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寧波社保五險一金個人繳納多少
養老保險:單位,14%,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10+1)%,個內人,2%,
住院醫療保險容:單位,(4.5+1)%,個人不用繳費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農民工不承擔)
生育保險:單位,0.7%,個人不用繳費
工傷保險:按行業分類,有不同的繳納比例,個人不用繳費
住房公積金:按5%-12%的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對於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單位,經寧波市房委辦批准,可在12%繳存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18%。
2. 寧波的單位如何給員工交納社保
平時沒事無需去社保處的,但有以下幾種情況你就要去了:
1、有新人進來,如果他以前在其他單位繳納過,你拿到他的社保中止單,(有的地方不需要,最好問他要來),然後去社保處填一張《寧波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險種)增減表》,需要填上他的身份證、姓名、增減類別為「1」、戶良關系是城鎮的填「1」是農村的填「2」,繳費基數按照他的工資來(但是你最好問一下你們領導,一般單位都只給員工繳納基本基數,就是1353),然後將單子給社保處工作人員。
2、有員工辭職,你要在他辭職的第二個月23號前去社保處將他中止,還是填一張《寧波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險種)增減表》,步驟跟上面差不多,但是增減類別一欄你要填「4」,代表中止。然後再填一張《寧波市社會保險中(終)止繳費通知表》,內容也是差不多,但是要注意醫療保險這一欄的日期要比其他多一個月。
3、有員工需要補繳以前的保險,你就填一張《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補繳有兩種情況:
一、補繳的是本年度的,基數不變。
二、補繳的以前年度的,基數一律為2254。
注意:以上所有的表單都要蓋公章。
這只是幾種經常出現的情況,還有一些不是經常要做的,比如每年4-5月份修改基數,還有變更參保類型,大致跟以上差不多,你也可以去社保處咨詢的。
3. 寧波養老保險交滿15年,每個月能拿多少啊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抄之一的,可申襲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4. 寧波個人企業為職工交養老保險金每月最低多少
一般月繳納數=社保基數x繳納比例,最低是5%的標准,也就是最低基本工資的百分回之五。
繳納基本養老保答險費的標准:
個人繳費基數和比例:企業職工個人以本人工資收入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低於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為基數繳費;高於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為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
企業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個體工商戶僱工個人負擔8%,其餘12%由僱主負擔。
5. 寧波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問題
已參加寧波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新增人員,如符合參保范圍,單位應專及時辦理參保屬人員增加手續。
(1)單位填寫《寧波市普通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增減花名冊》,並提供有關材料。
(2)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按「參保對象審核」的要求進行審核。
(3)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審核同意後,按《養老保險手冊》發放的程序發放《養老保險手冊》。
(4)單位應同時重新申報繳費基數,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重新核定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
6. 寧波市的養老保險可以分為幾種個人和企業的繳納比例是怎麼樣的
職工低標抄准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例為20%,企業職工個人為8%;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為24%;個體工商戶僱工本人為低標准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與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一致。目前,企業繳費比8%,僱主為其繳納16%
7. 寧波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要交多少
按繳費工資為基數,個人承擔8%,單位承擔14%。
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是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個人8%,用人單位14%的比例繳納。本人繳費工資,按照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確定,本人月工資低於2878元的,按2878元確定;高於14387元的,按14387元確定。
個體勞動者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的繳費工資上下線,自行選擇繳費工資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關於調整省本級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
浙人社發〔2009〕60號
一、調整用人單位繳費比例
從2009年7月1日起,在省社保中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從20%調整為14%。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5月4日起開始申報》
從2016年5月4日起,參加市區社會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的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開始申報。
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平均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准核定;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准核定。2016年度企業月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4387元、下限為28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