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部分基數是什麼
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部分基數是指個人帳戶基金和統籌基金。
社會統籌由國家、單位專和個人共屬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採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
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其目的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特點
統籌工作,一條線發號施令,成了解決「五多」問題的一劑良方。把上級的指示要求、本級的工作、基層的需要綜合起來通盤考慮,有效防止了工作撞車、資源浪費等現象。
開展「學法規、用法規、守法規」活動,不斷強化領導機關法規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有效防止了「五多」問題。先後叫停了多個未按程序辦理的業務工作和臨時性動議事項,較好地減少了基層忙亂。
指根據國家規定,由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以及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來源的收入,包括:單位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貳』 個人養老保險統籌部分如何繳納
到當地區縣(有抄些襲地區是鄉鎮)社保局辦理,社保總繳費金額是當地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的28%,其中20%進統籌帳戶,8%進個人帳戶,你只需要向你的社保繳費帳戶存足夠的錢,社保局會自動按比例把錢存進各個帳戶的!
『叄』 養老保險里的統籌范圍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統籌是就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
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
各險種的統籌基金都是分別管理的,即各險種有各自的統籌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是這次改革所明確的一個重要原則。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的建立與使用有四個方面的具體規定:
一是建立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劃入個人帳戶;單位繳費按30%左右劃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建立統籌基金。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3)養老保險統籌部分擴展閱讀:
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
參保人員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為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為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也就是說,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屬於參保人員個人所有,而社會統籌部分的資金屬於統籌區的所有參保人員。因此,在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區轉移時,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可以順利轉移或者一次性取出,而社會統籌部分則不能轉移。
『肆』 個人養老保險,完全是個人繳納全部保險,為什麼還要拿出去一部分做統籌
因為退休的時候,國家從統籌中給的更多。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個人可以補齊,依法享受養老金待遇,不補的話,退回個人繳費,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國家對於調整退休年齡的政策,一直還在調研,但即使沒有退休就死亡,社會保險也會返還個人繳費本息,所以個人繳費並不受損。
3、綜上,你自己認為在哪方面還會有虧呢?況且從2014年起,公務員也同樣參加養老保險了。
『伍』 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部分轉移不了會對個人有什麼影響急!謝謝……
它的直接後果就是,影響到你退休時社保基金的領取。 補充: 補充一下,你是指個人賬戶社保金可以轉移,而單位為你交的那塊不能轉移嗎?如果是這樣,它將影響你的社保基金基數,將來領取社保資金會受到數額的影響。 追問: 不是說那個單位交的有一部分是屬於社會統籌,通俗的講就是大家分享嗎?既然是這樣,那我轉出以後享受不了轉出地的社會統籌部分,但是可以享受轉入地的社會統籌部分,不是沒多大差別的嗎? 回答: 抱歉,才回答你的追問。單位交納的統籌基金,06年以前有一部分是計入個人賬戶的(06年以後單位繳納的全部都不再計入個人賬戶)。所以你在辦理社保轉移時,只給你轉個人繳納部分,不給轉移以前單位繳納的,並已計入你個人賬戶的社保金,就會影響你的社保基數。 追問: 哦,我還想問下,社保金是怎麼回事呀?謝謝…… 回答: 簡單的說,就是在你達到退休年齡後,由社會保險機構給你發放的退休金。 追問: 我之前只交了一年,現在轉回家去了,只一年而已,影響大嗎? 回答: 應該說影響不大。
『陸』 養老保險中的社會統籌是什麼意思啊
養老保險中的社會統籌,就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
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
參保人員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為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為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也就是說,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屬於參保人員個人所有,而社會統籌部分的資金屬於統籌區的所有參保人員。因此,在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區轉移時,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可以順利轉移或者一次性取出,而社會統籌部分則不能轉移。
現收現付制的優點在於,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與當前的平均工資掛鉤,經常進行調整,使之能夠適應當前的生活所需,為退休人員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基金積累制的養老保險,則因未來通貨膨脹、投資收益等風險,不如現收現付制那樣穩定。
個人賬戶部分體現差異,社會統籌部分體現平均;社會統籌部分針對現實需要,個人賬戶部分針對歷史積累。只有這兩部分結合起來,養老保險才能完整。
『柒』 基本養老保險統籌主要包括哪些范圍
"統籌范圍"和跨"統籌范圍"分別指省內和跨省。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並且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轉移辦理流程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