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金補發標准
退休金補發標准:1、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補發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補發3元。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補發10元;廣西對在58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職工每月補發4元。3、高齡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各地對已經高齡的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如廣東省2017年對年滿7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對年滿70歲不到80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補發50元,年滿80歲的每人每月補發70元。
⑵ 退休手續辦晚了,養老金能補發嗎
答案不會重新發給你。一般來說,退休人員可以從退休後的第二個月開始領取他們的第一筆養老金,所以我們也可以理解,如果你符合退休要求,你越晚辦理退休手續越不好。由於這一時期的養老金不會重新發給你,提醒所有退休人員在生日以後退休,否則將少領幾個月的養老金。
這樣,我們在處理退休金方面就不會有任何延誤,否則我們真的會蒙受重大損失。如果你是一個企業的員工,你最好提前通知你的工作單位,盡快為你辦理退休手續。因為企業員工不需要自己辦理,只要提供相關材料,企業會為你辦理一次手續,你就可以放心享受退休福利。
⑶ 好消息,這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會補發,看看有你么
是真的,養老金已經上調。據統計,湖北省有500多萬退休人員符合本次調整范圍,調整到位後人均基本養老金增加5.5%。 6日從省人社廳獲悉,湖北省2017年1月1日起,對於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體現公平,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退休金調整通知 省人社部門介紹,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借鑒兄弟省份做法,湖北省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於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相同的調整辦法,標志湖北省朝著建立統一的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邁出實質性的一步。相同的調整辦法,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由於參加工作時間早晚、退休時間早晚、繳費年限長短、年齡大小、水平高低的不同,每個人的增加金額有所差別。
⑷ 湖南省婁底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何時調整
2016年湖南婁底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婁底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5年1月1日起,給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1.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調整增加。
2.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3.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4.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原工殘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規定予以傾斜。即認真落實湘人發〔2008〕119號文件規定的解困標准
6.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三、資金來源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由統籌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統籌基金所需增加的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調整辦法
1.此次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根據所屬管轄范圍和分級管理原則,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出具《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表1),交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後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調整(附表1和附表2)。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亦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3.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各地應抓緊在3月31日以前完成,並於4月30日前將本地區的調整匯總情況和總結報告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適當安排經費,確保這項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加緊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標准調整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132號)文件精神,保障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及時足額補發到位,婁底市機關社保處高度重視,嚴格遵照執行,確保6月底之前實施到位。一是仔細復核。該處工作人員一絲不苟地復核每一位離退休人員的補發金額,以確保零差錯發放。二是多方協調、密切溝通。加強與市人社局、財政局、各參保單位、銀行等單位和部門的溝通,一方面向財政部門報告並申請補發資金提前到位,另一方面督促各參保單位及時申報本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標准、審批花名冊,以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⑸ 晚辦一年退休,養老金是否能補發,需要什麼手續。
因為勞動者本身原因延遲辦理退休一年,基本養老金是不予補發的,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
職工延遲辦理退休一年,繳費年限還是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止,個人賬戶繼續記載,按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如延遲期間基本養老金有調整的,按照規定調整,不再補發。
參考資料:
石家莊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延期辦理退休手續人員養老金能否補發》
2015年12月17日
職工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單位應及時為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對於各種原因延期辦理退休手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對於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經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的時間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期滿退休,下月起計發待遇。
(2)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因單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個人賬戶繼續記載,但其延期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勞動保障部門按其到達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計發待遇。如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規定調整標准,基本養老金按增加後的標准計發,不再補發。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職工工資或生活費低於基本養老金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給予補齊。保管檔案的中介機構也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3)因勞動保障部門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下月計發待遇。延期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調整標准並補發調整的基本養老金。
⑹ 退休金補發是怎麼算的
2016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中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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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退休人員補發養老金怎樣計算
為了方便退休人員了解自己的待遇是如何計算得到,市人社局將公布加發金額計算明細,分別公開退休人員退休時間段、各時間段補發月金額、補發月數、月標准補發金額×補發月數(小基數)、歷年各階段小基數合計(該金額將與退休人員存摺上顯示的數字一致)。明細計算過程需於下周一才能查詢和列印,可通過如下幾個渠道獲取相關信息:
登錄市人社局的門戶網頁進行查詢和列印;
各社區經辦機構前台或者自助列印機、街鎮基層服務平台進行列印;
若存在顯示數額與50號文計算結果不一致,可登錄市人社局門戶網頁政民互動頻道反映,或通過各級設備經辦機構信訪部門咨詢、反映。
案例1
王女士,2007年6月退休,繳費年限27年3個月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200×38%+565.57×10%×38%
=97.49元
市50號文待遇在2009年的年度調整增加為97.49×(1+5%)=102.36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100元
第三步:市50號文高於市8號文,由於8號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補發額為102.36-100=2.36元
因此,首次領取養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補發2841.47元。
案例2
唐先生,2012年11月退休,繳費年限27年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800×59%+1122.01×11%×59%
=544.82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535元
第三步:市50號文高於市8號文,8號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補發額為544.82-535=9.82元
因此,首次領取養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補發9.82+9.82×(1+5%)×12+9.82×(1+5%)(1+5%)×11=252.67元。
這兩個案例繳費年限同為27年,但王女士退休得早,2009年10月之前領取的退休金沒有參加市8號文的「倒掛」補發,這次的給她補上同繳費年限的養老金待遇,而唐先生在2009年後退休,已經享受過8號文的退休待遇,本次50號文只是再次補發。
案例3
王女士,2011年1月退休,繳費年限30年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600×61%+1016.51×14%×61%
=452.81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535元
第三步:市50號文低於市8號文,而按8號文待遇已享受。
地方保留津貼=535-452.81=82.19元
此種情況即為未收到補貼情況。
⑺ 退休手續辦晚了,養老金能補發嗎
退休手續辦好起就是正式退休了,年齡超過後但未辦手續仍是沒有退休,所以退休金不存在欠付的問題也沒有補發的道理的
⑻ 因事業單位原因,導致員工晚退休一年,養老金會補發嗎
會的,社保中心退管股是按照勞動局退休審批表上面批復的時間給你計算工資的,工齡也是算至你批復的時間,不會說你遲退一年,工齡就多算一年,所以你不要想太多,社保中心知道怎麼給你發放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