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農村養老保險問題
農村養老保險 概述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
農村養老保險對象的權益保險對象的權益有:1)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3)保險對象從本縣(市)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本人。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編輯本段]農村養老保險的交費方式由於大多數農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十分靈活,大體分為發下三種:一是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採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二是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採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三是一次性交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後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後按規定領取養老金。農村養老保險的保證期農村養老保險的保證期是指對於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農村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中規定:"保險對象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 [編輯本段]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期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期是指參加保險的農民或鄉鎮企業職工,在參加保險後,開始向社會保險管理或經辦機構繳納保險費至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時段。這個概念即是一個時段上的劃分,也是義務與權利的界定線。按照《農村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規定,保險對象60周歲為養老保險金的領取期,即保險對象到達60周歲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那麼,在領取期之前的時期,即為養老保險的繳費期。如何構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隨著體制轉型、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農村的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勞動力結構、人口結構和家庭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越來越大的沖擊,農民養老日益需要向社會養老模式轉變。然而在轉型期,關於我國應當建立怎樣的養老保險模式,理論界研究還不夠深刻。全國各地經過十幾年的試點和推廣實踐,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運行結果不盡如人意,暴露出現有農保制度的致命缺陷。現行農保制度亟待創新優化。
好的農村社會保險制度應當能有效完成其預期目標,具體來說應有如下特點:(1)體現中國農村特殊的制度環境。應結合中國農保制度環境對國際模式進行創新性借鑒。比如,要考慮中國農民「未富先老」特徵、經濟漸進轉軌、市場化和「二元」經濟背景,要考慮中國農村養老的價值取向和路徑依賴規律。
(2)要具有過渡性、銜接性。城市化、市場化,意味著人員流動增強、身份變換頻繁,養老保險制度也應具有較強的包容性,適應於人員等各種要素的變動。同時,新制度應當有利於新老模式的平滑過渡。
(3)既體現公平,又體現效率。「城鄉剪刀差」的客觀存在要求「城市反哺農村」機制的建立。政府的補貼和兜底機制正體現了社會性、福利性和公平性。好的制度安排也應當體現個體差異,發揮激勵功能。
(4)既體現自願性,也體現強制性。中國區域發展差異大,個人繳費能力和繳費意願各異,應實行富有彈性的農保制度。農保制度的避險功能、大數法則、老齡化問題迫在眉睫,必須強制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5)「輸血機制」和「造血機制」並舉。「輸血機制」是一種被動、事後、依賴性機制,「造血機制」則是一種主動、事前、自主性機制。可以通過投資機制、融資機制安排,在預防未來消費風險的同時,提高當前收入能力。
(6)節約甄別成本,取得盡力參保效應。農民收入非常難測試和監督,甄別成本很高,易產生逆向選擇問題,新型制度應當避免監督和測試環節,而應激發參保者盡力參保的積極性,盡量讓其自願參保。
(7)具備安全性、增值性特徵。新型農保制度要有助於避免管理低效、資金被非法挪用、增值乏力的可能性。
要具備以上特點,新型農保制度應當是一個既有前瞻性、又兼顧現實性的,政府-市場合作型的制度。為此,新型農保制度應在以下方面做出特別安排。
第一,供資制度安排。堅持「三方供資」原則,基本賬戶個人供資額設計最低額度標准,所有賬戶實施配套激勵供資機制安排,基本賬戶採用兜底機制。同時,構建「融資性供資機制」,允許以賬戶本身的現金流為擔保進行結構融資,以增加當期保費,抓住機會投資增值。
第二,賬戶結構安排。重點通過「基本賬戶」啟動農村社保制度的建立,這一賬戶由國家兜底,具有強制性。重點通過「機動賬戶」來體現個人之間經濟實力差異和參保意願的差異,通過政府配資的激勵機制,調動潛在參保者的意願和經濟能力。將重點通過「調整賬戶」實現風險准備、統籌調節機制,通過在投資前提取 「投資保險金」、「通貨膨脹准備金」、「個體差異調配金」,實現制度的彈性調節機制和共濟功能。這種賬戶體系安排的重要特徵在於既體現了制度推行的強制性,又體現了自願性。
第三,賬戶功能的創新性安排。傳統的賬戶主要是完成保費的收繳和保金的發放,主要發揮的是「消費性」功能,比較被動。新型農保制度進行賬戶創新,引入資產社會政策理念和金融功能,賦予新型農保制度以「投資性功能」和「融資性功能」。資產社會政策鼓勵參保者進行個人資產積累,增強個人增加收入的能力。 「投資性功能」是指農保制度的基金化趨勢,使參保者的繳費行為進化為投資於基金的行為,通過專家理財,實現投保人(基金投資人)保費的價值增值。同時,這種投資性也包括來自於「保險基金」制度下的投資和資產運用功能,以區別於一般性社會保險的「儲蓄功能」。「融資性功能」主要強調參保人利用參保賬戶獲得的除保險功能、投資以外的融資功能,只要有「機動賬戶」,就可以得到生產性融資。這一點,新疆的「呼圖壁」保費繳納證的質押融資模式為我們提供了寶貴經驗。
第四,賬戶載體安排。信息卡是三大賬戶的物質載體,提供繳費、支取、記錄、轉賬、管理、信息查詢等一系列功能。它有如下特徵:一是標准化和統一性。全國民眾人手一卡,規格可以和銀聯卡相同,每一種卡的內容項目相同。二是惟一性。與身份證掛鉤,無法偽造。三是流動性和便攜性。卡隨人走。四是自主性。持卡人可以對卡中賬戶的多少以及類別進行自我管理。五是規范性和透明性。監督機構、管理機構、操作機構、個人可藉此了解其他主體對自己賬戶的管理情況。讀卡設施的普及建設將會有利於減少人力物力,有利於監督效率的提高。
第五,監管、管理和操作功能的分工整合。以省為單位和統一管理級別,成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委員會」,取消省級以下農保部門的管理運營權,但保留其對農保事務的操作權,比如宣傳、在銀行延伸不到的落後地區收繳費等。中央建立「中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委員會」,隸屬於「中國社會保障部」,負責對各省級機構進行監管。各省委員會對農保基金進行自主投資和委託招標投資,自主投資部分僅限於風險小、收益相對確定、投資技術要求簡單的投資項目上。農保基金的委託人可以利用現有組織資源,讓網路龐大、觸角延伸較長、業務與農村聯系緊密的農業銀行承擔。
『貳』 未來農村老人養老問題如何解決
第一、完善農村養老基礎設施
隨著農村青壯年不斷湧入城市發展、定居,目前農村老人越來越多地被留守在農村,養老問題不能再僅僅依靠子女的關懷和照顧;
因此,相對長遠的角度來看,過去農村傳統的思想,即「養兒防老」將不再符合目前社會的發展現狀;
未來農村老人養老可能更多依靠的是農村自發組織建設的養老院等機構,由相對專業化的人員照顧;但是,目前農村養老院等基礎養老設施並不健全,農村老人無法得到比較好的照顧,因此,國家最新提出,將對專業的養老機構給予適當引導和補貼,降低養老機構進入門檻,減輕老人的負擔,讓老人的養老生活能夠得到更好的基本照顧,不讓子女擔心;
第二、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
眾所周知,目前農村老人所能領取的基礎養老金,和城市老人相比,差距較大,農村老人可能就是上百元,甚至幾十元,但城市老人所能領取的是上千元;
因此,今年國家提出,為了更好地確保農村老人的養老生活,縮小城鄉居民在社會保障福利方面的差距,提出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舉措,即農村老人可以享受到和城市老人同等的養老待遇;更為簡單直觀的說法就是,今後農村老人所能領到的養老金將有所增加!
第三、強化醫療衛生保障
對於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最重要的保障就是醫療,說到底老人養老就是要養身體,但是看病貴、看病難又是農村一直以來面臨的問題;
因此,今年國家提出,要強化對農村老人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鄉鎮衛生院定期上門體檢,讓老人能夠直接在家中享受到養老服務;另外,更有政府主導的家庭醫生簽約,讓老人能夠直接獲得專業又方便的醫療服務;
再者,就是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人均補助再增加40元,一半用於大病保險;畢竟大病的治療費用是造成家庭經濟負擔的主要方面;
綜上,目前來看,農村老人的養老是存在一定問題的,但根據上述國家所做出的四大舉措,未來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將得到很好地解決,至少要比現在這個局面有所改善,尤其是在提高農村老人所能拿到的基礎養老金以後
『叄』 如何看待農村養老問題求解答
時事評論背景: 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日益突出,如何解決好廣大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已成為事關和諧社會構建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事。目前農村養老、醫療都缺乏必要的保障,而能否妥善解決農村的養老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農村養老所面臨的困境,探討現階段農村養老的可行路徑,是理論和現實都亟需解決的問題。 時事評論觀點: 農村家庭養老方式轉變及制度保障不健全 我國農村歷來基本實行的是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這是當前中國農村使用最普遍的養老方式。然而,隨著我國正在發生的急劇社會和經濟變革,家庭養老正受到來自計劃生育政策,城市化和工業化,以及由此帶來的子女減少,家庭規模、結構和功能變化,流動人口增加以及價值觀念變化等多方面的嚴峻挑戰,其功能日趨弱化。制度保障不健全或缺失。廣大農村尤其是欠發達地區農村長期游離在社會保障制度的 邊緣,政府對農村的社會保險、社會福利、救濟和低保投入嚴重不足。
鞏固並完善傳統的家庭養老機制 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是老年人的最佳養老模式。就老人而言,居住在家裡,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家庭物質資源,根據自己多年的生活習慣安排日常生活、飲食起居,保持原來的生活節奏;另一方面老年人可以通過照料孫輩、簡單的農業生產等方式在家庭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從而得到心理上的認同感。政府應該促使家庭養老由傳統的道德軟約束轉變成法律、制度的剛性約束,使家庭養老逐步由「倫理型」向「倫理型+法律型」轉變:加強道德建設和思想教育,大力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對善待老人的家庭,給予物質與精神的雙重獎勵,提高子女贍養父母的自覺性;依法打擊不盡贍養義務甚至虐待老人的惡劣行為,發揮法律的震懾作用和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同時對部分由於子女殘疾、失業等原因而無力贍養老人的家庭,當地政府和有關社會組織在就業、救濟等方面給予特殊照顧。最後,通過制度建設促進和改善農村家庭養老狀況,將家庭養老由道德層面上升為制度層面。
分層次、有重點地推進社會養老保險 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是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根本措施。根據我國農村當前的現實,應該逐步推進社會養老保險,並在推進的過程中根據各地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解決措施:
在條件較好農村可以低標准起步,堅持個人繳費為主、國家集體補助為輔的原則,堅持以個人賬戶為主的儲備積累方法,堅持自願參加與政策鼓勵相結合的政策措施,堅持社會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相結合的制度等一系列條件的前提下逐步推進社會養老保險。在條件差的地區,政府要調整財政分配格局,政策向欠發達地區傾斜,在欠發達地區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醫療保障制度。其次,完善社會化救濟和「五保」供養制度,以確保能應對因突發災害造成的養老困難以及無子女老人的養老問題。
『肆』 關於農村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問題
誰的醫療保險看誰的病。
父母交了保險,保不了小侄的病。
「也貢獻完他們對社會的專使命。屬」
---說說而已,沒有誰會因此真心感激於他們。
「難道他們以前繳的稅款不足以保障他們的晚年生活嗎?」
------農業稅不是養老金。
這個世界從來不是一個公平的世界。是弱肉強食的。
要是生活在腐朽的資本主義國家,也許還多些保障。
『伍』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本文對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支持、籌資機制、覆蓋范圍、待遇水平等方面進行探究,指出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旨在為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提供一些參考,對其他地區農村養老保養制度的發展提供相關經驗。
關鍵詞: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試點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日益加劇,養老保障問題逐漸被大家所關注,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率為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2.93%,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佔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1.91%。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表明,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以及醫療、衛生、保健事業的不斷完善,生育率一直維持在比較低的水平,而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卻在逐步加快。從總體來看,在2011年~2020年中會快速發展,2021年~2040年中會不斷向上攀升,而在2040年到2060年中將會一直保持高位運行。因此,進一步加快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當務之急。
1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當前研究背景
1.1安徽農村人口老齡化情況從數據可以看出,安徽省目前人口老齡化的形勢十分嚴峻。首先,人口老齡增長速度迅猛,在第六次人口普查當中,安徽省65歲以上的人口已經達到605.7萬人,佔全省人口數量的10.18%,與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較,增長了2.73%。其次,農村人口的老齡化程度要遠遠高於城市的水平,在2005年,農村人口在全省人口中所佔比例為66.5%,而農村老齡人口卻佔全省老齡人口的76.5%。最後,隨著生活物質需求的增長,農村勞動力在不斷轉移,使得農村老齡人口的比例也在不斷地上升。根據2006年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安徽省跨鄉鎮超過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數量占戶籍人口已經超過20.9%,絕對量達到1300多萬人。因此,可以看出,安徽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十分嚴峻。
1.2近年來安徽農村養老保險的推進進程安徽農村養老保險自2000年8月由民政部門劃入為勞動保障部門以後,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緊密圍繞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主題下,穩扎穩打,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2005年,安徽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並且,要求全省在3年的時間內實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覆蓋。規定從2007年8月1日起,勞動保障部門要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進行嚴格的審核,確保制度實施的力度。目前,在全省內已經基本實際施了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
1.3試點工作的一系列成效(1)在糧食主產區上實行「糧食換保障」,以農民現金收入低下的實際情況為依據,對農民進行直接的補貼,採取「國家補一點,農民交一點」的辦法來籌集養老保險資金,為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開辟了新的思路和方式。由於糧食購銷按照市場化運作,農民更加自願地採取「糧補資金換保障」的方式。以前賣糧難的問題得到了解決。(2)農村計劃生育對象養老保險普遍建立,凡是在試點地區,都出台了為獨生子女和兩女戶繳納養老保險的規定,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與農村計劃生育工作有機結合在一起,起到了相互促進的作用。(3)外出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取得一定進展,首先在觀念上樹立了養老保險的意識。其次,還為外出務工的青壯年勞動力在經濟上奠定了參與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因此,不少人紛紛回原籍參加農保,積累養老資金,甚至部分農民工還將在外參保的保險費轉移回家鄉。
2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2.1制度上的不完善(1)較低的保障水平起點,安徽省《實施意見》規定試點縣、市新農保制度的參保人可獲得省級以及試點地區財政補貼3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繳費標准為每年100元~500元五個檔次,試點縣、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個人繳費標准上,實行多繳費的獎勵辦法,實行多繳多受益,以100元為基礎繳費,當滿15年繳費年限,每多交一年加1%的基礎養老金,最高不超過10%,500元以上不再獎勵,即每一個檔次增加5元,最高不超過20元。(2)財政投入過低,使得工業不能反哺農業,對農村支持力度不夠,不僅影響農民對此的積極性,也壓制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的提升。(3)過低的繳費水平和形同虛設的補助,一方面由於農民自身文化水平和觀念的限制;另一面由於收入水平較低,使得繳費水平一直受到抑制。同時,從操作層面上來看,缺乏集體補助運行機制,農民養老保險籌資機制完全變成了政府補貼、個人繳費的一種模式。
2.2機構平台的不健全(1)就目前情況來看,雖然安徽省部分市、區、鄉鎮、村的農保機構平台都已建立,但卻不夠健全。由於人員數量的不足,綜合素質偏低和工作經費等問題,導致人員流失現象較為嚴重。隨著新農保的逐漸覆蓋,以前的人員素質已經很難適應城鄉發展的要求,普遍存在年齡過大、業務水平低下和計算機操作技能缺乏的現象,使得新農保的健康穩步發展得不到有效保障。(2)信息系統的建設較為緩慢,新農保作為我國的一項國策,需要在試點期間的操作實施辦法保持高度一致,而軟體系統也是如此。由於國家、省級新農保信息系統建設的滯後性,為了應付考核,前期各自主張,使得系統的建設很不統一,由此造成了人力物力和時間的浪費。信息系統的分布建設導致大量資金和人力資源的浪費,也給之後工作的轉移和交接帶來麻煩。
2.3運行環境中存在較多阻礙(1)農民意識的薄弱,由於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以及傳統養老觀念的根深蒂固,認識水平較低,在缺乏完善的宣傳工作前提下,認識上的滯後性導致了行動上的滯後。(2)政府過大的財政壓力,新農保於2009年12月正式啟動,中央財政預撥款8135萬元,省、縣的配套資金為1.08億元。2010年中央財政轉移支付7.9億元,省、縣配套資金達到了2.18億元。省級預算覆蓋率由原來的26%迅速增長至60%,並已於2012年全面覆蓋。在此期間,隨著覆蓋面積的不斷擴大、參保率的不斷提升和領取養老金的人數不斷增多,相關配套資金的需求也在不斷地增長。受外部環境的影響和為保障其他政策的落實,使得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財政壓力也隨之加大。(3)農村經濟基礎較為薄弱,2010年安徽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為5285元,在全國中僅列第18位,與全國的5919元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於收入的限制,財產性收入和工資收入又存在不確定性,養老保障問題依舊突出,重要原因就在於經濟基礎的薄弱。
3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完善的建議及對策
3.1強化政府所擔當的責任養老保險制度是維持社會公平、公正的基礎要求。當社會經濟得到發展,國家不斷壯大之後,使得農民與城市市民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待遇是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現如今,黨中央「十三五」規劃的提出,要求農業現代化取得明顯進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我國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使得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高。而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面前,安徽的「十三五」規劃也需要緊跟中央的步伐。但是,目前安徽的農民收入水平較低,在全國都處於中下遊行列。推動經濟發展,不僅要努力實現農民的增收,還要深度挖掘農村消費的潛力。而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則會給農民帶來很多的後顧之憂,也限制了農村消費需求的增長。因此,主要從政治和經濟兩個方面認清農村養老保險建設的重大意義,轉變長期以來存在的重城市輕農村的觀念,從而改變做法。通過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來提升養老保障水平,實現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的共贏。
3.2提高政府補貼的水平《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但是,對於政府在財政投入的方面卻沒有做明確的要求,《指導意見》規定國家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但對財政如何支持缺乏具體的規定,對中央、地方財政預算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導致新農保的投入過大。由於國情的原因,政府傳統的意識和照模板設計的考核機制,造成財政支出偏向於GDP發展的方向,故在農村養老保險方面的投入依舊不足。作為一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需要發揮其主導地位,成為制度供給主體。而相關數據也表明,我國國情下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只有與政府補貼相結合,才能夠使其獲得持續發展的動力。首先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投入力度,逐步地降低個人繳費比例,可以通過將農業抽取的大量利潤以保金的方式返還給農民,同時建立相關基金,縮小每個地區中的補貼差異。其次,對財政、金融、稅收體制進行改革,改變原有的模式,通過對財政收入的增加以達到對財政支出結構的改變,優先考慮各項民生問題。最後,增強預算編制,保障執行的透明度和力度,降低成本,以保證資金用到刀刃上。
3.3加強政策宣傳和監管在當前國情下,農民所能夠接受的知識教育很有限,很多農民對新農保沒有很清楚的認識。因此,加強農民對參與新農保的積極性是當務之急,努力提高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使他們能夠理解並支持,對我國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除此之外,更要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管制度和基金的稽核制度,規范各部門的操作行為,並隨時披露相關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到公開透明。
4結語
作為我國的一個農業大省,安徽的城鄉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地區間的經濟水平差異巨大,隨之帶來的即是農民收入水平的不均衡。而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由於地方政府投入不均也逐漸成為一個多層次的體系。本文則是通過分析安徽省經濟社會的特點,並根據相關數據以及目前大背景下國家採取的一系列政策,得出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設計、實施以及運行環境等各個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並通過加強政府擔當、完善和建立相關機制,以及提高政府的補貼水平來為該項保障制度出謀劃策,以達到縮小農村地區差異,進而縮小城鄉養老保障水平的差異。這是一個漫長而又復雜的過程,不僅僅需要政府的扶持、領導和推動,更需要每一位農民的努力。
『陸』 農村老年人養老存在哪些問題
當今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社會福利以及關於自身利益的問題,這關系這自己的正常生活需求能否持續獲得補給從而維持自己的正常生活。而隨著年紀的增大,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自己的養老問題,養老問題。在農村,養老問題的困難尤其嚴重,接下來我們就來盤點農村老年人養老存在哪些問題吧。
以上,就是我對農村老年人養老存在哪些問題的解答了。
『柒』 關於農村養老保險問題!
首先可以明確地說,這個保險(政策現簡稱為「老農保」)你到了60歲後,肯定能領到衫鉛伍錢。其依據為:一是民政部在1992年1月3日頒布和實施《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民辦發[1992]2號)。二是2009年9月4日國務院頒布 的《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三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10月28日通過,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
《社會保障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十二相關制度銜接問題也提到: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激銀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
至於你原來是農村戶口,考上大學後,成了城市戶口了,也可能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是只要待老農保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後,再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新農保」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起來,就可達到領取養老保險金的目的。
當然,情況比較復雜,各種制度的銜接關系還處於逐步修訂中,具體有變更手續目前也在完善中。本人建議:一是保管好你的這本綠色小本子或或,二是關注跟蹤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銜接關系的出台,三是保持與參保地的社會保障機構的聯系。
以上是個人對政策的理解,供你參考。
『捌』 如何解決農村養老問題
我國農村敬老院多破舊、簡陋、缺少醫療和專業化照料,同時,大量敬老院沒有登記注冊,缺少法律上的合法身份,農村養老形勢非常嚴峻。今天,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副主任閻青春、資深媒體人曹保印和您聊聊「」。為何農村物質條件提高,老人生活質量卻在下降? 曹保印:農村人口的流動性太大,老人只能依靠自己,兒女把錢寄回家,而老人卻已經沒有力氣去購物,去享受,甚至連吃的力氣都沒有。精神層次上更嚴重,沒有人陪伴,農村的老年人只能養一些寵物解悶,消解寂寞。另外,由於很多青年農民出去打工,孩子都交由老人照顧,常常一兩個老人要照顧好幾個孩子,老人自我生存能力已經很成問題,再承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身體和心理的負擔可想而知,身心交瘁的生活又何談提高生活質量。如何解決城市養老院一床難求,農村養老院床位閑置 曹保印:農村養老院的利用率並不高主要是因為醫療問題,農村養老院條件好,環境優美,但是離醫院太遠,老人很多都有慢性病,還有可能會突發疾病,醫療問題得不到保障,會使老人的生活沒有安全感。提高養老院利用率不僅僅只考慮老人的觀念,經濟問題等,還應該考慮養老院的功能是不是齊全,讓養老院更加專業化。失能,失智老人及流動人口如何安置 曹保印:照顧失能,失智老人的成本非常高,單個家庭承擔不起,應該由家庭、社會、政府三方共同承擔。家庭首先應該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承擔老人的養老問題,然後可以求助社會的慈善募捐,最後由政府做一些輔助。不止是經濟問題,還應該更多的投入人力資源的培養。包括專業人才和志願者服務人才。同時還需要制度性的支撐,比如志願者的體系,可以對從事志願服務的人提供一些政策優惠。 對於流動人口,首先從政策方面來說要實現城鄉一體化。另外,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社會管理模式一定要創新。既然社會發生變化,流動人口數量大幅增加,那麼社會的管理也應該與時俱進,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讓大家在權利上平等,即無論一個人在哪裡工作,納稅,他都應該享受當地的公共服務和權利。農村敬老院的改革和轉型 閻青春:農村敬老院轉型的走向和趨勢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要適應養老服務對象的變化,逐步實現主要收住社會上失能高齡的對象。 第二要適應管辦分離,政事分離的要求,實行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分配製度的改制改革,實現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多種服務方式並舉,多種分配形式並行的農村養老新模式。 第三要加快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以適應農村老齡化,使敬老院真正辦成農村的養老服務資源中心,發揮養老服務的管理指導中心,信息管理管理中心,物流中心,培訓中心,示範中心的作用,向形行政村和家庭輻射,發揮輻射引領帶動的作用,發揮示範作用,開設家庭病床,進一步開設相對集中的護理服務等。 第四要加速專業化建設的步伐,要合理布局,明細分工,形成各專業類的農業養老機構,同時加快人員的職業化、專業化建設的步伐,提高服務的專業品質。 曹保印:需要補充的是:第一,由國家投資建設信息中心,提供一個時間表,告知招收養老人員的日期。第二,統計農村失能失智老人的人數,根據他們的身體狀況計算國家需要投入資金的具體數目,將資金直接補貼到在老人的手裡,或者設立一個專門的監督機構,給出補貼資金的准確數額。
『玖』 農村佔地以後如何保證農民的養老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問題
六、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 (十六)高度重視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 根據農民工最緊迫的社會保障需求,堅持分類指導、穩步推進, 優先解決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問題,逐步解決養老保障問題。 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要適應其流動性大的特點, 使保險關系和待遇能夠轉移接續, 使農民工在流動就業中的社會保障權益不受損害; 要兼顧農民工工資收入偏低的實際情況,實行低標准進入、 漸進式過渡,調動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 (十七)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 工傷保險條例》和我省有關規定,擴大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范圍, 促進農民工全員參保。 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 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在農民工發生工傷後, 要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待遇支付工作。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發生工傷, 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規定的標准支付費用。 強力推進農民工較為集中的建築施工企業、礦山企業、 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探索企業靈活繳費方式。 用人單位不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 不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 (十八)抓緊解決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障問題。 各統籌地區要採取建立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辦法, 重點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 根據當地實際合理確定繳費率,主要由用人單位繳費。 完善醫療保險結算辦法, 為患大病回原籍治療的參保農民工提供相應的醫療結算服務。 有條件的地方, 可直接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農民工也可自願參加原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十九)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辦法。有條件的地方, 可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直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流動性較大的農民工, 可參照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有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也可自願參加原籍的農村養老保險。 七、切實為農民工提供相關公共服務 (二十)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對農民工實行屬地管理。 輸入地政府要在編制城市發展規劃、制定公共政策、 建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統籌考慮長期在城市就業、 生活和居住的農民工對公共服務的需要。增加公共財政支出, 逐步健全覆蓋農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務體系。 (二十一)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 以輸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 對隨父母進城的農民工子女就學進行統籌規劃。 輸入地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 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 按照實際在校人數撥付學校公用經費; 對委託承擔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要在辦學經費、 師資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提高辦學質量。 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學校就讀,應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 不準對農民工子女入學設置不合理限制,禁止收取額外費用。 輸出地政府要認真解決好農民工托留在農村子女的教育問題。 (二十二)加強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和適齡兒童免疫工作。 輸入地要加強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強化對農民工健康教育, 普及健康防病知識,提高自我保健意識。 落實特定傳染病的免費治療政策,強化對農民工聚居地的疾病監測, 防止傳染病傳播蔓延。把農民工子女納入當地免疫規劃, 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保證兒童預防接種工作的連續性, 提高免疫接種率。 (二十三)進一步搞好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 輸入地政府要把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提供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等免費服務項目和葯具。 開展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服務,轉變農民工婚育觀念。 用人單位要依法履行農民工計劃生育相關管理服務責任。 輸出地要做好農民工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技術服務工作, 免費發放《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及時向輸入地提供農民工婚育信息。 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換平台建設, 提高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 (二十四)多渠道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加強監管, 保證農民工居住場所符合基本的衛生和安全條件。 逐步把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鼓勵使用農民工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繳存住房公積金滿5年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符合有關規定的,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拾』 關於農村養老保險的問題!!
在當地農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村辦公室駐點)申請,其手續包括身份證,戶口簿,保回費等即可。至少需要交答納15年,對交納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補交;社保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