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
(粵府辦〔2010〕4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的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的意見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結合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被征地農民應保盡保列入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廣東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粵府〔2009〕124號)的要求,開展對本地農民基本情況的全面調查,抓緊制定新農保試點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加快建立新農保制度,逐步實現農民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要將已實行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並入新農保制度,將參加原制度的參保人個人賬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按本意見的有關規定計發待遇。已領取養老金的,在原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暫未列入新農保試點的地區,按照新農保的制度模式和主要政策,優先組織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並落實政府和集體對被征地農民的補助。二、完善養老保障政策,提高被征地農民養老待遇水平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適當提高被征地農民(含本意見下發後新征地項目和已繳納社保押金並辦理征地前批報手續的征地項目)個人繳費標准,增加基礎養老金。(一)提高個人繳費標准。被征地農民個人最低繳費標准為每人每月50元,由征地時單列計提的養老保障資金支付。各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提高最低繳費標准,或者增設繳費檔次供被征地農民選擇。被征地農民選擇的個人繳費標准高於當地政府確定的最低繳費標準的,高出部分的費用由個人負擔。(二)增加基礎養老金。被征地農民增加每人每月基礎養老金55元。列入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被征地農民按新農保規定每人每月再增加新農保基礎養老金55元,達到110元。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標准和基礎養老金標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水平等方面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三)養老待遇。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達到15年的被征地農民可以申請按月領取本意見規定的養老金。被征地農民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個人賬戶支付,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被征地農民年滿60周歲,繳費不足15年的,按新農保規定領取待遇。三、建立多方籌資機制,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建立政府、集體、個人、項目業主等多方籌資機制,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一)用地單位一次性計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用地單位按照本意見規定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的計提辦法,一次性計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用於支付被征地農民個人按當地最低標准繳交的養老保險費用。(二)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被征地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予以補助。補助標准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確定。集體補助資金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三)各級政府合理分擔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費用。1.個人繳費補貼。省、市、縣(市、區)三級政府按照粵府〔2009〕124號文的規定,對參保被征地農民繳費給予補貼。2.基礎養老金。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根據項目的性質由省、市、縣(市、區)三級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負擔。其中屬於省重點項目的,由省政府負擔50%(即27.5元),市和縣(市、區)政府共同負擔50%(即27.5元)。其他項目由市、縣(市、區)政府負擔。新農保試點地區被征地農民所增加的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按粵府〔2009〕124號文規定解決。四、科學確定保障人數,合理計提社保資金(一)被征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人數的確定。征地時,須首先確定應列入養老保障范圍的被征地農民人數。其中,徵收農用地以被徵收農用地面積除以2002年年末被征地單位(行政村)人均農用地面積,計算出土地供養人數,再以供養人數乘以被征地單位16歲以上的人口比例計算出需保障人數;當計算出的需保障人數超過被征地單位16歲以上人口時,以實際需保障人數計算社保費(徵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計算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另行制訂)。(二)養老保障資金計提。為確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費用的落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對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的征地項目,用地單位根據應納入養老保障人數和按照當地被征地農民最低繳費標准繳納15年的數額,單列計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並列入征地成本。徵收集體建設用地、集體未利用地的,參照徵收農用地養老保障費用計提標准計提養老保障資金;徵收的土地屬於被征地單位留用地的,不計提養老保障資金。計提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存入當地財政專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具體對象確定後,該筆資金用於支付所確定的養老保障對象個人繳費的費用,並記入個人賬戶。五、簡化社保審核手續,加快項目報批對於省重點項目征地,按照簡便、高效的原則,開辟征地社保審核「綠色通道」。2008年3月1日以後的征地項目在用地報批階段,用地單位可以採取一次性全額預存社保費用或繳交押金的形式辦理。繳交押金的,由用地單位按照2000元/畝的標准將押金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過渡戶」,並按照規定格式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做出社保承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再按照規定格式提供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承諾書(見附件1),並按照《轉發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7〕22號)的有關規定履行征地報批前的有關程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征地社會保障審核意見書(見附件2)。項目征地報批手續獲批准後,用地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將按規定計提的養老保障資金(沖減預存押金後)存入財政專戶。用地單位主管部門應負責督促用地單位按時將應計提的養老保障資金及時存入財政專戶。用地單位未按時繳存養老保障資金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追繳所欠費用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本金的1倍。滯納金納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如果征地項目未獲批准,押金全額退回用地單位。已經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應視為已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所計提的養老保障費用發給其個人用於補助其繼續參保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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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農民失地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有沖突么可以互轉么
問:我原來是以個體身份參加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現在能否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答:可以,但是不建議。根據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女居民,到50歲時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如果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則要60歲才能享受。因此,如果由職工轉為居民,要少領10年養老金,不劃算。
問:我原來已經參加了農民養老保險,現在應該怎麼辦?
答: 以現在新政策繼續參加。新政策是老政策的一個延續,只是在繳費時可供選擇的檔次更多了。
問:由職工轉為居民,或者以居民轉為職工,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如何計算?
答:我們有專門對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的換算方式。相同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基數)為:相同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相同年度城鎮個體參保人員最低繳費金額×城鄉居民相同年度實際繳費年限(基數)。
總的來說就是,在這兩個制度之間轉接,繳費年限和基數都不是「一對一」,避免投機。如果以較低水平參加14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再參加1年高水平的職工養老保險,到退休時,享受職工的水平,對其他參保者不公平。
關鍵詞 辦理時間
問:什麼時候可以辦理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手續?
答:需要再等幾天。繳費數額是以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礎進行核算,因此要等統計局公布省平工資後才能計算,預計4月中旬數據就將公布。如果按去年的標准計算,老年人一次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用大約為2萬多元。具體辦理時間,可以到所在地勞動保障站、所進行咨詢。
關鍵詞 重復參加
問:是否可以既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又參加居民養老保險?今後領兩份養老金?
答:不能。參保人員只能享受一份養老保險待遇。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等社會保險的人,不能再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關鍵詞 待遇領取
問: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後,能夠領到多少養老金?
答: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不能籠統算出具體領取的養老金數額。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現在還要加上政府每月55元的補貼。市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養老金水平。
此外,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農村居民,其子女參保繳費後,本人可不繳費就享受55元政府補貼。
問:老年人一次性繳納2萬多元後,如果還沒有享受到那麼多養老金就去世了,是否不劃算?
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非常劃算。一次性繳納2萬多元後,每月大約能領取到200多元的養老金,10年左右的時間就能「回本」。如果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個人已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領取的養老金後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並按死亡當月養老金標准向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養老金作為喪葬補貼。如果是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將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關鍵詞 繳費
問:如果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繳費,是否需要把沒繳的部分補齊?
答: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人員,參保後中斷或暫停繳費時間在兩年以內的(含兩年),可申請補繳養老保險費(含利息)。中斷或暫停繳費時間在兩年以上的,不得一次性補繳。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參保人繳費期間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經批准可暫停繳費;恢復繳費後,對暫停繳納部分可以補繳,也可選擇降低檔次繳費。
問:我父親今年52歲,到60歲應該領取養老金時才參加了8年養老保險,不到15年的最低標准,應該怎麼辦?
答:年滿60周歲但繳費年限不足15年(180個月)的人員,本人可選擇延遲領取養老金時間,並繼續繳費至滿15年(180個月);也可選擇一次性躉繳至滿15年(180個月)。
③ 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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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賀裂征地農民參答拍禪加養老保險的種類有哪些?
城市(縣、鎮)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可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市(縣、鎮)規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④ 被征地農民轉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是國家社保的么
一般情況下,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應該是新農合、不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不過,國家好像有合並的趨勢。
當然,不管是農村還是城鎮的養老保險,這兩個都是屬於國家社保部門統一管理,不是商業保險。
⑤ 長興被征地農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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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被征地以後的保障是什麼,首先國家考慮到失去土地的農民國家在征地的時候會給一個養老保險,而且征地的補償款正常發放與農民,而且可有選擇性,首先是保險的繳納屬於自願形式,而且繳納的保險費用是有一小部份是當地政府給繳納另外的一大部份是由農民自己繳納,只要繳納到一定年限到了指定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就是每個月按時領取工資一樣。
一、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和參保對象是什麼?
參保范圍:本市范圍內因城市拓展、道路網路、市場建設、工業園區開發等徵用土地後,人均耕地不足0.2畝的村(村民小組)或村集體經濟組織。
參保對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列入土地承包時純農戶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包括現役義務兵、各類在校學生(研究生、博士生除外)返回原籍的歸正人員。
參保時間:2008年1月1日後被征地的農村居民應以村民小組以上組織(自然村、行政村或集體經濟組織)為參保單位,按征地時間同步參保。2007年12月31日前被征地的農村居民允許以家庭戶為單位,由村集體組織統一辦理參保。
二、如何辦理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
2008年1月1日後被征地的:
1、凡符合條件參加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村或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出據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情況說明書(說明書要寫明被征地情況和耕地情況,並加蓋所屬鎮街公章,國土資源所公章,村委會公章),附征地合同復印件。
2、凡參加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最小以村民小組(自然村、行政村或集體經濟組織)為參保單位,並由所在村民小組(自然村、行政村或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填報《義烏市被征地農村居民參加養老保險花名冊》。
3、所有參保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冊各一張。由參保單位統一將花名冊、說明書和戶籍證明或戶口冊一並送社保處審核登記辦理。
2007年12月31日前被征地的:
1、村裡開補辦手續證明(寫明補辦原因,加蓋村公章),
2、填寫花名冊(加蓋村公章、鎮(街道)公章)
3、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稠城街道失地農民需提供股東名單復印件,並加蓋村公章。
三、參加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如何繳費,享受待遇是怎樣的?
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採取一次性繳費方式,繳費標准為7000元(另外一個標准為36000元)。以後繳費標准隨我市經濟發展由市政府每年公布一次。
一次性繳納7000元的被征地農村居民,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按月享受養老保險遇。參保繳費時男年滿60周歲以上、女年滿55周歲以上的,當月辦理參保繳費,次月享受。目前參保人員享受養老保險金標准為205元/月(繳納36000的享受340元/月),以後隨我市經濟發展由市政府適時調整。
四、養老金是怎樣構成的?
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組成。
1、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
2、基礎養老金為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金標准減去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財政預算安排。
五、個人賬戶的組成。
1、個人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2、個人賬戶儲存額利息。個人賬戶每年按記賬利率計息一次,記賬利率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記賬利率標准執行。
六、被征地養老保險金如何領取?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本人持《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及公民身份證、銀行存摺(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新參保的村由社保處統一下村發放。
七、如何辦理個人賬戶退還手續?
1、退休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需寫明死亡時間和辦理人姓名)。
2、在職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
3、戶籍遷出義烏市,由遷出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手冊》、遷出地村委會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攜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辦理退還手續。
享受養老保障待遇條件及領取手續
(1)參加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不分男女在達到60周歲的次月,即可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障金。參保農民在到達享受養老保障待遇年齡的當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證到區農保經辦機構辦理享受養老保障待遇手續,辦理的次月15日後到區農保經辦機構領取老年養老保障金銀行存摺,開始按月享受老年養老保障待遇。
(2)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市機關事業單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人員,憑靈活就業「繳費憑證」和本人身份證,到區農保經辦機構辦理當年市政府給予繳費額50%的補助手續,次月15日後到區農保經辦機構領取靈活就業政府補助金銀行存摺,享受參保補助。
享受養老保障待遇標准及領取手續
(1)養老保障金標准為上年度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補差標准,2011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補差標准每月為145元,補差標准和調整時間以市財政局、民政局公布為准。
(2)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全省統一繳費(或補繳)標准繳費。參保對象由個人出資按年繳費的,市政府按當年度繳費額的50%給予補助,補助年限按實際繳費年數,最長不超過10年,剩餘部分由個人出資,2011年靈活就業繳費標准每年為2640元;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數不滿15年的(含原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時可按自願原則予以補繳,2011年靈活就業補繳標准每年為4812元,市政府按年補繳額的50%給予補助,補助年限(含按年正常繳費的年數)最長不超過10年(如某男現年57周歲到退休時可按年度繳費4年,他在首次參保時要補繳11年,政府先按一次性補繳給予6年補助,再按實際分年度繳費4年分年度給予補助)。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按照《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養老保障金和靈活就業補助金委託銀行實行社會化發放,經辦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將享受保障金額匯入個人銀行存摺中。
參加老年養老保障後又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不能同時享受兩種待遇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行「就高不就低和只靠一頭,自願選擇的原則。在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後又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符合按月享受待遇的,或符合享受國家法定的其他退休保障待遇(如職業軍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的參保對象,應持相關材料到區農保經辦機構申請終止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關系。
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承辦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又參加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承辦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要辦理保險轉移手續,不能同時享受兩邊保險待遇。
拆遷律師給大家整理的是大致征地後的養老保險形式,而每個地區的征地後養老保險繳納都有所不一樣,所以相關問題大家應該在征地的時候問清楚,以防沒有咨詢清楚就簽訂了補償協議,簽完了以後再想要繳納養老保險可能會被拒之門外,拆遷律師認為征地的時候農民應該多問,多了解,不要聽之任之。
⑥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可否轉為社會養老保險
不可以的。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是一種特殊的養老保險形式。
但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可以申請轉移到農民養老保險帳戶,且合並帳戶一起享受養老金待遇。
⑦ 職工養老保險和被征地的農民養老保險可不可以同時享有
不能同時享有兩個保險。
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都是屬於社會保險范圍。並且農村養老保險明確規定了,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才可以參加農村養老保險,所以,國家是不允許參加兩個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也只能是一個,所以不能同時享有兩個。
具體來說,主要部分處理辦法基本相同。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又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按照浙江省的標准就是,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規定折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年,大病醫療統籌折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10年)。
2、參保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其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確定養老保障待遇:如果兩者相加滿15年的,可以按企業退休,享受職工基本養老金;
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有兩種處理方法:
(1)選擇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後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
(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就是將實際繳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折算到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辦理手續領取待遇。
4、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領取手續時,可以同時一次性補繳滿20年的醫保年限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7)長興被征地農民可以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新的參統單位(指各類企業)單位繳費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費率確定為8%,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及以個人形式參保的其他各類人員,根據繳費年限實行的是差別費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范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
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⑧ 己參加靈活就業養老保險人員因成失地農民後,可以轉為職工養老保險嗎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可 以和城鎮職工養 老保險合並的。雖然每個省市自治 區有不同的規定,但 是一般來說,處理辦法基本相同。
1.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又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規定折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年,大病醫療統籌折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10年)。
2. 參保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其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確定養老保障待遇:如果兩者相加滿15年的,可以按企業退休,享受職工基本養老金;
3.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有兩種處理方式:(1)選擇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後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就是將實際繳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折算到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辦理手續領取待遇。
4.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領取手續時,可以同時一次性補繳滿20年的醫保年限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