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是否可以查封養老金賬戶用於還債
法院可以查封養老金賬戶。
當退休人員作為被執行人時,其可以領取的養老金無疑屬於責任財產,可以用於清償債務。社保機構作為養老金的管理和發放部門,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養老金。考慮到退體人員屬於特殊群體,最高法院法研[2002]13號答復,對人民法院執行養老金已經在執行順位和限度上作出了保護性規定,體現了公平、正義原則。實踐中,很多申請執行人的境遇遠比作為被執行人的退休人員困難。故社保機構於法於理於情都應協助人民法院執行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⑵ 退休後欠債要扣退休工資嗎
經本人同意可以用基本養老金抵償,人民法院可以余留生活費的前提下執行。
退休職工欠債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經本人同意,可以用基本養老金返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在余留必要的生活費用之後,予以扣劃,清償債務。
《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法研[2002]13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於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⑶ 法院執行扣劃欠債人養老金的時間限制
看欠款金額,在留足生活費後余額為當月扣款標准,總金額分擔,還清時間就是限制。
⑷ 欠債上了失信黑名單養老金能扣劃嗎
要分具體情況
一、交社保是為了將來領取退休金的。
交到社保基金里的錢,按規定,如果這筆錢在社保還沒有發放的時候,法院是不可以執行的,因為這個錢,從性質上講,只要交了,就是屬於國家的。
二、社保到期,發放退休金時,法院可以在預留其基本生活費後,可以執行。
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是其固定合法收入,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中所提到的社會保障基金的性質是不同的。
因此,作為被執行人的離退休人員,在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法院有權依照民訴法第222條和最高院的有關規定要求作為離退休人員發放機構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法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離退休金,但必須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
如果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拒不履行協助執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3條規定,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還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4)劃扣養老金還債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執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⑸ 法院可以執行退休金還債嗎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退休人員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人,在民事活動中,應當與其他民事主體平等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也作出了相關明確規定:「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
⑹ 法院凍結債務人退休工資還債,每月最多可以扣除多少錢
債務人每月有2700元的退休工資,每月最多可以扣除多少錢?
⑺ 法院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是以被扣每月退休金還賬最後換的數額是原數額嗎
最終扣退休金償還的數額一定不是原來借的數額,因為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回、訴訟費、執行費、答不及時履行法院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252條規定支付的遲延履行滯納金。
最終數額可能會是80-90萬元。
這個數額由法院的執行法官計算。無需提醒,法官都會主動計算的。如果計算錯誤,法官要承擔責任的。
⑻ 死者的養老金法院可以全部執行還債嗎
退休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專,離退休人員屬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同時,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民事訴訟法(2012年)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⑼ 退休金和養老金能否被法院執行用於償還債務RT ,
原來法院規定,抄是不可以的,現在規定是可以了,
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