展閱讀: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三條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