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家好,請問個人社會保障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是一個概念嗎 如果不是,請問社保卡都有什麼作用城
1,個人社會保障卡,是你交納社保或醫保後,領取的。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居民或靈活就業人員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
3,居民參加養老保險後,領取社保卡,可以辦理社保業務,或醫保。
⑵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怎麼查詢
具體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查詢途徑如下:
1、撥打社保電話:12333。
2、登陸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找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准查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查詢系統」等等欄目,以陝西省為例:輸入公民身份證號碼、姓名和驗證碼,即可。
註:網上查詢僅提供有限的數據,如需了解更多詳細信息,可以前往當地的社保局,在窗口辦理個人社保查詢業務。
(1)請輸入15位或者18位身份證號碼、個人姓名以及驗證碼後登陸,身份證號碼最後一位為字母「X」時,請輸入大寫字母。
(2)如果您核對輸入的相關信息無誤,仍無法登陸,請及時與單位社保經辦人了解,確認個人信息是否正確。
3、攜帶個人身份證等材料,前往當地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的業務咨詢。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1、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2、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3、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4、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網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有卡嗎60周歲 返到哪裡
你好。
現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卡,是叫「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卡」,六十歲以後的資金都會打到卡里。
(滿意回答請採納,謝謝)
⑷ 怎麼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社保局可以辦理嗎養老保險卡在社保局可以為理嗎
可以的,直接到所在區的社保局就可以辦理
咨詢電話:區號+12333
⑸ 請問社會保障卡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城鄉居民醫來療保險和社保源區別如下: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社保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兩者從定義上來說就有很大的差別,保障的對象不同,保障的項目也不同,社保的范圍明顯要廣一些,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鎮醫保只是醫療保險。
一、享受范圍不一樣:
社保中醫療保險不能享受住院生育醫療報銷,嚴重慢性病門診(大病)職工享受17個病種,居民享受8個病種。
二、報銷比例不一樣:
一是住院報銷比例不一樣。職工醫療保險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甲類92%,乙類70-80%;退休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甲類92%,乙類70-80%;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為一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80%、70%,二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70%、60%,三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60%、50%。
二是嚴重慢性病門診(大病)報銷比例不一樣:職工醫保報銷比例75%,城鎮居民醫保50%。
⑹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底怎麼交!
以長治市為例,到參保人所屬村(居)委會辦理,參保繳費流程:
1、參保人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到當地村(居)委會填寫《參保登記表》。
2、村(居)協辦員負責檢查相關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後,每月20日前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
3、鄉鎮(街道)事務所初審無誤後及時將參保人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當月25日前上報縣社保機構。
4、縣級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信息進行復核無誤後,將相關材料歸檔備案,於每月月末前將參保人信息提供給金融機構,向參保人員發放社保卡。
(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卡擴展閱讀:
待遇支付流程
1、鄉鎮(街道)事務所按月通過信息系統生成下月到達領取待遇年齡參保人員的《待遇領取通知表》,交村(居)協辦員。
2、村(居)協辦員通知到齡參保人員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3、參保人年滿60周歲當月,憑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等相關材料到村(居)委會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村(居)協辦員檢查參保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後,於每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
5、鄉鎮(街道)事務所審核參保人員的年齡、繳費等情況,並於每月25日前上報縣社保機構。
6、縣社保機構對相關材料復核,並進行重復領取待遇數據比對,核定計算領取金額。生成《待遇核定表》,金融機構通過社保卡發放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