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市養老保險
如果你這些事情,在01年以後發生的話,你的養老保險賬戶應該還在,細節問12333吧。
『貳』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你要繳費的話要在15號之前去繳。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申請緩繳的條件)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2)上海市養老保險那裡交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告知)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滯納金)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八條 (對欠繳單位的處理)
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催繳;當月內仍不繳納的,從次月起移送勞動監察機構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 (舉報)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社會保險費征繳中的違規行為,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舉報。勞動監察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並按規定處理。
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參考來源:網路-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叄』 上海市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去哪交,上海市有哪些養老金公司能交這樣的補充養老金
你好,你問的是不是指企業年金類的補充養老?目前獲批的養老保險公司有四家,分別是中國人壽、中國平安、泰康、太平,在上海都設有機構。你可以直接向這四家養老咨詢公司了解或者委託保險經紀公司辦理。
『肆』 上海社保哪年開始交的。上海養老金從哪年開始交費。哪幾年交的老年補
上海社保是從1993年1月份開始實行的,養老保險交費也是從這時開始的。
老年補貼憑證是在上海繳納綜合保險的一份憑證,到退休時在商業保險公司一次性領取。
『伍』 養老保險去哪裡領
在戶口所在地。
1、戶口所在地與社保繳納地不在同一個省,且都沒滿10年。比如在北京交了8年,在上海交了6年,在深圳交了7年,戶口在武漢,那麼由於三個參考省都沒有滿10年的,到退休的時候,只能將三個地方的社保轉移回武漢,享受戶口所在地的養老金標准。
2、戶口所在地與社保繳納地不在同一個省,有一個城市滿10年。比如在北京交了10年,在上海交了6年,在深圳交了7年,戶口在武漢,由於在北京參保滿10年了,到退休的時候,可以將養老金轉到北京,享受北京的退休標准。
3、養老保險是社保中最重要的一項福利待遇之一,所以養老保險的繳納和領取都有相當嚴格的規定,不滿足條件的就無法領取養老金。要想領取養老金,必須要繳費滿15年。繳滿15年可以是連續繳費,也可以是累積繳費
(5)上海市養老保險那裡交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可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列印存摺,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就是公司和國家給我們的福利待遇。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這樣的: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就比較簡單了,將個人賬戶儲余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就得出來了。(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
『陸』 關於上海市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問題
關於上海市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問題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內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容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單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購買社保。
另外,如果說辦理社保,最好通過第二種單位交納方式比較好一點,因為單位會為我們承擔很大一部分費用,進而減輕自己的交費壓力。
『柒』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哪裡繳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辦理繳納。
以上海為例,根據《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第四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農業農村委、市稅務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各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第十七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員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7)上海市養老保險那裡交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一條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捌』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去哪了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8)上海市養老保險那裡交擴展閱讀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九條,凡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范圍的單位,均應當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和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在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單位發生分立、合並、破產或者被撤銷以及錄用或者辭退在職人員(包括辭職、自動離職和開除、除名等情況)時,應當在1個月內向原受理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時,應當為單位設立養老保險編碼,為在職人員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並核發《養老保險手冊》。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條,在職人員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終身不變。《養老保險手冊》記錄在職人員在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和本辦法實施後記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的儲存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依據。在職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養老保險手冊》隨同本人轉移。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一條,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二條,單位應當按本單位上一月全部在職人員工資總額的25.5%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
在職人員應當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按3%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人員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200%以上的,2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為繳費基數。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應當與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相一致。單位和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報市社會保險委員會決定。
『玖』 我是上海市,寶山區交養老金去哪交呢
對於上海市境內的社保繳納事務,已經實行了全市「一網通」了,寶山區個人繳納社保五險一金的,到就近的社區(鄉鎮)事務服務中心社保櫃台就可以了。
『拾』 上海市養老保險查詢
1、單位繳費基數的核定。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2010年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版作為單位2010年的權繳費基數。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發生增減變化時,單位繳費基數同時相應調整。
2、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核定。
⑴參保職工以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資(上年度工資總額/12個月)作為2011年度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參保職工2010年度發放工資的月數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發放月數平均計算2011年度的繳費基數。
⑵2011年度參保單位新招用職工,用起薪當月的工資總額核定當年度的個人月繳費基數。
⑶因特殊情況2010年度工資總額無法確定的,以2010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為其職工申報的繳費基數,其數值元以下部分四捨五入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