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企破產職工的養老保險交納是百分之百嗎
國企破產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是都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100%為基數。
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無論什麼企業,繳費都是按照應繳納期間本人工資為基數,由單位和個人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比例繳納。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當前為省級統籌,指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為基數;高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為基數。
破產企業清償的拖欠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破產企業都是資不抵債,職工工資通常都較低,本人工資低於下線的,都按下線繳納。
國務院
《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5]6號
附件二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之二
一、基木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
(一)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以下簡稱繳費工資基數)。企業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 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超 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Ⅱ 我單位破產,現在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怎麼繳,每年繳多少
職工醫療保險也可以個人身份參加,每年約繳費1500元左右。
Ⅲ 個人全額繳的養老保險在企業破產時如何補償
我原在單位是搞勞資的,後來下崗了,在社保局幹了兩年的養老金錄入工作,希望我的解答對你版有點幫助權:首先我告訴你,每年繳費基數和繳費的比例不相同,繳費基數是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來確定,然後根據自己的情況,能繳哪個檔的工資基數.其資是繳費比例分個人承擔,和單位承擔,這個比例每年也在變,個人比例在逐漸增加一個百分點,單位就減少一個百分點,所以你交了14636元養老金,別人是無法幫你算出單位現在要退還你多少錢...只有你把每年的繳費基數和個人承擔的繳費比例給我們才能幫你算出來,單位要退還你多少...
Ⅳ 企業破產後個人續交社保金,退休後養老金如何計算
首先不管是企業繳納還是個人繳納,在網上後可以查詢到個人繳納的部分的余額,把余額除以130,這就是基礎養老金的一部分,另外的兩部分是退休前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的20%還有工齡工資。
Ⅳ 破產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怎麼交
依法破產的國有企業職工,在距法定退休年齡5歲以內的,經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提前辦理退休;但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不得在原規定退休年齡的基礎上再提前辦理退休。
Ⅵ 企業破產職工怎樣交養老保險
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醫療費由當地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參加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所在試點城市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對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明確規定:
1、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醫療費由當地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
2、參加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所在試點城市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沒有參加的企業,或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中支付;
3、處置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置無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所得中依次支付。
原勞動部於1995年印發了《關於不得對企業離退休人員採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通知》,明確指出:
凡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地區,對於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和工齡條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職)金,不得採取一次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
凡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進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地區,對於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規定達到規定年限(15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按月支付其養老金,不得採取一次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
Ⅶ 破產的國有企業員工社保的養老保險問題
1.是的,企業破復產後就是沒單位了制;但只要按期交納養老保險對今後退休沒影響.
2.至於你說的"5月、6月都是交243元,但7月
社保的人跟我說交178元就可以了",他們說的有道理.因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每年的7月變更;對單位職工繳費比例是28%,對個人繳費比例是20%;參閱國發(2005)38號文件,這是最新的養老保險政策.
3.只要繳費基數一樣,這兩樣的待遇真的是一樣,到時候返還的錢也是一樣的,放心吧!他們不會欺騙職工的!!將來也不會養老保險的返還標准提升了之後,買243元的返還金額提升了,買178元的返還金額不會提升;不會有這不合理的規定!!一輩子不容易,終於快到退休了,堅持交納這3年的社會保險,按照社保的人說的做就可以了!!祝你好運!!!
如有疑問,請追問。
Ⅷ 破產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怎麼交
以靈活就業人員進行繼續繳費,具體如果到了男年齡50女40,還可以享受社保政府補貼。
Ⅸ 破產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怎麼交
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醫療費由當地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參加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所在試點城市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對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明確規定:
1、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醫療費由當地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
2、參加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所在試點城市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沒有參加的企業,或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中支付;
3、處置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置無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所得中依次支付。
原勞動部於1995年印發了《關於不得對企業離退休人員採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通知》,明確指出:
凡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地區,對於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和工齡條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職)金,不得採取一次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
凡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進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地區,對於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規定達到規定年限(15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按月支付其養老金,不得採取一次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