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指明年(今年已經給你漲了,就別想了)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
Ⅱ 湖北省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什麼時候對外公布
已經於2020年07月06日進行公布了。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調整對象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調整對象)。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2)湖北省養老金調整擴展閱讀:
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相關要求規定: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Ⅲ 湖北養老保險上調2019
養老保險的基數每年會調整,調整的幅度是多少,我們誰都不知道,再說,每個人專的交費年限和交費基屬數都不一樣,所以2019年的養老保險基數現在是無法預測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湖北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標准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財政廳
《關於2018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鄂人社發〔2018〕29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調整對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
(三)適當傾斜
1.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 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 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 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四、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尚未納入經辦的,由原單位墊付,實際經辦後結算)。
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按照統一部署,及時調度資金,精心組織實施,嚴格落實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不得自行突破政策規定。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防範化解養老保險支付風險攻堅戰,通過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加強擴面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各地各部門要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告。
Ⅳ 2019年湖北農村新農保基礎養老金上調整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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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保一般不會上調的,按國家政策,基礎養老金最低55元,一般不會調整,如果地方經濟發達,可以在這個基礎上多發一些錢,但因地而異,不屬國家調整的,
Ⅵ 湖北省養老金上調,什麼時間發放到退休職工手中
4月26日,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全省符合條件的401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省人社廳召開全省視頻會議要求,各地要確保增加的養老金在5月份發放到位。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上調
據悉,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進行,湖北省調整水平按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調整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據悉,這次調整企業退休具體調整辦法包括三種,實行累加。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掛鉤調整的,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對高齡、偏遠地區人員有傾斜
對高齡人員,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調整辦法執行。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省人社廳強調,各地要嚴格按規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Ⅶ 湖北省今年養老金怎樣調整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專並按月領取養屬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還沒有明確。湖北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Ⅷ 湖北省機關事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
目前只有上海市公布了基本調整方案。
記者從上海市人社局獲悉,上海市從2016年1月起,對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鎮保」、城鄉居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6月15日發放到位。
上海市對2015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根據國家規定和要求,調整月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一是先統一增加8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先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上述退休人員中,2015年12月底前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上海市還將對2015年底以前按「鎮保」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對2015年底以前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90元.養老金調整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750元。
上述各類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於6月15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盡量避開高峰時段,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按各自需求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領取。
Ⅸ 在哪裡查閱湖北省歷年調整養老金方案
從2016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今年前9個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全省有近490萬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調整到位後人均月增長6.7%。
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具體政策為:
定額調整。根據退休時間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掛鉤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