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市養老金計算
1、養老金計算是非常復雜的,只能真正辦理退休手續時,才會有準確數據。
2、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記賬年限)累計滿15年。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其中: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不滿1年的,每個剩餘月相應增加0.083%。
(2)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2404/node18154/node18155/userobject26ai12090.html
Ⅱ 上海市養老保險計算方法
養老金的計算抄方法:
按照規定襲,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Ⅲ 上海市養老保險怎麼計算
按照相關政策,1993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上海養老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新人」,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者兩部分組成。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這三部分組成。
上海養老金中基礎養老金這一部分,月標准將以上海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其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上海養老金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具體的公式為: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Z1+Z2+……+Zm-1+Zm+1×n)÷N.
Z1、Z2……Zm-1、Zm為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指數
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參保人員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
上海養老金的參保人員2010年底以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上海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的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
Ⅳ 上海市養老金最新計算公式
養老金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回。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 * 繳費年限*1 %。
(4)上海市養老金計算文件擴展閱讀:
按照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
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Ⅳ 請問上海市養老金計算辦法
以上海為例,目前的養老金計算(07辦法)分為3部分:1、基礎養老金--全部工作年限×辦理退休時上年市平均工資的1%;2、個人帳戶養老金——辦理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除以個人退休系數(50歲退休的話系數就是195,60歲為139);3、過渡性養老金——工齡和97年底儲存額換算成個人帳戶除以120。這個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金金額再和用老辦法計算得出的養老金進行比較:1、老辦法高的按照老辦法的養老金金額進行發放;2、07辦法高的,高出部分逐年遞增。如今年(08年)高出部分在130元之內的,按07辦法計算得出的金額發放,高出部分大於130元的,大於130元的部分發給30%(去年是120和20%,到09年就是140元和40%)。
老辦法的計算方法:1、基礎養老金——上年市平均工資的20%;2、個人帳戶養老金——辦理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除以120;3、過渡性養老金——97年底儲存額本息對應的過渡性養老金,從120到264不等(這個有一個表的);4、工齡性養老金——92年底前的工齡×15.3元(93年以後的叫做繳費年限,不計入工齡的);5、其他養老金——包括固定的80元增發、企業退休的還有2元交通費及房貼等。
Ⅵ 上海市養老金怎麼算
根據上海抄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城襲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7]27號)、《關於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滬府發〔2015〕73號)的規定,上海市城鎮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份;
Ⅶ 如何詳細計算上海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滬府發2011年15號文件內容是什麼
上海的企業退休養老金計發辦法如下:
1993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新人」,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時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Z1+Z2+……+Zm-1+Zm +1×n)÷N
Z1、Z2……Zm-1、Zm為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指數。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參保人員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
參保人員2010年底以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的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3、「中人」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按照滬府發〔2007〕27號文件規定執行,即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15號文主要是對基礎養老金的計發辦法進行了改革,跟國務院的辦法取得一致。附: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滬府發〔2011〕1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現結合實際,就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按照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具體計算辦法見附件)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
二、計算參保人員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時,應當包括其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參保人員2010年底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從 2011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實際計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參保人員2011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1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1計算;2012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0.85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0.85計算;2013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0.75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0.75計算。
三、從2011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由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此前已經按照規定劃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不作變動。
四、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7〕27號)以及本通知規定計發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凡低於按照滬府發〔2007〕27號文第三條規定的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水平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其中,按照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統一按照2009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566元/月)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統一按照本人2010年底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確定。
五、按照《市勞動保障局、市醫保局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本市城鎮戶籍人員社會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滬勞保養發〔2005〕29號)規定參加本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本通知執行後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按照滬府發〔2007〕27號文和本通知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六、本通知執行後,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繼續繳費至滿15年後,可以申領基本養老金;其中,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5年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可在一次性繳足餘下年份的養老保險費後,申領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按照滬府發〔2007〕27號文和本通知規定計發。一次性繳足養老保險費以及記入個人賬戶的基數,按照辦理繳費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一次性繳足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按照本市現行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Ⅷ 上海市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抄府《關於調襲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7]27號)、《關於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滬府發〔2015〕73號)的規定,上海市城鎮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份;
3、過渡性養老金=「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