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相關文件嗎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近日聯合發布消息,我市重新制定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從7月1日起,今年試點的15個區縣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不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80元。據悉,原《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廢止。
「不繳費也領養老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周平介紹,根據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試點政策的「從寬」基本原則,我市對制度實施時(今年8月31日之前)已年滿60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本人不繳費也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0元,比國家規定的標准高25元。但是,這有個前提,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周平解釋,對有條件的老年人也可自願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個檔次選擇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月數按本人距離75周歲余命的實際月數計算,距離75周歲的實際月數小於60個月和超過75周歲的,統一按60個月計算。這樣,選擇繳費的人員除了按月領取80元基礎養老金外,還按自願選擇的繳費檔次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
參保5個檔次任意選
周平介紹,國家的規定是,年滿16歲至59周歲的參保人員,年繳費標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我市在原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個繳費檔次基礎上,增設一個100元最低繳費檔次,一方面與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檔次100元對接,以滿足經濟收入較低的參保對象的需求;另一方面,高出國家規定標準的繳費檔次(600元和900元)繼續保留。
「兩種辦法供選擇」
周平介紹,根據國家規定,對制度實施時距領取養老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45周歲以下)人員,要求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以上。對距領取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45至59周歲)人員,則沒有設置最低繳費年限,只要求制度實施後應按年繳費,達到60周歲就可按月領取養老待遇。
「對於這部分人員,我市設計了兩種辦法供其選擇。」周平解釋,一是不管繳費年限是多少,年滿60周歲就直接領取養老待遇;二是年滿60周歲時可按上年度繳費標准一次性補足15年。
對參保人員補貼30元
周平稱,我市對參保繳費人員統一按每人每年30元給予繳費補貼,其中,對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每人每年補貼30元,計入其個人賬戶;對年滿60周歲以上自願選擇一次性繳費的人員,按一次性繳費年限,每人每年給予30元補貼。
新聞鏈接
15個養老保險試點區縣
大渡口、南岸、萬州、黔江、合川、南川、永川、潼南、墊江、武隆、九龍坡、梁平、北碚、酉陽、巫山。
獨生子女父母每月增發10元
市人社局昨天稱,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父母領取養老待遇時,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對領取養老待遇年滿7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
『貳』 新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文件內容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
.4%。
為了便於計算,假設王先生平均月薪4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10年,假設10年後北京市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麼退休後,他在政策變化前後各能領到多少養老金呢?
按現行的養老金制度,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4000元×11%×12×10÷120=890元(「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部分忽略不計,下同)。
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將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後,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4000元×8%×12×10÷120=770元。
個人養老賬戶設定70歲壽命 專家稱減小無關痛癢
勞動保障部近日傳出的關於養老金個人賬戶即將調整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層浪。論爭的焦點在於把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之後,到底會不會影響養老金的支付標准。
《第一財經日報》帶著這個問題采訪了研究社會保障的專家,雖然專家給出的答案和理由都各不相同,但他們普遍認為,中國目前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確實應該作出調整。
安徽財政大學勞動社會保障系主任王洪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根據目前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如果縮減個人賬戶的規模,領取養老金的標准肯定會降低。
業內把參加養老保險的人群分為三種:一是「老人」,指養老制度改革之前已經退休的職工,他們按原定標准支付;二是「中人」,指改革之前已經參加工作,但還沒有退休的職工,他們的養老金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過渡性養老金、補助性養老金;三是「新人」,指改革之後參加工作的職
工,他們的養老金按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來核發。
「很明顯,如果社會統籌不增加,個人賬戶減少,那總數肯定是會降低的。」王洪春說。
但他同時也表示,這種改革是遲早要進行的,原來的制度設計在可持續性上非常欠缺。
「國際勞動組織都認為中國的個人賬戶太慷慨了。」王洪春說,「現在制度規定繳費滿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保險,而平均壽命又只設定為70歲,個人繳的養老金在10年內就領完,超過70歲的人就要從社會統籌中領取。這使養老保險的收支缺口更加嚴峻。」
「這次調整更強調效益而不是公平,雖然從短期來看,會對個人有所影響,但從長遠來看,對於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是有利的。」王洪春說。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唐鈞表示,這次調整主要基於要做實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規模小一點,財政負擔就會輕一點。對於個人來說,影響不會很大。」他說。
唐鈞認為,影響到養老金標準的關鍵因素並不在於個人賬戶規模的大小,而是將來發放的時候政府會採用什麼計發辦法。比如,現在個人賬戶是按人均壽命70歲也就說退休之後10年來計算的(個人賬戶的總金額除以120個月),但如果是按人均壽命80歲計算,那就是個人賬戶的總金額除以240個月,錢當然就會減少。
東北三省試點中,已經不再按10年而是根據當地的平均壽命來計算了。王洪春專門計算過東北的數據,「試點中,按60歲退休的,那麼他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將是11.58年而不是10年領完,這樣平均到每年就會少領一些。」
「養老金是幾十年之後的事情,沒有人說過這么長的時間內政策不會發生變化,而實際上,政策已經開始變化了。」唐鈞說。
唐鈞還表示,大家認為個人賬戶由11%變成8%是個人權益受到影響,但當前並沒有政策表明,每個人對於自己的個人賬戶是擁有產權的,「這3%是在社會統籌,還是在個人賬戶,對於個人來講,並沒有什麼實質的意義。」
個人帳戶部分只是你自己交的那些錢,也就是245,單位交的進入社保的統籌帳戶里,體現在將來的基礎養老金,對於基礎養老金的計算,也不是你說的那樣,統一按照20%來的,要看交費時間和交費基數的,我提供個基本的公式給你參考
(退休前1年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個人指數化工資)/2*交費年限*1%+(個人帳戶里的錢/120)
個人指數化工資體現的就是交費基數,所以,社保其實也是交的時間越長交費基數越高,養老金才越多的,並不是大鍋飯
『叄』 農村養老保險國家補貼政策
時代在變,政策也在變,放在以前,農村戶口的人是很不被人看得起,俗話話,農民翻身把歌唱,目前隨著政策的不斷改進、完善,農民的生活也有了保障!
今年的兩會剛剛結束,李克強總理提出2017年的工作目標,即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0萬以上,實現農民進城落戶1300萬人以上,同時每個農民將享受以下8類補貼,直補到戶,從而提高對9億農民的扶持力度。具體如下:
補貼1
農村養老保險補貼
農村戶口,年滿60周歲的老人都能享受到,60歲之後最低每人每年領取45-65元。且2017年每人每個月發的最低養老金上漲到120元,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農民,每增加繳費1年,每月增加不低於2元的基礎性養老金。
補貼2
宅基地拆遷補償
宅基地的補貼標準是將安置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結合起來算,並且土地補償費是被征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到10倍之多!在土地政策重新調整後,有三種人宅基地將會被回收,當然地方也會對其進行相應的補貼補償。
補貼3
進城購房補貼
如果你打算放棄現有的土地及宅基地,到城鎮購房生活,並把戶口遷入城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購房補貼,最高可達到五萬元。
補貼4
養殖產業補貼
養殖戶大多數都是有規模、有手續的,這種養殖場都能獲得相應標準的養殖補貼。並且根據相關條件,養殖越多,獲取相應的國家補貼越多。
補貼5
貧困農戶子女教育補貼
持有貧困證,入學通知書等有效證件到村委會辦理即可,每年可享受3000元教育補貼。
補貼6
農業支持保護補貼
通俗的說就是將種糧、良種和農資補貼三合一,並且國家將按二八分配原則執行。即從原農資綜合補貼中拿出20%的資金,用於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然後將80%的原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加上原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原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用於耕地地力保護,繼續直接發放給種糧農民。
補貼7
七大群體增收激勵計劃實施
去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部署對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7大群體(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研人員、小微企業創業者、企業經營管理人、基層幹部隊伍、有勞動能力困難群體)實施激勵計劃,推出差別化收入分配激勵政策,帶動城鄉居民實現總體增收。因此,這7大群體有望增收。
補貼8
農機購置補貼
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一般農機每檔次產品補貼額原則上按不超過該檔產品上年平均銷售價格的30%測算,單機補貼額不超過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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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農村養老保險國家補貼政策文件
2017農村老人補貼政策
財政部民政部全國老齡辦關於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
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
財社〔2014〕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民政廳(局)、老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民政局、老齡辦:
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非常嚴峻,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已超過2億,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數達到3700多萬。雖然近幾年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低保等社會保障制度解決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問題還缺乏制度性保障。為此,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以下簡稱35號文件)明確提出,「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同時要求財政部會同民政部等有關部門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現就貫徹落實35號文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全國性系統工程,也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必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35號文件,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切實解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後顧之憂,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同時,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機制,不斷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從戰略和全局高度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
(二)目標任務。
總的要求是,通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達到五個目標: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將35號文件提出的「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要求細化為具體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動養老服務體系發展。二是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示範效應,吸引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服務業。三是有效緩解部分老年人的實際困難。減輕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負擔,幫助他們提高支付能力。四是更好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理念。通過中央層面出台統一制度和要求,指導地方規范、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有效回應社會各界的關切,倡導公共財政公平與效率的理念,正確引導輿論。五是推動實現基本服務均等化。力爭「十二五」末,全國范圍內基本建成覆蓋廣泛、內涵豐富、銜接緊密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服務類型日益豐富,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二、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老齡化程度,因地制宜地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補貼政策。同時,根據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分類指導,制定具體可行、有針對性的補貼方案,注重提高補貼政策的實效。
(二)統一要求,分散決策。各地要按照35號文件的要求,盡快出台有關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明確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保障措施等。具體補貼標准、補貼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實際情況、充分考慮財力狀況自主決定。
(三)統籌兼顧,公開透明。各地在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時,要科學測算,合理確定補貼標准,既要考慮這部分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又要做好新出台的補貼政策與其他老年人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補貼政策要公平、公開、透明。主動按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補貼內容
(一)補貼范圍。
補貼人員范圍為經濟因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清晰界定人員范圍,明確補貼發放對象。其中:經濟困難的高齡老人需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定;經濟困難的失能等老年人需經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鑒定。
(二)補貼內容。
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上述老年人的生活困難,原則上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城鄉低保制度、社會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解決。
(三)補貼標准。
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標准,由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和財力狀況自主確定。有條件的地方,可制定統一的省級補貼標准;沒有條件的地方,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補貼方式。
原則上按月給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現金、代金券。具體發放方式,由各地自定。但無論選擇何種發放方式,都應做到及時、透明、便捷。
(五)經費保障。
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補貼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各地財政部門應准確測算養老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四、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情況復雜。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抓好各項落實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補貼政策的及時出台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要盡快摸清底數,建立完整的統計台賬和檔案,建立和完善養
老服務評估機制;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切實保障養老服務補貼政策的順利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研究解決制度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切實把好事辦好,實事抓實。
(二)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根據本通知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及時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資金管理辦法和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補助項目、補助范圍、補助標准、資金籌集渠道、申請條件和審查公示、發放程序以及監督管理措施等內容。已經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補助政策,強化資金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要加強監督,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日常監督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監管體系、確保補貼政策落實到位,補貼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相應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四)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帶動作用。各地要以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為契機,進一步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轉變政府服務供給方式。要引導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居家養老、社區日間照料、社區衛生、機構養老以及網路信息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和醫療、康復、護理等服務。同時,加強對養老和護理人員的培養(訓),不斷提高服務技能,形成與老齡化社會需求相適應的專業化養老護理隊伍。
(五)推進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各地要按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35號文件的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養老服務評估制度。認真制定評估方案,合理設計評估流程,委託第三方獨立機構開展服務評估。在服務評估中,要注重受益對象對養老服務的滿意度評價。通過建立服務評估制度,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使養老服務方便可及、價格合理,更好地滿足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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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文件
農村戶口參加養老保險的政策: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行籌集:
第一:個人繳費。
參加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來繳納養老保險費。繳納的標准目前設定的是每年100、200、300、400、500,總共五個檔次,地方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增設另外的繳費檔次。參加保險的居民可以根據上述檔次自行自由選擇,多繳則多得。國家也會依據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長的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繳費的檔次。
第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可以對參保人進行繳費補助。補助的相關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的村民會議民主確定。積極鼓勵其他的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第三:政府補貼
政府對那些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進行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保險金,當中中央財政要對西部地區按中央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東部地區則是50%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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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農村養老保險補貼政策
現在的農村養老的政策與原來的不同了,不論是國家還是自己繳納的統統的進入個人的賬戶,與我們的社會養老是有區別的。所以,農村養老保是比較劃算的,國家有補貼的,都是進入我們個人的賬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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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有哪些政策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的具體政策如下
一、繳費標准: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需要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12個檔次,分別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原則上最高繳費檔次標准不能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
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農村養老保險的領取標准農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這部分由政府補貼,補貼標准如下:
(1)按照上述繳費標準的不同繳費檔次每月補貼標准為:第一檔15元,第二檔35元,第三檔50元,第四檔60元,第五檔70元,第六檔75元,第七檔80元。
(2)按照集體經濟組織補助每月補貼標准為:第一檔5元,第二檔10元,第三檔20元,第四檔25元,第五檔30元,第六檔35元,第七檔40元。
(3)政府補貼累計不超過每人21600元。
三、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發放標准為:
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
舉個例子,假設張大爺今年50歲了,他的繳費檔次為每年500元這一檔,繳費到了60歲,一共繳了10年,那麼當張大爺退休後他每月的養老金發放標准就等於(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
(7)農村養老保險補貼政策文件擴展閱讀:
一、參保者每人每年均享30元政府補貼
以往的政府補貼都是針對特殊人群,而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補貼范圍大幅擴大,將普通參保人員都納入其中。對參保繳費人員,統一按每人每年30元給予補貼。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其中,對年滿16歲、不滿60歲的參保人員,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每人每年補貼30元,該補貼直接存入個人賬戶,不能用於抵扣繳費;對年滿60歲以上,且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的人員,按一次性繳費年限,每人每年也給予30元補貼,但可抵扣繳費。」
該負責人說,補貼涉及400多萬符合條件的普通參保人員,目的在於提高個人養老保險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復享受。
二、零繳費參保
新政策規定,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年滿60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本人不繳費也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0元,比國家每人每月55元的標准高出25元。
「以往各類養老保險政策都須補足一定年限的參保費用,而今後參加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則可不補繳。」該負責人表示,但60歲以上老人不繳費享受基礎養老金也是有條件的,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必須按新政策參保繳費,已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則視為已參保繳費。
同時,有條件的老人可自願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個檔次選擇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這樣,除能按月領取80元基礎養老金外,還能領取按所選檔次發放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待遇水平將大幅提高。
三、降繳費檔次
據了解,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把年繳費標准分為5檔,分別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而重慶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原先只有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個繳費檔次,為與國家標准對接,也滿足經濟收入較低的參保對象需求,新政策增設了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
該負責人說,保留高出國家標準的600元和900元兩檔,是為鼓勵多繳多得,為逐步縮小各項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礎。
四、取消繳費年限
按照新政策,45歲以下人員繳費年限須達15年以上,而對45~59歲人員,則不再設最低繳費年限,只要求按年繳費,到60歲方可按月領取養老金。(15年個人賬戶總額/139個月)=248元。
該政策中政府補貼對應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較為公平,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性也體現出來了。
『捌』 農村養老保險補貼是多少
2017農村老人補貼政策
財政部民政部 全國老齡辦關於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
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
財社〔2014〕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民政廳(局)、老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民政局、老齡辦:
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非常嚴峻,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已超過2億,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數達到3700多萬。雖然近幾年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低保等社會保障制度解決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問題還缺乏制度性保障。為此,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以下簡稱35號文件)明確提出,「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同時要求財政部會同民政部等有關部門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現就貫徹落實35號文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全國性系統工程,也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必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35號文件,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切實解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後顧之憂,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同時,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機制,不斷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從戰略和全局高度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
(二)目標任務。
總的要求是,通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達到五個目標: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將35號文件提出的「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要求細化為具體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動養老服務體系發展。二是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示範效應,吸引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服務業。三是有效緩解部分老年人的實際困難。減輕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負擔,幫助他們提高支付能力。四是更好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理念。通過中央層面出台統一制度和要求,指導地方規范、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有效回應社會各界的關切,倡導公共財政公平與效率的理念,正確引導輿論。五是推動實現基本服務均等化。力爭「十二五」末,全國范圍內基本建成覆蓋廣泛、內涵豐富、銜接緊密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服務類型日益豐富,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二、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老齡化程度,因地制宜地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補貼政策。同時,根據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分類指導,制定具體可行、有針對性的補貼方案,注重提高補貼政策的實效。
(二)統一要求,分散決策。各地要按照35號文件的要求,盡快出台有關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明確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保障措施等。具體補貼標准、補貼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實際情況、充分考慮財力狀況自主決定。
(三)統籌兼顧,公開透明。各地在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時,要科學測算,合理確定補貼標准,既要考慮這部分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又要做好新出台的補貼政策與其他老年人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補貼政策要公平、公開、透明。主動按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補貼內容
(一)補貼范圍。
補貼人員范圍為經濟因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清晰界定人員范圍,明確補貼發放對象。其中:經濟困難的高齡老人需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定;經濟困難的失能等老年人需經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鑒定。
(二)補貼內容。
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上述老年人的生活困難,原則上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城鄉低保制度、社會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解決。
(三)補貼標准。
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標准,由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和財力狀況自主確定。有條件的地方,可制定統一的省級補貼標准;沒有條件的地方,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補貼方式。
原則上按月給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現金、代金券。具體發放方式,由各地自定。但無論選擇何種發放方式,都應做到及時、透明、便捷。
(五)經費保障。
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補貼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各地財政部門應准確測算養老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四、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情況復雜。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抓好各項落實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補貼政策的及時出台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要盡快摸清底數,建立完整的統計台賬和檔案,建立和完善養
老服務評估機制;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切實保障養老服務補貼政策的順利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研究解決制度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切實把好事辦好,實事抓實。
(二)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根據本通知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及時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資金管理辦法和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補助項目、補助范圍、補助標准、資金籌集渠道、申請條件和審查公示、發放程序以及監督管理措施等內容。已經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補助政策,強化資金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要加強監督,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日常監督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監管體系、確保補貼政策落實到位,補貼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相應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四)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帶動作用。各地要以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為契機,進一步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轉變政府服務供給方式。要引導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居家養老、社區日間照料、社區衛生、機構養老以及網路信息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和醫療、康復、護理等服務。同時,加強對養老和護理人員的培養(訓),不斷提高服務技能,形成與老齡化社會需求相適應的專業化養老護理隊伍。
(五)推進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各地要按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35號文件的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養老服務評估制度。認真制定評估方案,合理設計評估流程,委託第三方獨立機構開展服務評估。在服務評估中,要注重受益對象對養老服務的滿意度評價。通過建立服務評估制度,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使養老服務方便可及、價格合理,更好地滿足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