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目前關於退休的抄條件要求,該種情況是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根據你的描述,參保人應該是2011.07之前參保的,該種情況適用於繼續參保繳費5年的規定,如果繼續繳費5年後還是不足15年,可以將剩餘部分一次性繳清的
《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Ⅱ 養老保險是不是要在同一地方連續交滿十年,以後才能在那裡退休
具體確定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方法如下:
1、在確定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時,一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下同)的累計繳費年限應包括在本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計算在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1)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在首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
(2)只有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計算在戶籍所在地;
(3)曾經在部隊服役的軍齡,按國家規定安置就業的,計算為本人退出現役後首次就業參保所在地的視同繳費年限,接國家規定不安置就業的(不包括自主擇業的軍隊幹部),計算為本人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戶籍所在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2、參保人員在《暫行辦法》實施前已辦理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實施後沒有再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其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
3、實施後又再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暫行辦法》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
(2)新政養老保險交滿十年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含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時,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有欠費記錄的應履行告知義務,在參保人員補繳欠費或明確放棄補繳欠費後,再開具參保憑證。
參保人員本人明確放棄補繳個人欠費的,需本人書面簽字確認,單位欠費仍由轉出地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負責清理。
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參保人員在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曾辦理一坎性預繳養老保險費的,先按規定比例計算轉移金額;余額部分由轉出地暫時保留封存。待本人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再按有關規定處理。
Ⅲ 社保滿十年的問題
1、按新政策規定,你可以就在B地繼續繳納,不滿十年也不怕,到時再比關系轉回A地,按版A地的政策享受養老金。權2、政策規定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Ⅳ 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最後十年在哪裡交就在哪裡享受待遇
1 可以轉移養老關系 上海銜接 交夠20年就有醫療保險 到2013年
2 靈活就業只能在本地區辦理 不能轉
Ⅳ 養老保險交滿十年可以一次性取嗎
養老保險本身就是不能一次性取得哦,而且如果要想領養老金必須繳滿15年才可以的。
Ⅵ 養老保險能一次性交十年嗎以後每年續交
一、你可從現在開始繳費,不論是否中斷,只要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版時,養老保險繳費權不少於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退休金待遇。即使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未滿15年,也可在辦理退休手續時,一次性補繳至15年。
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Ⅶ 交十年社會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可以拿養老金嗎
1.看看養老保險方面的新政策就清楚了:國務院2005年12月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你的情況應當繼續交納社會保險,尤其是養老保險.按照政策辦就行了!!
Ⅷ 企業交養老保險交滿十年之後對我們退休有什麼好處,和個人交一樣嗎
企業交養老保險交滿十年之後對我們退休有不需要自已交這十年,在企業交養老保險與個人交一般是一樣的。如果在企業交養老保險大於最低基數的話,就是企業交養老保險的金額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