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會保險只交了一年,還有用嗎
只交三年沒有用。
交三年社保,退休後不能享受養老待遇和醫保待遇。
一、領取版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權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二、基本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每月繳納3元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可以享受與城鎮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相同的醫療保險待遇,建立個人賬戶。
❷ 社會養老保險交了一年 停交了 可以退錢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十二條、十四條相關規定,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組成,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即使個人辭職,養老保險費也不能退。
具體條款如下: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2)養老保險只交了一年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退保手續:
一、參保人在職期間死亡的。
二、參保人曾在我市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後遷出外市定居的。
三、參保人出境定居的。
四、外國人及港澳台人員離職、解除勞動關系的。
❸ 養老保險只交一年可以退嗎
能退的。但退的錢是很少的。養老保險是按個人與單位一定比例繳納,自己繳納的比例是8%,如果你想退錢,也只能按自己繳納的8%退還,單位繳納部分是不予退還的。建議:如果你是城鎮戶口請不要退,當你繳費年限達到15年,年齡男的達到60周歲,女的達到50周歲,就可以享受社會保險,也就是可以領取養老金了。如果是農村戶口,就只能退了。
向當地社保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退保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
(1)農村戶口
如果離職時選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可將個人帳戶累計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繳費記錄清零,以後按新參保處理,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2)城鎮戶口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清算出來的。只有如下三種特殊情況可以清算:
一,達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可申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額一次性清算退還本人。
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此部分可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三,若退休去世,其個人賬戶金額未領取完畢,余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普及下養老保險的相關法規:
1.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3.跨省轉移接續
參保人員跨省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12%的單位繳費。流動就業人員離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要開具統一樣式的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參保繳費後,只要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所有手續都由相關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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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上班兩年,只交了一年的養老保險
單位如果要給你交社保,當時就交了。所以單位是不會跟你補交的。
❺ 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卻只交了1年半,該怎麼辦
如果你說的和退休有關的,那應該是社保當中的養老保險而不是商業保險。你版是男性還是女性,權男性要到60周歲退休,也就是說你還可以自己交13年,按照你說的,公司從現在幫你交到50周歲,那麼也就是累計應該是16年,滿足累計繳費15年以上的條件,退休以後可以領取養老金。如果你是女性,或者實際累計繳費到退休的時候不滿15年以上的,那麼一般來說除非你之前有沒有繳納的年限,這樣是可以補繳的,否則的話是不能補繳的。不過有個別地區對於退休未能交滿15年的也有特殊政策,可以一次性支付一筆費用,一般是幾萬塊,然後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之後領取養老金,這個就要你自己到當地社保咨詢了。
❻ 養老保險中間少交一年的,後果是什麼
養老保險中間少交一年,在退休時如果達到累計繳費年限,也是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的,但是少了一年累計年限,其享受的養老金待遇要比多繳一年養老金的要少。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基礎養老金根據職工繳費年限按下列比例計發:
(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及其以上的退職職工,按本人退職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五計發;
(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退休職工,按本人退休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計發;
(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及其以上的退休職工,按本人退休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五計發;
(四)本條例施行前被授予省級及省級以上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的退休、退職職工,退休、退職時仍保持榮譽稱號的,按本人退休、退職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九增發。
第二十二條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職職工,追加養老金根據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每滿一年,按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百分之一點四的比例計發。
(6)養老保險只交了一年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❼ 個人養老保險只交了一年,第二年沒繳,後面續繳有沒有影響
第二年續交對後來是沒有影響的。
❽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只交一年有用嗎
我國現行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類。也可以將後二類合並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後面二類分別適用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參保。
從政策上來理解,凡是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就不需要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了,因為社會養老保險最終只能享受一種養老金領取,不能領取兩份。
但是,由於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還在推廣完善階段,有許多在外就業的農村戶口的居民參加就業不穩定,所以在當地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交費,就業後,企業又必須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為僱用的員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造成重復參保,重復繳費的現象比較普遍。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國家已授權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中,所以,在銜接辦法沒有出台前,從維護自己利益穩健角度出發,現在二方面都交比較安全,畢竟農村養老保險年繳費額不高。到時銜接辦法出台後,是可以合並的。對個人而言只會有利而無害。
❾ 養老保險交了一年多,現在不想交了能退嗎
不能拿回來了,但是你可以選擇不交了,如果以後想交費,還可以補交的。而且版現在公權司都給員工上社保,所以還是順其自然的交下去。第二個,如果死亡,那麼可以把你個人賬戶的錢領取回來的。
(9)養老保險只交了一年擴展閱讀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4、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5、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6、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❿ 養老保險交到退休後只領了一年死了後錢怎麼辦
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支出。除此之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還承擔參保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以及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病殘津貼的支付責任。
1、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
個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主要是為了其退休後能夠享受基本養老待遇,個人退休前和退休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由遺屬繼續,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進入統籌基金,作為社會互濟資金,遺屬不能主張繼承權。
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這一制度最先由1951年制定的《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目前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從一些地方的規定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也有的按照職工死亡時當月本企業人均繳費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
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遺屬的范圍一般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父母,以及依靠死者生活的其他親屬。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10)養老保險只交了一年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參考資料:網路_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