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交滿15年了,還有必要繼續交下去嗎
如果是還沒到退休年齡,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就算參保滿15年了,工作單位也是必須給你繼續參保的。
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納滿15年,可以不用繼續繳納,但是斷繳的話,你在斷繳之後無法享受醫療保險,並且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很低。居民社保也是如此。
領取養老金最低年限規定是15年,而養老金領取原則卻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越高,退休時每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越高,退休生活越有保障。
社保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如果你只繳夠15年就不再繳了,這么最終領取的養老金是非常少的,很難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
不管我們是企業職工還是靈活就業的社保,都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繳費滿25年,到退休年齡時享受的醫保保障待遇更高一些。並且退休後不用繳納醫保費用,就可以終身享受最高的報銷比例98%。
如果你社保沒有繳滿25年,一但斷繳就失去了享受醫保報銷的福利。這是得不償失的!
拓展資料: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1]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醫療保險將與生育保險合並,有些大型企業會為員工購買福利,如人身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2]
2. 已交滿15年的社保還需繼續交嗎
社保交滿15年,醫保我們還是要交的。按照目前的相關政策,養老保險繳滿15年,到內達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容退休手續,之後就可以按月領取相應的養老金。
但是基本醫療保險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規定,各地區有各地區的政策。例如,首都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男職工繳費累計滿25年,女職工累計繳費滿20年,就可以終身享有醫保。
正常情況下,當我們社保交滿15年之後,我們可以申請停社保,只交醫保。
醫保可以去社保局咨詢申請辦理單獨申請繳納的,然後繳納到我們的退休年齡。
值得注意的是,醫保一般是可以轉回戶籍地的。對年輕職工來說,醫保斷交後一般不需要補交,辦理中斷恢復手續就可以了,恢復後如果生病,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報銷和繳費時間長短沒直接關系。
而對於個人來說,如果交的是社會居民醫療保險或者是新農合,並考慮退休後享受醫療保險統籌金的話,可以補交。
只要累計年限是夠的,就不會影響以後的退休。這些保險都是繳得越多,到退休後返還也就越多。
3.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夠15年後,還可以繼續繳費嗎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夠15年後,還可以繼續繳費。繳費年限越多,其發放的基礎養老金也就越多。
以廣東為例,根據《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第十八條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確定標准並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
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不少於3元的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擔。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年滿65周歲及以上參保人的基礎養老金標准。加發的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擔。
(3)養老金交滿15年還可以繼續交嗎擴展閱讀:
《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參保人死亡且未領取職工社會保險喪葬補助金的,應發放不低於其死亡時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所需資金由市、縣級財政負擔,具體標准和資金分擔比例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十四條參保人員死亡、喪失國籍或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應當進行注銷登記,終止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從參保人員出現上述情況的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保險待遇。
4. 養老保險已經補滿15年,還用繼續交嗎
交滿15年後、每多交一年、以後退休養老金就會每月增加1.5至2個點、並且以後調整養老金時每年會增加幾
十元
、如果你父親多交6年、以後每月會比只交15年多拿百分之二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