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南信陽社會保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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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市人力資源版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權===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376)7676800
郵政編碼======464000
⑵ 河南信陽養老保險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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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辦理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⑶ 河南信陽養老保險電話
河南省信陽市勞動者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河南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300%區間,自己選擇繳費指數,在當地社保大廳申報繳費。退休時,按照所有繳費年限的平均指數計算基本養老金。具體辦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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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求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是多少
局黨組書記李敦峰: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養老和失業保險科、農村養老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工傷保險科(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調解仲裁管理科(信訪工作科)、勞動保障監察科、企業養老保險中心、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處、工傷保險處、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聯系電話:7676899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務工辦主任周永烽:負責市務工服務辦公室工作。
聯系電話:7676818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行政學院副院長曾慶棠:分管工資福利科、軍隊轉業幹部工作科、勞動關系科、離退休人員管理科、軍官培訓中心、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7676888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行政學院副院長朱恆:分管人事科、職稱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科、機關黨委、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工、青、婦工作。
聯系電話:7676789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公務員局局長馮正明:負責公務員局工作,分管調配錄用科、登記管理科、考核獎勵科、公務員培訓中心。
聯系電話:7676896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新鴻:分管就業促進工作科、培訓教育科、職業技術教育培訓研究室、就業訓練中心、技工學校、勞服企業管理處。
聯系電話:7676895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向前:分管人力資源市場科(農民工工作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外國專家局)、養老和失業保險科、職工失業保險管理處。
聯系電話:7676892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廷森:分管辦公室(政務信息化辦公室)、法規調研科、規劃財務科。負責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工作、「金保工程」建設。
聯系電話:7676898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傅新俊:負責紀檢組工作。分管監察室、醫療保險科、醫療保險中心、離休幹部醫療保障辦公室,負責「服務窗口」工作。
聯系電話:7676889
局黨組成員、市企業養老保險中心主任胡士金:負責養老保險中心工作。
聯系電話:7676766
局黨組成員、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任董其中:負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作。
聯系電話:7676887
公開的責任主體:人事科科長占興超 聯系電話:7676872
希望你採納
⑸ 信陽養老保險在哪裡
辦理地點:信陽市平橋區(縣)羊山新五大道街道街道88號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00-12:00:00 下午 13:00:00-17:00:00;
冬季:上午09:00:00-12:00:00 下午 13:00:00-17:00:00。
固話咨詢:0376-7676775
養老保險繳費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 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2、《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3、《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四、基金籌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 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4、《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 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 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5、《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第十二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 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繳納……根據參保人員選定的繳費檔次進行保費收繳。
6、《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32號)第二十三條:參保單 位和參保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
7、《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第三條:個體工商 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 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