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今年上海退休養老金加多少
你到挺急的。2017年末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❷ 上海事業單位退休人員2017年養老金怎麼調整調整具體方案是什麼
是會上調的!2017年上海市人社局、財政局已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專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屬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❸ 上海養老金的上調規定是什麼
養老金又被稱作退休金退休費,是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的一種制度,通常是以國家相關規定為基礎,根據不同的已經退休的老人在曾經對國家做出的不同的貢獻以及所具備的養老保險資格來確定的養老保險費用,一般來說這種制度是通過一次性或者按月以一定數額的貨幣進行支付的。
上海養老金上調的這三個規定當中其中第二個規定需要注意一下,因為養老金的發放分為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如果是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的話,那麼第二個活動中應該按照本人基本養老金作為基數,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話,那麼應該以退休人員在退休的時候所對應的相同的職位的平均養老金作為基數。
❹ 今年上海機關事業單位已退休人員養老金漲多少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內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❺ 上海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調整最新消息
與往年養老金調整相比,今年最大變化在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這也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待遇。
業內專家認為,國務院去年初出台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加上目前各省養老保險「並軌」實施方案已出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籌調整養老金時機成熟,統籌調整有利於消除兩者在待遇調整安排上的不平衡。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平而言的,並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❻ 上海2019年社平工資出來後2020年退休的事業編養老金會調整嗎
2020年退休人員已經把需要調整的部分調整到實際退休金里了,只是可能需要晚幾個月發放而已。
❼ 上海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待遇什麼時侯能到位呢
大概過渡到2024年才發放到位,因為涉及過渡性養老金問題。
❽ 上海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調整
這個問題你得咨詢單位的人事或是主管部門才行,這種事情一直是秘而不宣,去年的補貼制度改革文件到現在也沒公開過。
❾ 上海今年退休養老金怎樣調整
上海市退休人員2017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在6月5日前支付到位。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關於年調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滬人社規〔2017〕18號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經研究,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以及按原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申領並經核准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按本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增加額不足37.5元的,補足到37.5元;再按本人2016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2.5%。
(三)2016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6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6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1年出生),以及當年內年滿70周歲(1946年出生)、75周歲(1941年出生)、80周歲(1936年出生)的,可按2015年同類人員已享受的標准(本通知實施前的標准)先進檔,再增加。
(四)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五)按本通知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三、資金列支
按本通知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由本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四、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17年4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