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及時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違反哪一條規定
如果是單位欠費的話是違反社會保險法的,個人的話就不違反了,畢竟個人繳費是自願的
2. 沒有按時交納養老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專個人依法繳納社會屬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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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養老保險今天沒交上,怎麼補交
你這個當然可以補交的。現在規定社保累計繳納滿15年退休後就享受養老待遇,是累計不是連續了,而且你就斷了半年完全不影響你補交社保了,你放心絕對沒問題的,現在去交好了。
4. 社保未能及時繳費 為什麼要交滯納金
因為法律這么規定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4)養老金未按時交擴展閱讀
有的地方政府也有規定,例如深圳:
根據《關於對欠繳社會保險費收取滯納金的再次提示》
各用人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相關規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我局將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請各用人單位遵守法律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特此提示
附:滯納金計算舉例
滯納金計算公式:滯納金=欠繳金額×0.5‰×欠繳天數
1、某用人單位2012年6月份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為10000元,至6月30日止未按期足額繳納,如其2012年7月1日前來繳納,則應繳納10005元,如其2012年7月2日前來繳納,則應繳納10010元,以此類推。
2、某用人單位於2012年6月15日申請為某員工補繳2012年4月份的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為5000元,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為900元,則截至6月15日應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為900+900×0.5‰×46(5月1日至6月15日)=920.7元。
5. 養老保險沒及時交不給交了怎麼辦
一般可以補抄交3-5年的社保相關費用。
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退休領取養老保險金時就可以多領取。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以前參加了養老保險的職工,因勞動關系變更等原因,停止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這種現象叫做中斷保險關系,也叫做斷保。
斷保對職工的影響:
1.繳費年限和繳費額的減少而降低退休待遇,有的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將喪失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資格。
2.影響再就業,如果養老保險關系不及時接轉,那麼新的就業單位將不能及時為你續繳養老保險費,則損害了自己的社會保險權益。
6. 個人交養老保險沒有按時交錢有其他費用嗎
如果發現漏交以後立即到社保中心窗口去補交,一般不會發生什麼費用,如果時間久了就要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所以養老保險一定要及時交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7. 單位不按時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怎麼辦
建議你直接向你們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比較有效,你找領導,領導只會永遠說沒錢
8. 因企業原因造成養老保險未能按時繳納怎麼辦
可以申請企業補交社保,這是你應該享受的權益。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