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的養老保險占工資多少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人員單位性質不同,繳費比例也不同,分為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其中計算方法為: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個人工資總額×60%~300%×8%。
2、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計算方法為: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1)養老金工資比例是多少錢擴展閱讀:
根據《社保法實施條例》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⑵ 養老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回。
單位和員工參保的繳費答比例大概如下: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
4.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個人不需繳費。
⑶ 退休後每月領取養老金的比例是多少
如按 上面二樓的說法! 那現在政府給每個退休員工的養老金就是 基礎性養老金+基本調節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度性養老金 而前兩項的金額是固定,也就是本市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第三項(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多少是根據以前個人每個月交的養老金的總數的1/120來計算(也就是把總交額數除以120個月或10年) 第四項是政府來規定的,看來也不會有多少. --- 那綜上所述 其實 "養老金的多少主要還是看個人帳戶養老金交的數額咯".如退休工資想達到當時職工月平均工資,那個人帳戶養老金的1/120就要達到當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左右咯.
那以現在上海平均職工工資假定為3000來計算 70%就是2100左右 在乘以120=252000 那個人帳戶養老金要達到這個數個人當時的退休工資才能達到3000 呵呵 有點復雜啊!!其實個人能不能拿到養老金都不一定呢!也就是退休後活的越長養老金累積拿的越多啊.再說共產黨的政策是想變就變的真的到了我們退休的時候!天知道共產黨還會出是么名堂不,世界環境是否還穩定是否還適合人類生存嗎,呵呵天知道! 其實 我想到時物價肯定會上漲,就象30年前的10元錢可以當現在的1000元來用呀! 現在考慮那麼多 或是否各算 是不是太早了呢? 是不是有點啟人憂天呢? 當然對於企業來說是交的越少越好咯!
至於 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是都拿不到的,因為 這兩項是給你退休前用的.
⑷ 養老保險按工資的多少比例來交
養老保險是職工在年老退休後或者因公病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後能夠得到一定物質保障的一項國家政策,目前國家強制執行的社保五險之一便有養老保險這一項,關於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的問題備受人們關注,特別是在職職工。當你核對自己的工資時,怕是需要知道這個比例的吧?下面就是詳細數字。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8%,最高不得高於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其中:單位繳納比例為20%,職工個人繳納比例為8%,個人帳戶計帳比例為11%,繳費由職工所在單位統一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續保補費,按照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資20%的繳費比例執行。與個體工商戶繳納保險費的比例相同。個體工商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20%,全部由個人繳納,個人帳戶計帳比例為11%。繳費由個人到地稅繳納。農墾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為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費由參保個人全部承擔。考慮農墾企業職工收入情況,為減輕職工負擔,2003年度繳費比例為12%,2004年度至2008年度繳費比例每年遞增一個百分點,2009年度繳費比例達到20%。個人帳戶計帳比例為11%。除去傷殘的情況,養老保險是在離退休後才能領取的保險。那什麼才能算離退休呢?從1997年國家出台《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內政發[1998]36號文件以來。目前,國家已經出台的有關企業職工退休的政策共有正常到齡退休、特殊工種退休、病退、退職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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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養老金和工資的比例
保險基數是1700,個人承擔養老8%136元,醫療2%34元,失業1%17元;
公司承擔養老20%340元,醫療10%170元,失業2%34元,生育0.8%13.6元,工傷0.5%8.5元。
⑹ 養老保險個人、單位繳費比例各是多少
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⑺ 個人賬戶養老金在退休工資中比例是多少
養老金計算公式: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養老金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⑻ 養老金與工資的比例
以五復險一金為例:
養老保險:單位每制個月為你繳納工資基數的21%,你自己繳納工資基數的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3~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1%,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各地情況不同,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
⑼ 養老金的個人賬戶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算
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專資屬+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保險是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的,其中繳費基數的12%劃入統籌賬戶,繳費基數的8%列入個人賬戶。
以後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金額同樣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從統籌賬戶中計算,就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計算,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⑽ 養老金和工資的百分比是多少
養老金不按退休前工資的百分比計算,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發放辦法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