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計算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專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屬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鎮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標准:
1.最低補貼標准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至600元補60元、繳700至900元補70元、繳1000至2000元補80元。
2.對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個人不繳費的不予補貼,事後追補繳費的也不予補貼。
2. 山東威海社會養老保險
不好辦
現在山東這邊還沒有實施省內新的轉移辦法(按照原辦法辦理,很麻煩的),並且醫保回需答要在7月以後才能異地轉移
所以,我建議你,暫時不動,等7月以後再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3. 威海外地戶口可以個人交養老保險嗎
威海外地戶口不可以在威海繳納個人養老保險,只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繳納個人養老保險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當地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三)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
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威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擴展閱讀
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
一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
二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4. 山東威海養老保險新政策一次性繳納五萬60周歲後可領取多少
搜一下:山東威海養老保險新政策一次性繳納五萬60周歲後可領取多少
5. 威海高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交15年但醫保還差5年怎麼交
醫保可以繼續交滿規定的年限為止
6. 威海市什麼時候制定的「養老保險制度」 過去的國企是什麼時候開始為企業員工繳納的
我們國家是在1986年10月份,初次進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凡是1986年10月以後上班的企業職工,全部實行合同制,以前的工人,依然保持固定工的身份,形成了兩個用工制度,合同制工人繳納養老保險,固定工不繳費,1993年國家下發文件,全面實行合同制,全部進行繳費制度,從此在全國推廣,各地的進度不一樣,有的在1994年開始,
1993年以前,我們國家不實行繳費制度,都是按照職工的工齡和檔案工資計算退休費,當時,各個企業在職工發工資的時候,財務提取工資附加費,上交給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留存,作為退休職工的退休費支付,似乎職工不繳費,其實也在繳費,不過不在職工的工資中體現,職工感覺不到在繳費,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暗補。
現在國家實行繳費制度,實行的是明補,職工在開支的時候,包括了繳納社會保險的費用,形成了按月繳納社會保險的局面,
7. 威海市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制度補交規定
各市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工業新區人力資源局,市直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進一步統一全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年7月1日後產生的欠費的補繳
(一)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要同時補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繳費基數按單位職工相應年度應發工資收入確定,但不得超出相應年度全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限定范圍。繳費比例按相應年度規定的各險種繳費比例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劃入個人賬戶。
(二)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緩繳協議或經省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三)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的,自辦理參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中斷後再次繳費的,只可以繳納當年的保險費,不可補繳中斷部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按《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四)參保人員個人補繳生育保險費,按照《關於補繳生育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威勞函〔2008〕99號)的規定執行。
(五)參保人員個人補繳中斷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補足繳費年限的,按照《關於職工醫療保險費繳納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威勞發〔2008〕12號)的規定執行。
二、2011年6月30日前發生的欠費的補繳
(一)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時,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未申報繳費基數的,按不低於2011年全市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執行。
(二)參保人員個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按不低於2011年全市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執行。
(三)未申報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個人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在2012年12月31日前補繳,仍按照各市區現行政策執行;逾期補繳的,按照《關於職工醫療保險費繳納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威勞發〔2008〕12號)的規定執行。
(四)上述(一)、(二)規定的情形,在2013年1月1日以後補繳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三、其他情況
(一)參保人員首次參保時,需補繳參保前連續工齡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提供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工資發放憑證等原始證明材料。補繳的最長年限不得超過十年,且參保後需逐年繳費五年以上。
(二)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個人,按規定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時,一次性繳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按繳費當年全市靈活就業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未參保的原固定職工,符合國家規定參保條件的,可辦理參保手續,按不低於2011年全市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一次性補繳自1993年1月至2011年6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可自離開單位起補繳,但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1993年1月。2013年1月1日以後補繳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四)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能補繳1995年1月1日後基本養老保險費。
(五)參保人員補繳中斷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原則上應將全部中斷部分一次性補齊,確實不能一次性補齊的,按自後往前的順序依次補繳。
五、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國家和省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8. 威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到這里看看吧。http://www.sdwh.lss.gov.cn/yewu.asp?ClassID=86
9. 威海 尚在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怎麼耽誤了社保 不能辦理 怎麼解決
持勞動合同報停居民養老保險就可以再報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