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州市養老保險補交
杭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文件
杭社險[2009]20號
關於規范應繳未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業務辦理的通知
各處室、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業務經辦管理,根據杭勞社簡〔2009〕4號簡復單精神,特製定應繳未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業務辦理規定。現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范圍及對象
允許補繳的范圍和對象為:與參加杭州市區(不含蕭山、餘杭區,下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基本養老保險費應繳未繳的人員。
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此類對象按規定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起始時間。
已辦理退休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或從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予補繳。
二、手續辦理
(一)申請
補繳申請可由參保單位提出,參保單位包括本人曾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的參保單位和本人現所在參保單位。與參保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可由本人提出申請。
(二)所需材料
1、參保單位或個人應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杭州市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請表》(見附件),並提供勞動合同原件或財務發放工資原始憑證。與參保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另需提供離開參保單位的勞動關系處理原始憑證。
2、補繳時間早於1998年1月1日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杭州市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請表》。
(2)按不同情況提供以下原始材料之一:
①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招工錄用登記表;
②調入單位的工作調動介紹信;
③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內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
④軍轉幹部或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學生分配等按國家規定分配、安置的有關原始材料。
(3)財務發放工資原始憑證。
(4)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參保單位應提供原勞動合同。
3、為簡化辦事手續,由參保單位申請補繳的人員,補繳時段為新增參保辦理之月前三個月以內的,補繳與當月新增參保一並辦理,僅填報《杭州市社會保險新增參保職工申報表》即可。
(三)受理
參保單位申請補繳的,按單位參保隸屬管理關系分別由市社保局、區社保經辦機構受理;
個人申請補繳的,由市社保局個體保險處或區社保經辦機構受理。
參保單位或個人補繳資料提供齊全的,由受理部門審核後進行處理。
三、補繳標准
(一)由參保單位提出申請補繳的,繳費基數及比例按以下標准確定:
1、辦理補繳時屬參保單位參保繳費人員的,當年補繳時段的繳費基數按本人當前繳費基數確定。以前年度的繳費基數按辦理補繳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2、補繳時不屬參保單位參保繳費人員的,繳費基數按辦理補繳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3、繳費比例按照辦理補繳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及個人繳費比例執行;
4、單位繳費基數為地稅核定且申請補繳單位與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參保單位一致的,補繳時當年單位繳費部分不予計算。其他情況單位繳費部分均應予補繳。
(二)個人提出申請補繳的,繳費基數及比例按以下標准確定:
繳費基數按辦理補繳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繳費比例按照辦理補繳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及個人繳費比例執行。
四、費用征繳途徑
1、由參保單位申請補繳的,補繳費用通過申請單位繳納,個人應繳部分費用由申請單位代收,應補繳費用與辦理補繳當月應繳養老保險費一起,實行地稅徵收。
2、與原參保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個人提出補繳申請的,補繳費用按照個體勞動者參保繳費途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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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2021年46歲的女人在杭可以交養老金嗎
一年46歲的女人在杭州是可以交養老金的,只要你的養老金交夠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叄』 杭卅退休人員2020年增加養老金已到個人帳戶是嗎
是得,按國家統一制定的政策就是全國7月底之前全部補發到位。
『肆』 揚卅失地農民養老金2O20年怎樣調整
你好,失地的農民養老金可以自己繳納,,2020年也調整上升了。
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
『伍』 杭卅今年退休人員的工資有多少
來參加城鎮職工基本自養老保險的參保人退休,養老金的多少不是按年度分段分檔進行計算,而是根據職工的全部繳費年限精確到月份計算。(包括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基數、退休時年齡、個人賬戶數目、當地歷年的全省或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因素都有關。計算養老金的公式需要這些數據,這些數據可以在社保網上查詢到。
『陸』 杭卅社保發退休工資,第一個月是否是預發,10份退休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專國家規屬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柒』 杭卅市企業退休金28年工年能加多少錢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5年12月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浙江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
『捌』 二零一七年退休工人漲工資嗎杭卅怎麼氵漲
是會上漲的!2017年浙江省人社廳、財政廳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玖』 杭卅退休工人2o16年加工資幾月份補發有消息嗎
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每次調整養老金,多是在3-6月份補足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部分差額,但是因為今年各省市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所以目前各省市還沒有公布方案,估計今年會在7月底前後公布方案,在7-8月底前完成調整。
目前只有上海市公布了調整方案,明確在6月15日將上調的養老金和差額劃入個人賬戶。
其它省市自治區還沒有公布調整方案,預計將在8月份公布調整方案,在公布養老金調整方案後的一個月內,能夠按照新的標准將養老金及其今年以來的差額劃入個人賬戶。
『拾』 2017年浙江嵊卅市退休金上調方案
2017年浙江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力爭在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預計全省將有540萬企業退休人員、54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594萬退休人員。
根據國家部署要求,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待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60元,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准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2017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2017年浙江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據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透露:此次調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浙江省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同步調整。調整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要求,經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而進行。
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60元,體現社會公平。
掛鉤調整
1.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2.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7%、1%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7年度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具體標准由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適當傾斜
2017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2017年浙江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浙江省2017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記者昨天從相關部門獲悉,從今年起,我省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具體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力爭在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後,預計全省將有540萬企業退休人員、54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594萬退休人員。
根據國家部署要求,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待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60元。
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准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適當傾斜,主要指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傾斜,具體為:2017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2017年浙江退休金補發比例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浙江退休金補發范圍和對象
全省企業(包括行業單位)中,凡於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和按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可補發退休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