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為什麼在日本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概況
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有國民養老保險和厚生養老年金構成。國民養老保險又稱為基礎養老保險,凡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的公民必須參加入保。厚生養老年金是在國民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設定的一種附加年金,投保對象限定工薪階層,強制性要求加入厚生養老年金,保費分別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負擔。
國民養老保險制度在政府的前提下運營,投保人在一生中都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據統計,國民養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這一制度成為人們老年時生活的主要保障,一直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這一養老保險制度隨人口老年化面臨著嚴峻挑戰。
(二)日本老年化的現狀及其趨勢
按照聯合國的老年化的標准,一個國家65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超過7%則稱為人口老年化國家。根據日本總務省2004年9月19日公布的人口推算數字顯示,日本全國65歲以上老齡人口已佔到總人口20%,平均壽命為82歲,其中日本90歲以上的高齡人口達到了101.6萬,並且日本社會老齡化的趨勢將進一步加劇。據推算老齡人在今後十年內可能達到總人口的25%,到2030年將達28%.到2050年將達33%。目前每4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到2025年,每2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到2050年,每1.5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日本的公共養老保險制度一般被認為是採取的現收現付制為主,基金制為輔的混合制養老保險制度,所以公共養老保險制度是在跨代撫養的基礎上運行的。20世紀60年代日本平均年齡是60歲,而現在平均年齡延長到82歲,60年代所確定的支付年限為10年,所以現在支付年限比原來延長近一倍。從上面的數據可以看出現代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費負擔顯然大大加重了。在人口老年化的形勢下,舊的養老保險制度已不能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所以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人口老年化的必然結果。
(三)國民養老金出現空洞化
據統計,目前日本大約有1/3的被保險者拒交或滯交保險金。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由於貧困、失業、疾病等原因,沒有交納保險金的能力;第二,主要是由於中青年對現行的國民養老金缺乏信賴,有交納能力但不願意交納。他們認為他們所承擔的高額養老保險費很大一部分用於當代養老費用支出。而由於近年來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年化,當他們年老時,新的一代年輕人幾乎無力承擔逐步膨脹的老年人群的養老負擔。他們越來越對國民養老保險制度產生懷疑,如果這種狀況繼續下去,國民養老保險制度將名存實亡。所以,為了解決國民養老金出現空洞化問題,也需要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四)家庭結構的變化
戰後日本經濟高速發展,使日本很快步入發達國家行列,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核心家庭越來越小,獨居的老人越來越多。為了使老年人所需的生活、醫療和護理費用得到保障,現行的現收現付制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這些需求,所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老年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日本養老制度改革的內容
(一)對養老保險的管理及運營方式進行改革
管理和運作養老基金實現其保值增值對養老制度的正常運行至關重要。日本政府以前在基金管理和運作中一直比較保守,主要以信貸的形式運作基金,控制基金直接進入資本市場,而且信貸資金受到很多限制,其基金運作結果基本成赤字狀態。日本為了解決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弊病,組建了年金經營基金會,擴大民間和精英人才對基金管理和經營的參與,引進競爭機制,有計劃,有步驟的將養老保險基金引向資本市場。為了加強資金運作的安全性,特設投資專門委員會,對直接進入資本市場的資金進行嚴格調查和審核。與此同時,推行國際財會標准制度,將經營狀況的一切信息徹底公開,接受國民及國際社會的監督。
(二)推遲養老金的支付年限
為了緩解人口老年化給社會帶來的壓力,推遲養老金的支付時間,具體方法為:將養老金的領取時間逐漸推遲到65歲,每3年提高1歲,男性從2013年開始到2025年結束,女性從2018年開始到2030年結束。這一改革將有效的減少養老金支付的數量。
(三)擴大保險基金的來源
在養老保險金財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日本首先將加入養老保險的年限由以前的25歲降低到20歲,延長了養老保險金交納時間;其次,擴大養老保險金的交納基數,即工資收入和獎金收入同時納入保險金交納基數;再次,對在職老年養老金也做了修改,規定在職養老金的對象包括65—69歲的公司職工,這些人也要交納保險金;與此同時,加大基礎養老金的財政負擔率,從原來的1/3提高到1/2。
(四)推行老年看護保險制度
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社會隨著人口老化的進展和子女的
B. 日本為何出現養老金危機
因為日本已過了人口高峰期的1.3億,持續減少而導致老齡化嚴重,未來勞動人口過少,會使未來的老人得不到足夠的養老金。其原因如下:
1、現代年輕人多離開故鄉,到大城市生存,娶妻生子已不再是必然選擇。
2、日本經濟、社會發達,以前只有結婚才能達到的事情越來越少。如日本有一個恢諧的說法,「吃飯去便利店,洗衣去乾洗店,性慾有酒吧與成人用品,為什麼還要結婚呢?」
3、越發達,養育孩子成本越高。
針對以上問題,日本政府採取了多項措施,如小孩越多的家庭,得到政府免稅優惠越多。
C. 養老保險1999年🈶️8個月未交,退休後有影響嗎
在你辦退休前補交齊這八個月的養老保險金到辦退休時就可以正常辦理了。
D. 日本 養老保險制度
(一)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概況
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有國民養老保險和厚生養老年金構成。國民養老保險又稱為基礎養老保險,凡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的公民必須參加入保。厚生養老年金是在國民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設定的一種附加年金,投保對象限定工薪階層,強制性要求加入厚生養老年金,保費分別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負擔。
國民養老保險制度在政府的前提下運營,投保人在一生中都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據統計,國民養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這一制度成為人們老年時生活的主要保障,一直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這一養老保險制度隨人口老年化面臨著嚴峻挑戰。
(二)日本老年化的現狀及其趨勢
按照聯合國的老年化的標准,一個國家65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超過7%則稱為人口老年化國家。根據日本總務省2004年9月19日公布的人口推算數字顯示,日本全國65歲以上老齡人口已佔到總人口20%,平均壽命為82歲,其中日本90歲以上的高齡人口達到了101.6萬,並且日本社會老齡化的趨勢將進一步加劇。據推算老齡人在今後十年內可能達到總人口的25%,到2030年將達28%.到2050年將達33%。目前每4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到 2025年,每2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到2050年,每1.5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日本的公共養老保險制度一般被認為是採取的現收現付制為主,基金制為輔的混合制養老保險制度,所以公共養老保險制度是在跨代撫養的基礎上運行的。20世紀60年代日本平均年齡是60歲,而現在平均年齡延長到82歲,60 年代所確定的支付年限為10年,所以現在支付年限比原來延長近一倍。從上面的數據可以看出現代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費負擔顯然大大加重了。在人口老年化的形勢下,舊的養老保險制度已不能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所以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人口老年化的必然結果。
(三)國民養老金出現空洞化
據統計,目前日本大約有1/3的被保險者拒交或滯交保險金。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由於貧困、失業、疾病等原因,沒有交納保險金的能力;第二,主要是由於中青年對現行的國民養老金缺乏信賴,有交納能力但不願意交納。他們認為他們所承擔的高額養老保險費很大一部分用於當代養老費用支出。而由於近年來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年化,當他們年老時,新的一代年輕人幾乎無力承擔逐步膨脹的老年人群的養老負擔。他們越來越對國民養老保險制度產生懷疑,如果這種狀況繼續下去,國民養老保險制度將名存實亡。所以,為了解決國民養老金出現空洞化問題,也需要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四)家庭結構的變化
戰後日本經濟高速發展,使日本很快步入發達國家行列,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核心家庭越來越小,獨居的老人越來越多。為了使老年人所需的生活、醫療和護理費用得到保障,現行的現收現付制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這些需求,所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老年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日本養老制度改革的內容
(一)對養老保險的管理及運營方式進行改革
管理和運作養老基金實現其保值增值對養老制度的正常運行至關重要。日本政府以前在基金管理和運作中一直比較保守,主要以信貸的形式運作基金,控制基金直接進入資本市場,而且信貸資金受到很多限制,其基金運作結果基本成赤字狀態。日本為了解決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弊病,組建了年金經營基金會,擴大民間和精英人才對基金管理和經營的參與,引進競爭機制,有計劃,有步驟的將養老保險基金引向資本市場。為了加強資金運作的安全性,特設投資專門委員會,對直接進入資本市場的資金進行嚴格調查和審核。與此同時,推行國際財會標准制度,將經營狀況的一切信息徹底公開,接受國民及國際社會的監督。
(二)推遲養老金的支付年限
為了緩解人口老年化給社會帶來的壓力,推遲養老金的支付時間,具體方法為:將養老金的領取時間逐漸推遲到65歲,每3年提高1歲,男性從2013年開始到2025年結束,女性從2018年開始到2030年結束。這一改革將有效的減少養老金支付的數量。
(三)擴大保險基金的來源
在養老保險金財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日本首先將加入養老保險的年限由以前的25歲降低到20歲,延長了養老保險金交納時間;其次,擴大養老保險金的交納基數,即工資收入和獎金收入同時納入保險金交納基數;再次,對在職老年養老金也做了修改,規定在職養老金的對象包括65—69歲的公司職工,這些人也要交納保險金;與此同時,加大基礎養老金的財政負擔率,從原來的1/3提高到1/2。
(四)推行老年看護保險制度
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社會隨著人口老化的進展和子女的
E. 國家單方面更改退休時間,延遲支付養老金,這個可以起訴嗎
起訴行不通,內地沒有哪個法院敢接這個案子。
像法國想提高退休年齡那次,全國大罷工就行。
其實,在徵求意見階段,只要大家都提出合理建議,促使方案合理,就最好。
預計2016年10-12月公開徵求意見。
2017年修改,發布,2022年之後實施。
反對一步到位、反對一刀切。
建議1:
2022年起,原來50歲退休的每4年提高一歲,原來55歲退休的每8年提高一歲。
2022年 原50歲 原55歲
2026年 51歲
2030年 52歲 56歲
2034年 53歲
2038年 54歲 57歲
2042年 55歲
2046年 56歲 58歲
2050年 57歲
2054年 58歲 59歲
2058年 59歲
2062年 60歲 60歲
到2062年統一60歲退休,再根據國家財力和社保基金積累決定是否調整退休年齡。
建議2:建立靈活(或稱彈性)退休制度。參考:希臘:交滿30年的養老保險可自願退休。日本:社保交滿25年即可退休。
《深圳事業單位職工管理條例》規定:男滿55歲女滿45歲工作滿20年可申請退休,建議推廣到全國、全民。
建議3:建立提前退休制度、建立鼓勵繳費制度。繳費15年以上的部分,每繳費5年可提前1年退休,最多不超過5年。
如繳費20年的,可比法定年齡早1年退休。繳費35年的,可比法定年齡早4年退休。
建議4:給公民選擇權。比如繳費25年以上的,可以比法定年齡早退休,但要自願少領。比如早退一年少領2%等等。
建議5:把五花八門的養老保險種類(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城鎮居民、農村居民、軍人養老保險等等)統一為「公民養老保險」,
只要是公民,待遇用相同的方法計算,但有保底和封頂,比如,最低待遇不可以低於500元(現在70元的農民,也提到這個數),最高不可以高於5000元(國家主席退休,也不可以高於這個數)。
F. 我在1999年在信用社櫃台交過養老金,但現在查詢未交錢,我怎麼查
你交了養老金,應有收據,你拿收據到信用社或社保局查詢。
G. 日本主要的養老保險
(一)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概況
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有國民養老保險和厚生養老年金構成。國民養老保險又稱為基礎養老保險,凡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的公民必須參加入保。厚生養老年金是在國民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設定的一種附加年金,投保對象限定工薪階層,強制性要求加入厚生養老年金,保費分別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負擔。
國民養老保險制度在政府的前提下運營,投保人在一生中都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據統計,國民養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這一制度成為人們老年時生活的主要保障,一直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這一養老保險制度隨人口老年化面臨著嚴峻挑戰。
(二)日本老年化的現狀及其趨勢
按照聯合國的老年化的標准,一個國家65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超過7%則稱為人口老年化國家。根據日本總務省2004年9月19日公布的人口推算數字顯示,日本全國65歲以上老齡人口已佔到總人口20%,平均壽命為82歲,其中日本90歲以上的高齡人口達到了101.6萬,並且日本社會老齡化的趨勢將進一步加劇。據推算老齡人在今後十年內可能達到總人口的25%,到2030年將達28%.到2050年將達33%。目前每4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到2025年,每2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到2050年,每1.5個工作人員養一個老人。日本的公共養老保險制度一般被認為是採取的現收現付制為主,基金制為輔的混合制養老保險制度,所以公共養老保險制度是在跨代撫養的基礎上運行的。20世紀60年代日本平均年齡是60歲,而現在平均年齡延長到82歲,60年代所確定的支付年限為10年,所以現在支付年限比原來延長近一倍。從上面的數據可以看出現代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費負擔顯然大大加重了。在人口老年化的形勢下,舊的養老保險制度已不能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所以日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人口老年化的必然結果。
(三)國民養老金出現空洞化
據統計,目前日本大約有1/3的被保險者拒交或滯交保險金。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由於貧困、失業、疾病等原因,沒有交納保險金的能力;第二,主要是由於中青年對現行的國民養老金缺乏信賴,有交納能力但不願意交納。他們認為他們所承擔的高額養老保險費很大一部分用於當代養老費用支出。而由於近年來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年化,當他們年老時,新的一代年輕人幾乎無力承擔逐步膨脹的老年人群的養老負擔。他們越來越對國民養老保險制度產生懷疑,如果這種狀況繼續下去,國民養老保險制度將名存實亡。所以,為了解決國民養老金出現空洞化問題,也需要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四)家庭結構的變化
戰後日本經濟高速發展,使日本很快步入發達國家行列,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核心家庭越來越小,獨居的老人越來越多。為了使老年人所需的生活、醫療和護理費用得到保障,現行的現收現付制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這些需求,所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老年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日本養老制度改革的內容
(一)對養老保險的管理及運營方式進行改革
管理和運作養老基金實現其保值增值對養老制度的正常運行至關重要。日本政府以前在基金管理和運作中一直比較保守,主要以信貸的形式運作基金,控制基金直接進入資本市場,而且信貸資金受到很多限制,其基金運作結果基本成赤字狀態。日本為了解決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弊病,組建了年金經營基金會,擴大民間和精英人才對基金管理和經營的參與,引進競爭機制,有計劃,有步驟的將養老保險基金引向資本市場。為了加強資金運作的安全性,特設投資專門委員會,對直接進入資本市場的資金進行嚴格調查和審核。與此同時,推行國際財會標准制度,將經營狀況的一切信息徹底公開,接受國民及國際社會的監督。
(二)推遲養老金的支付年限
為了緩解人口老年化給社會帶來的壓力,推遲養老金的支付時間,具體方法為:將養老金的領取時間逐漸推遲到65歲,每3年提高1歲,男性從2013年開始到2025年結束,女性從2018年開始到2030年結束。這一改革將有效的減少養老金支付的數量。
(三)擴大保險基金的來源
在養老保險金財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日本首先將加入養老保險的年限由以前的25歲降低到20歲,延長了養老保險金交納時間;其次,擴大養老保險金的交納基數,即工資收入和獎金收入同時納入保險金交納基數;再次,對在職老年養老金也做了修改,規定在職養老金的對象包括65—69歲的公司職工,這些人也要交納保險金;與此同時,加大基礎養老金的財政負擔率,從原來的1/3提高到1/2。
(四)推行老年看護保險制度
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社會隨著人口老化的進展和子女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