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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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
按照《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的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貳』 吳江市居民補充養老保險
根據吳江市戶籍准入登記管理辦法
第五條下列人員的戶口准入,由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本市緊缺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及其他特殊人才;
(三)在國外、境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
(四)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的吳江生源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五)被單位合法聘用(需辦理特聘工作證),已參加社保、醫保,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在本市工作大專滿1年中專滿2年,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並被評為吳江市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的人員;
(七)因家庭困難需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幹部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18周歲以下子女;
(八)需人事局審批准入的其他人員。
上述(一)至(三)項人員除本人戶口准遷外,允許其配偶及18周歲以下子女隨遷。其中非本市籍各類人員可先落戶、再就業。
第六條下列人員的戶口准入,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困難需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職工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18周歲以下子女;
(二)因生產急需,經考核符合要求引進的具有中高級技工或技師職稱的技術人員或高級管理人員;
(三)本市生源的應屆技、職校畢業生;
(四)本市生源的往屆技、職校畢業生被本市單位合法錄用,已參加社保、醫保二年以上,年齡在30周歲以下,工作滿二年,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准入的其他人員。
第七條下列人員的戶口准入,由公安機關受理:
(一)在本市投資人民幣80萬元以上且經營3年以上、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18周歲以下子女整戶遷入;
(二)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宅房面積達75平方米以上,房產證辦理3年以上,且被本市單位合法聘錄用5年以上(勞動合同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簽署意見)或經商、從業連續3年以上、累計交納稅金20萬元以上(稅務部門出具證明),參加各項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18周歲以下子女整戶遷入。
每套商品住宅房5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落戶政策。購買二手房時,業主應在原戶主遷出住房後,方可辦理交易和落戶申請手續。否則,公安機關不予受理購房入戶申請;
(三)需投靠父母的18周歲以下子女;
(四)結婚後需投靠的無業城鎮或農村配偶;
(五)需投靠子女的城鎮退休父母、城鎮無業和農村55周歲以上的父母(子女必須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可供撫養能力,父母必須在當地參加養老保險);
(六)本市居民遷往本市范圍內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七)需公安機關審批准入的其他人員。
第八條凡被蘇州市(含各區、縣級市)各類院校錄取的本市籍學生,入學時不再遷移戶口。被蘇州市以外院校錄取的,允許不遷戶口的可不遷。上述人員均待其畢業後,直接將戶口遷往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被本市各類院校錄取的非蘇州大市籍學生,戶口遷移仍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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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如何參保參保後能享受什麼待遇
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如何參保?參保後能享受什麼待遇?現在很多人只要說起補充養老保險,第一時間想到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納的職業年金,或是企業職工繳納的企業年金,當然這也是沒有錯的。無論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還是企業職工的企業年金,都是補充養老保險的有效形式。大很多還不知道,現在城鄉居民也有補充養老保險,但多數人還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下面我就來和大家分享相關的知識要點:
綜上所述,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是除了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由社保部門組織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的一種方式,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在達到規定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時領取基本養老金,在達到補充養老保險規定的條件時還要領取補充養老金。凡是參加了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的人員,今後的養老金就是就是基本養老金、補充養老金構成的雙重養老金模式。
『肆』 2019年吳江80歲以上老年居民能買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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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80歲以上老人也能領津貼。
《高齡津貼發放管理暫行辦法》近日出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齡津貼已由人社部門統一發放,無需另行申報;而其他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由民政部門負責發放,符合條件的老人可以到所在社區進行申報。
『伍』 農村居民補充養老保險交費人今年才30歲可以到50歲後交么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選擇45歲在交比較合適。到50歲在交有點晚,因為到60歲就能領養老金。繳費年現必須夠15年。
『陸』 補充養老保險繳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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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分兩種:商業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生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一般是商業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農民買商業養老保險的較少,在此不細說。
社會養老保險目前主要有兩種繳交方式。
一種是有工作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遵循國家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分個人繳交部分和單位繳交部分,每月繳交。個人繳交部分由單位先代為繳納,在員工工資發放中代扣,單位繳交部分由單位每月繳納。繳交標准參考各省市《社保管理條例》。例如深圳的社會養老保險繳交標準是個人每月交工資收入的8%計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單位每月交員工工資收入的10%計入養老保險共濟賬戶。退休時可開始領取養老金。關於多地工作,多地繳納養老保險的問題,可查詢相關的轉保政策。
農民另一種社會養老保險是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具體政策參考《國務院於2009年發布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保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主要是針對無工作單位的,在家務農的農民。國家政策是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目前地方實施的新型農村社保養老保險政策有所差異。農民若想買這類養老保險,可咨詢當地的社保局或者鄉鎮機關人員,在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國家政策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很多省市採用的男女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分別是60歲、50歲或55歲;關於補繳年限很多省市採用的是補繳至2000年,即可一次性將2000年至今的養老保險一次繳清,後續按照每年的標准繳交,至少繳滿15年。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即開始領取。
建議:有工作單位的農民繳交基本養老保險即可,無工作單位的可到當地社保局購買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經濟能力尚可的農民可適當買些商業養老保險。
『柒』 關於吳江市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新參保的內容
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競賽試題
窗口: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成績:______________
一、單項選擇題
2.下列人員中不能夠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是(B)
A.外勤人員B.計程車司機
C.電腦公司軟體設計人員D.鐵路巡檢工
3.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C)
A.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強制執行B.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強制執行
C.人民法院強制執行D.勞動行政部門強制執行
4.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一定比例的經濟補償金,該比例為(B)
A.10%B.20%C.25%D.50%
5.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在(B)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A.七日B.十五日C.一個月D.三個月
6.下列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B)
A.對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B.若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可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解除、終止
C.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某項工作或工程的時間長度為准,當某項工作或工程完成後,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D.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7.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是,用人單位(C)。
A.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B.發生合並或者分立
C.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D.變更投資人
8.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D)。
A.勞動監察機構B.勞動爭議仲裁機構
C.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D.工會
9.用人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用人單位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C)以上的勞動者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A.100%B.90%C.80%D.70%
10.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下列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D)
A.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B.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C.社會保險D.違約責任
11.《勞動合同法》由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A)通過,()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B.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C.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12.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B)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A.十五日B.一個月C.二個月D.三個月
1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B)時間的勞動合同。
A.解除B.續訂C.終止D.中止
14.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B)。
A.一個月B.二個月C.半個月D.一個半月
15.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A)。
A.繼續有效B.失去效力
C.效力視情況而定D.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有效
16.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B)。
A.法律援助B.支付令C.社會救濟D.依法制裁用人單位
17.我國現行社保制度中,覆蓋最大的是(A)。
A.養老保險B.醫療保險C.失業保險D.工傷保險
18.勞動者提前(D)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三B.十C.十五D.三十
19.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D)年。
A.二B.五C.十D.十二
20.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B)倍的工資。
A.一B.二C.三D.四
21.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C)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A.工會B.全體職工C.工會或者全體職工D.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C)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
A.外國使館B.家庭C.企業D.個人
23.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B)有關規定執行。
A.《勞動合同法》B.《民法通則》C.《合同法》D.《公務員法》
24.未滿A周歲不得就業。
A(16)B(18)C(20)D(22)
25.用人單位要以A形式支付給勞動者工資。
A(貨幣形式)B(實物形式)C(證券形式)D(三者皆可)
26.目前我市最低工資標准為月工資B元/月。
A(800)B(850)C(900)D(950)
27.簽訂集體合同應當經過(D)五個程序。
A.①當事人協商②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③代表簽字④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⑤公布
B.①起草集體合同草案②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③代表簽字④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⑤公布
C.①當事人協商②職工代表審議③代表簽字④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⑤公布
D.①當事人協商②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③代表簽字④報送上級工會備案⑤公布
28.對有勞動能力和轉移就業願望的農村就業困難群體進行動態服務中「131」就業服務的內容不包括(D)
A、職業指導B、有效就業信息C、職業培訓D、小額貸款
29.參加機關事業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能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是多少?(C)
A.男職工和女職工都是滿二十五年B.男職工滿二十五年,女職工滿二十年C.男職工和女職工都是滿二十年D.男職工滿二十年,女職工滿二十五年
30.哪個不是企業申報「困難企業」的條件?(C)
A、勞動保障A級誠信單位
B、企業在2007年有利潤,2008年7月以後受金融危機影響連續6個月出現虧損的
C、重合同守信用單位
D、已採取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承諾當年參保人數比年初減少不超過5%的
31.公益性崗位中不包括以下哪個?(D)
A、街道開辦的幼兒園的後勤服務人員
B、街道、社區圖書館工作人員
C、街道、社區文體中心(文化站、文化社等)工作人員
D、小區物業公司保安
32.《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本法自(B)起施行。
A、2007年1月1日B、2008年1月1日
C、2008年12月1日D、2007年12月1日
33.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D)
A.3%B.5%C.6%D.7%
34.下列哪類人員可以辦理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的一次性申領手續?(C)
A.參保在職職工本人提出申請B.參保在職職工工作調動
C.參保在職職工出國定居或死亡D.參保職工到達退休年齡
35.基本醫療保險中個人自負費用是指(B)。
A.超出醫保報銷范圍之外的一切費用
B.醫保報銷范圍內應由個人按比例分擔的醫療費用
C、醫保規定的起付線和自負比例所承擔的醫療費用
D.醫保規定的自負比例所承擔的醫療費用
36.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A)可直接用醫保IC卡(或市民卡)就醫。
A.惡性腫瘤化療放療費用B.重症尿毒症透析費用
C.器官移植後抗排異葯物治療費用D.經批准可開設的家庭病床醫療費用
37.下列哪個醫院不具備審批醫保轉外就診資格?(D)
A.市第一人民醫院B.市第二人民醫院C.永鼎醫院D.松陵衛生院
38.我市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財政補貼的辦法,其中個人出資比例為(A)。
A.20%B.30%C.40%D.50%
39.土地換保障目前按人均()元繳費標準的,由國土部門向經辦機構一次性劃繳。
A.35000B.30000C.25000D.20000
40.從2007開始,我市農村戶籍()周歲以上的老人可直接申請政府基礎性養老金。
A.60B.65C.70D.80
二、多項選擇題
41.下列哪些情形,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A.試用期內B.病假期內C.勞務派遣人員無工作期間D.待崗期內
42.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
C.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D.勞動者距離退休不滿10年
43.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B.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C.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D.即使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可以不履行勞動合同
44.用人單位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應該寫明的內容包括:()
A.勞動合同期限B.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
C.工作崗位D.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45.下列勞動爭議,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A.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
B.追索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C.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准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D.因執行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46.根據《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庭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的條件,可以裁決先予執行()
A.當事人為農民工的B.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
C.追索工傷醫療費的案件D.追索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案件
47.個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個人持()到戶口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
A、解除勞動關系決定B、《就業登記證》C、個人檔案D、身份證
48.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憑《就業登記證》可享受免費()。
A、職業指導教育培訓B、一次職業技術培訓C、推薦就業D、養老保險
49.用人單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條件:其他各類企業錄用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就業困難人員,()。選擇:
A、女40周歲、男48周歲及其以上失業人員;
B、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
C、夫妻雙失業人員
D、單親家庭失業人員
E、特困職工家庭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人員
F、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殘疾人員
G、「零就業家庭」的人員
50.小額擔保貸款是指由政府組織、商業銀行發放、專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用於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的貸款。小額擔保貸款的對象具體包括:(一)具有本市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下列人員:選擇:()
A、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
B、持有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創業培訓合格證》的人員
C、具有一定創業能力、畢業後兩年內未就業的大中專(技、職)校畢業生;
D、持有有效證件的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E、政府新出台政策規定的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
三、判斷題
51.勞動合同條款凡是與集體合同條款不同的,一律無效。()
52.與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請參加仲裁活動。()
53.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
54.勞動爭議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5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建立。()
56.經用人單位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57.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否則產生爭議,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
58.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協商約定實行標准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
59.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60.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的可以不公開。()
61.仲裁庭可以不經調解直接作出仲裁裁決。()
6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3.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6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約定的內容,可以採取口頭形式。()
65.勞動者對工資支付承擔舉證責任。()
66.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67.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准執行。()
68.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六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69.勞動者主動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70.用人單位違法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工資的兩倍為標准,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71.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72.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73.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7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75.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76.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77.未成年工是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78.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79.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二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80.我國法律規定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81.目前,我國的法定節假日全年共有10天。()
82.用人單位按照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按照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83.用人單位及職工繳費年限每滿1年,失業時可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2個月,依次類推,但一次核定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84.符合法定就業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並且有就業願望的勞動者,在尋找職業時,均有選擇職業的自主權。()
85.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86.勞動者不願意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錄用。()
87.目前,我市推行的社會保險種類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兩種保險制度()
88.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9.可申請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的企業實體,包括所有的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
90.「穩定崗位補貼」,由企業按月向市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由勞動保障、財政、國資和經貿等部門審核批准。申請材料包括穩定職工隊伍計劃措施、穩定職工隊伍承諾書及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1.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准從2009年1月起,由原來每人45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
92.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93.參保人員退休後到境外定居的,基本養老金可以由其指定的代領人代領,或者存放在經辦機構。()
94.從事井下、高溫、低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著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並達到規定年限的,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可申請退休。()
95.所有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都應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
96.城鎮職工醫保年度為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97.特困人員發生的符合醫保住院(含參照住院)規定的自負醫療費用減免50%;特困人員需進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療的自負費用全額由醫療救助金支付,個人不再承擔。()
98.吳江市外來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只需繳納5元/月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就可享受相關醫保待遇。()
99.我市農村低保人員不屬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100.農村養老保險參保人個人可申請將農保轉移到城保,農保個人繳費金額及兩級財政補貼資金隨同轉入城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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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補充養老保險怎麼領
一、企業年金與補充養老保險的區別
1、從法律定位看,原有補充養老保險財產性質不明確,如果購買的是保險產品,補充養老保險財產成為保險公司的負債,並不與保險公司的資產相獨立,當保險公司出現虧損、破產、倒閉時,這部分財產也會面臨風險;而企業年金採用信託方式管理,企業年金資產被規定為信託資產,保證了年金財產與企業財產、受託人財產、託管人財產相分離,財產安全不受其他各方經營風險的影響。
2、從管理模式看,原有補充養老保險財產或由企業自行管理,或以儲蓄存款和商業團險的形式交由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管理,都無法保證財產的獨立性和安全性;而企業年金採用的是 「錢」「權」分離的模式,強調資金與權利的分立、獨立。各年金管理人各司其職,互相監督、制衡,並接受各監管部門的監督。從制度上保證了企業年金運作的規范性,減少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過程中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發生,最大程度保證了企業年金基金的安全。
3、從實際運作看,原有補充養老保險要麼由企業自行運作,由於專業能力較差,使得補充養老保險財產面臨較大風險;要麼以儲蓄形式存入商業銀行,雖然安全性得到保證,但是收益率過低;要麼購買保險產品,但由於保險產品費率不透明,因此實際收益難以保證。而企業年金各當事人提取的費用比例由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明確規定,扣除費用後的所有收益都歸委託人/受益人所有,保證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作中企業和個人的最大利益。
4、從配套政策看,與原有補充養老保險相比,企業年金的各項配套政策日益完善,對企業年金的管理模式、運作流程、投資限制、管理機構的資格認定等都有明確規定。並且,企業年金還可以享受稅前列支的優惠政策。
二、城鎮補充養老保險領取條件具體要求
根據《企業年金辦法》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企業年金:
1、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也可以將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全部或者部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合同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
2、出國(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未達到上述企業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三、城鎮養老補充養老保險領取流程
1、滿齡退休
到齡當月繳費後企業專管人員持本人檔案、繳費記錄經高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核實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等信息後,根據高新社保中心列印退休審批核定單填制退休審批表審核批准後,於次月起領取養老金。
2、因病提前退休
經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初審後,報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體檢鑒定,按批准時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無論何種退休,辦理完成退休審批和養老金計算後,養老金均採用社會化發放,退休人員應自行到社保中心指定的銀行開設一個帳戶,並將帳號通知社保中心財務部,養老金將按月轉入卡中。
『玖』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可以。如果當事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一次專性補繳;否則,就不屬能一次性補繳1、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然後享受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待遇。
『拾』 補充養老保險跟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抄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於團體壽險的一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中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三層次中的核心部分。國家多年來通過多途徑多方面提出,鼓勵企業建立三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在建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公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