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金雙軌改革中人怎麼辦
養老金不再按級別發放
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
此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後一個月工資一起發,並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這是造成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差距較大的一個重要原因。
而在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後,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將建立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這意味著,待遇水平與繳費相關聯,不再與職級掛鉤。
楊立雄解釋,這一計發辦法其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一致的。「從40歲開始到70歲的不同退休年齡,養老金計發月數是不同的。也就是說工作年限越長,養老金越高。這種激勵機制也是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並軌。」
因此,可以預見如果繳費年限長,一些工作人員領取的養老金可能比上司的養老金還要多。
養老金差距將縮小?
體制內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差距一直備受爭議。那麼改革後,是否意味城鎮職工與體制內人員的養老金差距會縮小?
對此,楊立雄認為,並軌後兩者的養老金差距會縮小,但不意味著差距就沒有了。他解釋,在基礎養老金上,城鎮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發辦法相同。然而,新的差距將由「年金」部分帶來。
楊立雄分析,由於我國企業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城鎮職工的企業年金並沒有普遍建立,然而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卻將是普遍建立的。
他說,養老金收入的差距會繼續存在,只是不會像現在這樣越來拉大。「但是可以預見短期內,差距依舊比較大。」
㈡ 養老金雙軌制是從那一年開始的 網頁版
雙軌制這個與計劃經濟下的勞動用工管理體制有關系。
1,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隨著企業用工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企業大規模覆蓋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的。當時,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出現經營困難,許多企業發不出退休金。有的企業用賣不掉的產品抵退休金,有的乾脆不給辦退休。在此背景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擴面,並提出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任務目標,解決職工「領不到養老金」這個最突出的矛盾。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
2,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由此可以看出, 實際上無論是國企還是機關事業單位(機關事業沒有經營收入,所有隻有財政撥款才能保障),最早其職工退休後的待遇都是有單位自行解決,後來國企負擔太重, 才引入社保制度,並擴大到所有用工組織。而機關事業單位由於種種原因,一直使用財政撥款下的單位自行解決的退休工資制度。
不過2014年12月23日上午,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首次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
㈢ 2019年,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做了怎樣的改革,雙軌制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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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㈣ 養老金雙軌制是怎麼一回事兒
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
關於養老金「雙軌制」
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0月21日,關於雙軌制,企退職工退休金應年漲20%,六省市試點養老金並軌失敗。
前一種,按照現行的制度,公務員退休後能拿到退休前工資90%的退休金。後一種是由企業繳納占工資總額的20%,職工繳納個人工資的8%,退休後,職工養老金的多少就與個人和單位的繳費額直接相關,一般來說,按正常工作年齡,據相應的繳費比例,退休後每月拿到的養老金約為在職工資的60%。
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大的差異?
目前中國實行的就是「退休金雙軌制」,有兩套並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吃皇糧的人民公僕」的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養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從被訪者來看,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0000元。
調查顯示:
89%的網友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幅度和速度表示不滿,尤其對養老金「雙軌制」頗有微詞。網友認為,企業退休人員工資過低,如今工資的漲幅也遠低於機關、事業單位,導致收入差距越來越大。為此,應該公開企、事業單位退休員工資金錶,加大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漲幅,甚至徹底取消養老金「雙軌制」。
㈤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雙軌制是指原來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走一條軌道各有各的退休專養老制度。主要是企業的在職屬人員按規定比例交納五險一金,退休時按規定領取養老金。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不交納五險一金,退休時按規定領取機關事業的養老金,由政府財政全包。同時由於兩條軌道兩種不同的方法計算養老金,各不相同差距很大。造成了一定的矛盾。2014年國家已經將雙軌制變為單軌制!正在國實踐中。
㈥ 什麼是退休金雙軌制
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所謂「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
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
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
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退休金雙軌制的形成:
「雙軌」的形成,則是歷史和現實共同作用的產物。
上世紀90年代,企業和機關單位的養老制,還是執行均為退休前75%的「單軌」。
隨著國企改革步伐的加快,養老制度的改革也相應劃出了「國企—集體企業—民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的路線圖。備受爭議的雙軌制,正是這一路線圖實施過程中的產物。
而另一方面,養老保險長期分屬不同部門負責,導致政出多門,缺乏統一性,難言溝通銜接。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不僅是養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這種雙重身份的利益沖突,在某種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㈦ 為什麼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要搞個「雙軌制」
雙軌制形成的收入差距就是在制度設計上人為造成的。除了1996年和2006年兩次給機關事業單位較大幅度提高工資外,2014年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也是通過國家補貼個人不降低收入的前提下實現的,客觀上每人月又增加了千元以上五險一金的隱形收入。這三次大幅度調整工資都沒有相應地給企業職工調整工資,只能是差距越來越大。機關事業單位不繳費,退休工資替代率高;企業和職工繳費比例高,繳費時間長,退休工資替代率反而低。當前企業退休人員的工資每月起碼比機關事業退休人員的工資少2000元以上。改革之前,由於在機關事業單位收入低,有些人還主動選擇到企業就職,那還不是政府政策引導的結果嗎?因此,解決收入差距上的不公平,根本上還得靠政府從政策制度設計上去改變。
㈧ 退休金雙軌制是怎樣的,對退休金有影響嗎
退休金雙軌制是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繳費養老金遠低於不繳費的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已經於2014年10月起改革,雙軌制正被打破。
國務院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2號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四、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㈨ 什麼是養老金雙軌制合並
你好!
「養老金雙軌制」是社會保險范疇。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是不同的,主要表現為交費和領取的區別。目前被廣泛認為不合理,當然,也是有歷史沿革的。所以,目前「養老金雙軌制合並」的呼聲很高,政府也已經高度重視,改革的技術並不難,但是改革的阻力非常大,還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順祝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