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從農村召工人進企業單位就是合同制職工能參加養老保險嗎
應該給交社保,有五險,包括養老保險
⑵ 農民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能否視同繳費
農民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只有你的繳費年限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只有正式工人才有視同繳費年限。
⑶ 農民合同工的養老保險
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或繳費年限。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2002)323號】
提示:要查找93年繳納保險的手冊。
⑷ 農民合同工當時有社保嗎
農民合同制職工如來何參加基自本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內的用人單位的所有職工,包括農民工,都應該參加養老保險,履行繳費義務。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制職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保管其個人帳戶並計息,凡重新就業的,應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也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根據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申請,將其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凡重新就業的,應重新參加養老保險。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⑸ 全員合同制工人可以一樣享受養老保險嗎
全員合同制工人可以一樣享受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養老金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⑹ 農民合同制工人社保
農民工繳納的社保和其他職工繳納社保一樣包括養老、生育、失業、工傷、另外還有一個醫療保險,這些繳費比例除了失業保險有區別以外,其他的基本與城鎮職工是一樣的,失業保險農業戶口個人不用繳費,城鎮職工需要繳納(比例根據各地區而地,因為每個地方有所不同)在領取失業金的時候城鎮戶口也是按月領聚,農業戶口則是一次性領取,金額基本都會少於城鎮職工。城鎮職工繳了社保以後一般在退休前都不可以提取,而農業戶口在停保以後可以支取,支取金額只有自己繳納的部份,而公司繳納部份則會繳入社會統籌。
⑺ 農民合同制工人在1992年為什麼不能上養老保險
在國家實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前,農民合同工,是不計算工齡的,所以沒內有視同繳費年限,從實行繳納容養老保險制度之後,按照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計算,從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之後,不存在農民合同工,統一叫做合同制職工。由於各地實行養老保險繳費政策時間不一致,以當地的規定時間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