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前如果以前有一個月沒交養老金,退休時可以補交嗎
我們這也有一個這種情況的,當然可以補交。
⑵ 如果我在退休前可以多補交幾年的養老保險嗎
個人參保人員是否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答:可以,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用人單位失業職工補繳
1.具有我市戶口,曾在我市用人單位(含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工作、參保的失業職工,可從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次月起以個人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2. 具有我市戶口,未參保企業的失業職工,自願申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補繳其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3. 具有我市戶口,已破產、解體、關閉的參保企業漏投保失業職工,自願申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補繳其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4. 具有本市戶口,曾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2006年10月1日前已經與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臨時聘用人員,申報參保時男未年滿60周歲、女未年滿55周歲的,可以個人身份補繳其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最早不得早於1993年3月;2006年10月1日之後與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臨時聘用人員應按照渝府發〔2006〕143號文件的規定,由原單位以單位參保的形式補繳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以上失業職工中,對首次參保時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女性失業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早於1996年1月。
(二)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
具有本市戶口,有繳費年限的人員中,對有實際繳費記錄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
對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具有我市戶口,可從其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完的次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對首次參保時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女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早於1996年1月。
(三)個體工商戶(含僱工)
對首次參保時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女性僱主、僱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早於1996年1月。其他個體工商戶僱主、僱工,按以下規定辦理。
1.個體工商戶僱主
在我市從事個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僱主,可從最早從事個體經營之月起補繳,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2.個體工商戶僱工
具有我市戶口的個體工商戶僱工可從與僱主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之月起補繳,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僱工應隨僱主參保,辦理補繳需由僱主統一進行申報。
(四)符合《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臨時工工齡計算和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6〕206號)文件第二條規定條件,被用人單位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可補繳其1986年10月至1993年2月期間符合補繳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五)申請延長(一次性)繳費條件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或一次性繳費,將分三種情況處理:
1、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從2011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2、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3、2011年7月1日及以後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到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並從批准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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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到了退休年齡之前斷檔的養老保險(3年)可以補交嗎(個體)
養老補繳條件如下:
2019年養老保險最新政策規定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險嗎?《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新規定,多數地區取消未交過養老保險的一次性繳納15年。詳見本文。
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最新政策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卓林保個人社保補繳代繳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企事業單位職工來講,如果年齡在45到60歲之間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的,需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後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補繳年限自定,但不得超過10年。除此之外,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群,也可以補繳社會養老保險。
1、首次參保,需要攜帶的有戶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近期免冠照。
2、續繳費,需要的是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醫療保險證》。需要填寫審核的表格材料有:《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企業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企業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補填表》等以及一些附屬表格。
申辦的步驟和方法
首先,職工要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照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該費用是記入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在某家銀行開設的賬戶的,並按照不低於或者高於同期的城鄉居民存款利率來計算利息,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的利息可以記入個人的賬戶,它的本息是全部歸職工個人所有的。
第二,攜帶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和勞動保障局進行注冊和登記。
第三,待相關部門進行相關資料的審核通過後,就為自己成功地購買了個人養老保險。
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一,要選擇一些適合自己的險種,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向自己的保險顧問咨詢。
第二,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是真實可靠的,虛假材料申報的一經查實,不僅會追回所有非法的所得,還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如果單位或者申領人對核定的養老保險待遇有異議的話,應當按照《社會保險爭議辦法》的規定及時地向當地的社會和勞動保障局反映。
第四,如果申領人不能按時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屬於我局原因延誤的,予以補發延誤期間的養老金;屬於申辦單位原因造成延誤的,由單位負責補發其應得的待遇;屬於個人原因延誤的,由個人承擔有關責任,延誤期間的養老金不予補發;
繳費數額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
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例如:2010年4月份陝西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均工資為30293元左右,因此2010年繳費金額=30293*20%=6058.6元。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費。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20%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繳費年限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
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的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⑷ 退休後確認之前的勞動關系後能不能補交養老金
補交養老金有2種辦法:
1、一次性補交齊剩下的養老金;
2、剩下的養老金每月交納,一直到交夠到15年;
各地補交養老金的措施不一樣,看你們當地的政策是怎樣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