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專》(以下簡稱《通屬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四是現行中央財政補助政策和補助方式不變,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主體責任。
㈡ 基礎養老金的含義是什麼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專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屬,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
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列入2018年度民生專題十大流行語。
㈢ 為什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中央調劑制度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均衡地區間負擔。
我國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逐步實現了省級統籌。雖然全國養老保險累計結余資金有4.14萬億元,但近2/3集中在東部地區少數幾個省份,而遼寧、黑龍江等一些省份的基金運行則面臨很大壓力,已經出現了當期的收不抵支。
因此,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范圍內對基金進行統籌有其必要性。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是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
應參保人數,起步初期暫按企業就業人數和參保人數平均值核定。隨著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推進,對在職應參保人數可逐步過渡到以覆蓋常住人口的全民參保計劃數據為基礎核定。
(3)養老金調劑含義是什麼擴展閱讀:
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一是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
二是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按照人均定額撥付的辦法全部撥付地方。
三是中央調劑基金納入中央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㈣ 養老保險補差什麼意思啊
年初社保年檢時上報新的基數,來源於職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經過確認後將按內照新的容基數扣各項保險,但以年為單位,就將調整之前按照舊基數扣款的分項進行補差,全部按照新基數與舊基數的差額補扣。
養老保險繳費是按照當事人繳費基數確定繳費金額,但是繳費基數受制於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社平工資,而社平工資是次年的5月份左右才能公布,公布之前只能繼續按照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預繳參保費用。
待本年度當地上下限確定、本單位完成繳費基數申報後,當事人、用人單位應補繳實際繳費金額與預繳金額的差額,即為社保補差。
(4)養老金調劑含義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㈤ 「養老金中央調劑」帶來哪些利好
人社部公報顯示,2017年年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0202億元,仍然是收大於支,可以說養老金保發放沒有問題。但由於各地養老金不平衡現象突出,部分省份養老基金當期收不抵支,影響養老金可持續發展,而實現養老金全國統籌又需要一個過程,所以中央調劑制度應運而生。
從公眾的角度來說,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一方面提升了大家對養老保險制度的信心,因為部分省份收不抵支會讓一些職工對自己未來能否領到養老金有所擔憂,有中央調劑來保障就可打消這種顧慮。另一方面,中央調劑體現了養老金「互助共濟」,能讓大家感受到養老金制度溫暖、國家溫暖。
另外,此舉加快了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步伐。全國統籌是解決養老金不平衡問題的根本辦法,但現實地看,直接實現全國統籌有一定難度,而中央調劑是一種有益探索,先讓養老金實現部分統籌,隨著上解比例逐步提高以及技術、制度不斷完善,養老金全國統籌就有望早日實現。
為了確保中央調劑制度真正落地,《通知》還提出四項措施「保駕護航」。比如「完善省級統籌制度」,既能確保各省份上解的資金到位,又能為全國統籌積累一些經驗。再如「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就有鼓勵、倒逼等作用,是落實制度不可缺少的保障措施。
但要指出的是,中央調劑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失衡等問題,必須要實現全國統籌,然而實現全國統籌面臨不少挑戰。目前仍是「地方割據」,各縣市自收自支,省級統籌的難度都比較大,更何況是全國統籌。所以,推進全國統籌還需要更多良策更多探索。
養老金相對富裕的省份,要有「同舟共濟」思想,才能加快實現養老金全國統籌。而收不抵支的省份,也不能等靠中央調節和全國統籌,要有「開源節流」思想,例如「節流」方面要避免養老金被冒領、被挪用等。在「開源」方面要促進企業職工繳納養老金。
㈥ 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有啥好處
6月13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7月1日起正式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這項改革舉措還將為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帶來新的改革發展機遇。」金維剛說,作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實行中央調劑制度還有利於逐步解決過去各統籌地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政策法規、繳費基數以及費率、經辦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而產生的矛盾和問題,在全國范圍逐步實現政策法規統一、管理體制統一、經辦服務統一、標准體系統一、信息系統統一。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㈦ 養老金什麼時候開始實行中央調劑
7月1日起,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將正式進入「富幫窮」時代。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內建立企業職工基容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並於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在實施中央統一調劑的同時,國務院還提出,將統一制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統一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等,最終實現養老保險各項政策全國統一。
㈧ 為何要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實行中央調劑制度,將有利於增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互濟功能和抗風險能力,防範和化解部分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風險,改善部分地區基金收支狀況。」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說。
不僅如此,「這項改革舉措還將為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帶來新的改革發展機遇。」金維剛說,作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實行中央調劑制度還有利於逐步解決過去各統籌地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政策法規、繳費基數以及費率、經辦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而產生的矛盾和問題,在全國范圍逐步實現政策法規統一、管理體制統一、經辦服務統一、標准體系統一、信息系統統一。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㈨ 為什麼養老金要調整
政府費錢不討好,企業退休人員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差距很大,引起社會矛盾,同樣退休人員相差好幾倍,這樣體現出社會不公平的一面,當前是越調整差距越大,所以說政府費力不討好。
㈩ 基礎養老金是什麼意思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
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10)養老金調劑含義是什麼擴展閱讀:
2015年6月29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3日。伴隨著養老改革的扎實推進,參保人數持續增加,基金規模不斷擴大,養老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應時出台。
8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由國務院近日正式頒布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這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史上的一項大事和重大突破,標志著數以萬億元計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望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的新力量。
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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