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浙江省2020年養老保險企業部分免交到幾月
要補2020年1月至3月養老 保險單位繳納是有減免的。
關於社 保方面,國家採取的是階 段性減版免企 業養老權、工傷、失業保險的負擔部分。對於湖北省所有企業2~6月份全部減免三項保險企業負擔部分;湖北省以外的企業,按類型劃分,中小微企業減免5個月,大型企業減免三個月的50%。
『貳』 為什麼2020年3月份的養老保險。單位那一部分沒交。只有自己的交了
這是因為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2)為什麼餘姚地區養老保險從2013年8月開始企業部分不用交了擴展閱讀:
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
2、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3、各省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減免范圍、減免時限和劃型標准執行,確保各項措施准確落實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
『叄』 職工養老保險是哪一年開始實行的
1950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1995 年,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首次引入個人繳費和繳費確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現收現付制模式下繳費責任主要由企業承擔的局面,強調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
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尚未解決的問題。1995 年的改革導致前後兩個實施方案並存,在制度設計和管理上帶來新的混亂。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造成資金運作上的賬目、管理混合運行現象,給統籌資金挪用個人賬戶提供了方便。
(3)為什麼餘姚地區養老保險從2013年8月開始企業部分不用交了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肆』 2020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什麼公司從3月份就沒交了
2020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什麼公司從3月份就沒交了?問單位
企業有義務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企業未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職工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伍』 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好像是從一二年還是15年開始的,而且目前都是有一定的保險功能,所以他們如果自己有錢要交這樣子,60歲過後你才會有。更多的養老金來領才會有更多的錢。
『陸』 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實施的
我國企業職工的復養老制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期,後分別於1958年和1978年作過兩次修改。
1997年國務院頒布《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我國建立了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6)為什麼餘姚地區養老保險從2013年8月開始企業部分不用交了擴展閱讀:
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
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截止2016年7月6日,全國有21個省市區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條件,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餘20個省市區是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新疆、甘肅和寧夏。
『柒』 國家規定企業繳納養老保險最早是從哪年開始的
最早是1951年開始的。
我國的養老保險以1951年2月26日政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起點,其發展可概括為四個階段:
1、1951-1965年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創建階段。該階段以政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標志,主要工作是著手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並逐步趨向正規化和制度化。
2、1966-1976年是養老保險制度嚴重破壞階段。當時中國社會保險事業與全國社會經濟文化一樣遭受到嚴重破壞,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調劑制度停止,相關負擔全部由各企業自理,社會保險變成了企業保險,正常的退休制度中斷。
3、1977-1992年為養老保險制度恢復和調整階段。在十年動亂結束後,我國採取漸進的方式對養老保險進行了調整,恢復了正常的退休制度,調整了養老待遇計算辦法,部分地區實行了退休費統籌制度。
4、1993年到現在是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創新改革階段。本階段主要是創建了適應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改變了計算養老金辦法,建立了基本養老金增長機制和實施了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最終基本建成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單位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目前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較重,確實需要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的,需要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批准。
『捌』 養老保險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繳納的
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本人向現檔案託管單位或原所在單位提出書面參保申請,由現檔案託管單位或原所在單位報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後,辦理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其中,1993年1月1日以後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補繳1993年1月至解除勞動關系之月單位和個人當期繳費(含利息),也可以經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依據原始資料核實其在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存續後,由個人按同期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補費(含利息)。與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最早由個人從1999年1月起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費,以歷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一次性補繳。
曾在國有企業工作時間累計滿10年,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本人提出書面參保申請,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含利息)、按現行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具體為:以歷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歷年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從辦理參保手續當月起向前補繳。其中,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至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一次性補繳5年的養老保險費。按以上辦法補繳後按規定計算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並建立和記錄個人賬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可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並且不再繳納養老保險費,和國家幹部、固定工、合同制一樣終身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並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逐步提高。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縣已從2006年到2009年連續四年調整了養老金水平。從2006年的人均月養老金650元提高到現在的月養老金1063元,四年人均月增加103.25元,而已明確規定還要再連調兩年。養老待遇多少與實際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基數大小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