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多地繳社保,養老金在哪領,轉保手續怎麼辦
1、在戶籍地繳納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辦理手續,享受養老待遇;
2、不在戶籍地繳納養老保險,在其他城市有交養老保險並且繳費年限滿了10年,在該地辦理手續,享受養老待遇;
3、不在戶籍地繳納養老保險,在其他城市交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沒有滿10年的,把養老保險轉到繳費年限有滿10年的城市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養老待遇;
4、不在戶籍所在地繳納養老保險,而且沒有在任何一個城市參保養老繳費年限滿10年的,將養老保險轉回戶籍地,在戶籍所在地辦理手續,享受養老待遇;
哪種情況無法「正常」退休?
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中,有這樣一條規定:
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意思就是說:男性超過50周歲、女性超過40周歲之後再去戶籍地以外的城市繳納社保的,都屬於「臨時賬戶」,
即使你在所屬城市繳滿了10年以上的社保,也不能在當地申請退休,只能轉回戶籍地或者另個待遇領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