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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欠債人每月養老金

發布時間:2021-03-02 07:03:58

A. 法院凍結欠款人退休工資能不給生活費嗎

法院可以強制凍結被執行人的退休金,但不能凍結全部的退休金,必須給被執行人留專一部分生活費。《民屬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B. 關於欠債後法院凍結了退休金卡的問題

這種事情當事人直接面對法院,直接找法官協商即可。
法院可以強制凍結回被執行人的退休金,但答不能凍結全部的退休金,必須給被執行人留一部分生活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C. 法院凍結了債務人的退休工資卡,轉走了五個月工資給債權人,其後9個月退休工資

法院凍結了你的工資卡是用你的退休工資償還給債務人,什麼時候把債務人的錢還完,法院就會把工資卡還給你,並且會給你出具相關手續。

D. 法院有權凍結債務人的社保養老金或者失業金賬戶嗎

1.債權人可以在起訴前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法院根據案情,及原告提版交的地權址或養老保險金號及失業金賬戶進行保全。
3.當然原告是需要繳納保全費和擔保費的,如果原告敗訴,是需要賠償被告因為財產保全受到的損失的。

E. 通過法院能強制凍結或是拿債務人的退休金嗎

能,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可以去凍結債務人的銀行賬戶、查封其存款,用於抵債。

F. 欠債不能償還 法院凍結了養老保險賬戶 請問到底有沒有權利凍結

可以凍結,但必須要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費用。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規定如下:

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6)凍結欠債人每月養老金擴展閱讀

當年,認識多年的張某向李某借了幾千塊錢,說是做生意要周轉資金。而當時的幾千塊,並不是一個小數目,一開始李某還有些猶豫,不過看到張某生意很是興隆,礙於朋友情誼,李某還是答應了。

原本張某答應很快就會將這筆錢還回來,結果卻一直拖欠不還。李某催了張某好幾次,張某每次都是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搪塞李某。

李某一開始還以為張某或許是有苦衷,過一段時間就還錢,但沒想到張某借了幾年卻絲毫沒有要還的跡象。

無奈下,李某也顧不上什麼朋友情誼了,一紙訴狀將對方告了。然而,雖然贏了官司,對方卻死活都不履行。得知李某已經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後,張某乾脆人間蒸發,一躲就是30年。

如今,張某和李某也到了退休的年紀了。對於李某來說,幾千塊早已經不值錢了,可他卻一直將此事記在心裡。

前一陣子,他來到法院,要求再次恢復執行。而法院得知「老賴」張某已經退休後,來到社保中心進行了查詢。這一查詢,果然找到了張某的資料。隨後,法院立刻對張某的賬戶進行了凍結。這意味著,退休後的張某,將無法拿到自己的養老保險金。發現這一情況,張某急了,趕緊來法院「投案」,乖乖把錢還給了李某。

金陵晚報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而社會保險基金中的養老保險金一項與退休金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屬於「五險」范疇,這筆資金在勞動者未退休前不能強制執行。但一旦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這筆資金就轉化為勞動者的退休工資,按月打入勞動者的工資賬戶,這個時候,法院當然可以強制執行,但要給債務人留出必需的生活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人民網—「老賴」欠債30年退休金被凍結才出來還錢

G. 法院凍結債務人退休工資還債,每月最多可以扣除多少錢

債務人每月有2700元的退休工資,每月最多可以扣除多少錢?

H. 欠錢不還債主把欠債的告上法院法院有權利凍結他的退休金嗎

法院有權利凍結被執行人的退休金。因為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但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8)凍結欠債人每月養老金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I. 法院能凍結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嗎

人民法來院可以扣留、劃轉退休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清償債務,但應當按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余留退休職工本人及其撫養人口必須的生活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法研[2002]13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於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J. 法院可以凍結養老金嗎

法院可以凍結退休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2002年1月30日)指出: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10)凍結欠債人每月養老金擴展閱讀

特殊案例:

陳倉區郭先生反映,他曾與一老人發生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對方負責2萬多治療費,但凍結其養老金賬戶後突又解凍了。

10日,郭先生說,2013年2月,他騎摩托車與三輪電動車相撞,對方是位7旬老人,他受傷住院治療花費數萬元。同年7月,陳倉區人民法院判決對方負責百分之四十,共計2.5萬元。

由於老人是農民,沒有經濟來源。判決生效後陳倉區人民法院就將老人的農村養老金賬戶凍結,截至2014年6月,共扣除了1600元養老金並轉給了他。可是6月之後,陳倉區人民法院稱,對方養老金賬戶已經解凍,剩餘賠償沒辦法執行了。

按照《民事訴訟法》中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郭先生案件中,被告7旬老人農村養老金每月100元,高齡補貼每月50元,數額也不大,老人又無其他經濟來源,所以解除賬戶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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