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市人社局內設機構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科怎樣,與鄉鎮和街道公務員比
一般,正常事業工資。
『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面有哪些部門
一般包括來22個部門。
『叄』 人社局的公務員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工作、待遇及其他方面有什麼區別嗎人社局哪些科室比較好
事業編制人員在招考時招考簡章很明確就是某某單位事業編制人員招考,事業編制人員在事業單位工作。
事業單位實行事業工資,全額撥款類事業單位工資由財政統發;差額撥款類事業單位工資由單位自己和財政合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資由單位自負。
招考公務員全部是行政編制,行政編制人員在行政機構(如行政部門、行政部門內設機構)工作,行政、事業編制人員不得混崗。
行政單位實行行政工資,行政單位的工資全部由財政統發。
『肆』 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什麼區別
1、單位級別不同。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2、職能不同。人社局負責用人,招工,部隊退伍轉業安置,職工調轉,晉升,就業,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社保局,專門負責社會保險工作,貫徹執行本地區養老保險政策。
3、管理不同。一般來說,社會保險事業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規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從事社會保險擴面繳費、待遇審核發放。人社局是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制訂政策。
(4)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和養老保險科擴展閱讀:
1、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伍』 縣級人社局工資福利科怎麼樣
公務員唄。最次也是事業單位啊。
『陸』 人社局什麼科室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退休手續
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
1、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社保查詢】
1、退休金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基本養老金每年七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2、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柒』 人社局有哪些科室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30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議案、建議、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2、研究室。
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
3、法規處。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
承擔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工作。
4、規劃統計處。
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並對外發布統計數據;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宏觀決策統計分析系統建設;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並組織實施。
5、職位管理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職位分類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以及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的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非領導職務管理辦法和任職資格審查辦法,並組織實施;
負責按法定程序辦理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
6、考試錄用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規定;組織本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務員登記的日常管理工作。
7、考核獎懲處。
擬訂本市公務員考核、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的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等規定,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
承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市政府各部門的工作目標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相關工作。
8、教育培訓處。
負責本市公務員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公務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9、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
擬訂本市引進國外智力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來京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因公赴國(境)外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項目的審核和管理工作;
負責市屬專項經費資助的重點外國專家聘請計劃審批並指導監督項目實施,負責對外交流和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
10、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
組織擬訂本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促進城鄉就業政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負責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關停破產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協調、指導。
11、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
擬訂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上崗前的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12、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完善本市和國(境)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市場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工作。
13、流動調配處。
擬訂吸引外埠人才、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北京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管理工作;
負責人才餘缺調劑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選調工作;擬訂解決夫妻分居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政策范圍內各類人員的調京、家屬「農轉非」以及知青安置遺留的有關工作。
14、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大學生村官處)。
擬訂有關畢業生就業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
負責離校後北京生源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擬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管理北京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
15、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本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地方標准和行業標准;
擬訂職業技能鑒定政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訂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政策,並組織實施。
16、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負責指導實施本市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負責職稱制度改革及職稱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按照職責分工,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17、專家與博士後工作處。
擬訂本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國家高層次專業技術後備人才的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博士後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博士後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
18、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19、勞動關系處。
擬訂本市勞動關系政策;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工時、休息休假標准,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和辦法;
擬訂企業最低工資標准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20、公務員工資福利處。
負責本市公務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公務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公務員離休、退休政策;
負責市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審核統發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分析、機關工作人員休假工作以及市級機關福利費的管理使用工作。
21、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處。
負責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政策;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核定與管理工作。
22、職工養老保險處。
擬訂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費率、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標准及基本養老金、福利養老金調整政策;擬訂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
23、居民養老保險處。
擬訂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規劃、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的具體政策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規則和流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24、醫療保險處(公費醫療辦公室)。
擬訂本市醫療保險及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公費醫療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醫療保險社會統籌政策並組織實施;
擬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葯品目錄、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及職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審定標准、辦法並監督實施;
擬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醫療保險救助工作;負責核定本市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單位、人員資格及公費醫療經費預算工作。
25、工傷保險處。
擬訂本市工傷保險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使用辦法;
擬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檔次;擬訂工傷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范圍;擬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和監督管理辦法。
26、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訂本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准;組織社會力量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
組織受理投訴舉報,查處相關案件;監督審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機關專項經費及所屬單位審計工作。
27、調解仲裁處。
指導協調本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有管轄爭議的案件;負責調解員、仲裁員的培訓、管理和監督工作。
28、信訪處。
負責依法接待處理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並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建議;調查群眾反映的特殊困難,提出解決意見;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矛盾排查與調處工作。
29、財務處。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30、人事處。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安全保衛、統戰等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7)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和養老保險科擴展閱讀:
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秩序,嚴厲打擊騙取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全區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工作會議,要求依法從嚴查處一批欺詐騙保案件。
11月21日,牡丹區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指出,醫保基金是社保專項基金,是參保人員的救命錢。
確保醫保基金運行安全,不僅是重大民生問題,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務。醫保基金總體運行平穩,有效保障了參保人員的各項醫療保障待遇。
但是,由於醫保基金監管的對象點多、線長、面廣,少數不法分子利慾熏心、違法違規行為隱蔽,欺詐騙保事件仍有發生,社會不良影響很大。因此,嚴厲打擊騙取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志在必行。
會議要求,高度重視打擊醫保詐騙工作,始終堅持「零容忍」和嚴打方針不動搖,要依法從嚴查處一批欺詐騙保案件,從嚴懲治一批涉案違法犯罪嫌疑人。
從嚴處理一批組織者、策劃者、獲利者,有效遏止「欺詐騙取醫療保險基金」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開展此次專項行動,旨在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和輿論氛圍,堅持問題導向,敢於揭短亮醜,達到宣傳法規、強化管理、凈化環境的目的,最大程度減少醫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吳進嶺說。
『捌』 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什麼區別
社保局,是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也就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這是兩個最大的區別。
社保局,專門負責社會保險工作,貫徹執行本地區養老保險政策。在人社局的直接領導下,對於本地區的社會保障事業,進行管理。
人社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
2、依法對全縣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
3、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統籌管理城鄉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再就業工作。
4、健全人力資源市場,開展人才智力培訓引進和職業介紹服務。
5、負責勞動爭議處理和社會保障監察等工作和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工作。
社保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和法規。
2、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並依法行使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
3、規范勞動關系調整的基本規劃,規范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貫徹落實勞動爭議自理制度和勞動爭議仲裁規則。
4、對區屬企業職工工資及其它勞動報酬進行宏觀調控、管理,搞好企業工資流計工作。
5、綜合管理全區社會保險機構和社會保險工作,並組織推動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
『玖』 人社局跟社保局是不是一個單位
1、人社局跟社保局不是一個單位。根據國家體制,國家設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管理,各個省市,設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屬有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局)。因此,人社局是社保局的主管部門,社保局歸屬人社局管轄。
2、比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社保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簡稱社保局),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兩者的職責功能不一樣的。
3、深圳市主要職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如下: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2) 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 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4) 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公職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監督管理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
(5) 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6)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開展區域勞務合作。
(7) 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安置,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8)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9)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職位管理和公務員、職員、雇員管理;綜合管理政府獎勵。
(10) 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按照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退休、退職工作。
(11) 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深就業創業以及外國(地區)企業代表機構中方雇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12) 承擔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各項基金的責任。
4、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機構功能如下:
(1)制定全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少兒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補助基金及家屬統籌醫療工作計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參保方案。
(3)負責上述各險種基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工作;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工傷認定工作,並監督用人單位對其非參保工傷員工按規定償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員工的工傷救治和傷殘康復管理。
(5)負責因病、因(公)工受傷人員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評定的管理。
(6)依據合同的約定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進行管理。
(7)負責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徵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8)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9)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職工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和社會保險檔案等。內設14個處室和直屬單位,下設7個分局和19個社保站。全市社保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9)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和養老保險科擴展閱讀:
關於社保局和人社局
1、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2、人社局是由原來的勞動局、人事局合並而來,屬於勞動人事部門;負責用人、招工、部隊退伍轉業安置;職工調轉、晉升、就業、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3、社保局是專門負責社會保險工作,貫徹執行本地區養老保險政策,在人社局的直接領導下,對於本地區的社會保障事業,進行管理,負責有效監督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審核退休、支付退休人員的退休金;運行養老保險基金、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審批職責。
『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管哪方面的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負責全市人事人才、社會保障、勞動執法工作、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就業促進科、人力資源市場科、公務員管理科、公務員培訓考核科、事業單位管理科、工資福利科、養老保險科、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信息化科、科技幹部處等內設機構。
職能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城鄉勞動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農村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宏觀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福利、津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制度。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寶工作或定居的辦法;管理來寶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留學人員來寶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
九、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的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綜合管理公務員隊伍,負責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依照組織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擬訂有關人員調配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執行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