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部反腐怎麼聯系有人偽造假檔案騙取退休金怎麼聯系
學生記錄並不會影響你的保險及退休
現收現付通過招聘程序能夠支付保險,沒有工作單位,失內業容證,並支付了飢餓的保險賬戶,你只要
養老保險供款壽命的長短,多少關系要支付學生記錄的金額亦
我工作不到了好多年,對管和文件本單位勞動,無法找到文件後,我畢業了,新的我們沒有招生的文件。
不要擔心
⑵ 檔案造假騙領養老退休金構成犯罪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⑶ 假人事檔案退休時有退休金嗎
不能辦理退休後。
⑷ 我老公判刑6個月,出獄後停發了農村基本養老金,到社保去恢復,工作人員說要提供
判刑入獄後出獄要恢復農村基本養老金,需要向社保提供相關資料,社保那邊審核通過之後才能恢復發放基本養老金,至於這個資料是什麼,最好問下社保那邊,然後應該可以到法院或者監獄那邊要證明
⑸ 請問退休違法做牢,但單位未收到任何檔案,單位有權停發我的工資嗎
退休工資不是單位發的,是社保中心發的,你一進去,法院就通知社保中心停發工資,到你出來,工資沒有,改發生活費。
⑹ 如果因涉嫌詐騙罪被判刑,會停發退休金嗎為什麼
退休人員服刑期間,停止發放退休金,出獄之後按照服刑之前的標准恢復發放,並版且參加今後權的調整。
根據《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⑺ 人事幹部為打擊報復,隱瞞本人,在檔案中造假放入提前退休手續,達到降低工資計算退休金的目的。在退休審
大千世界,什麼人都有,這樣的人怎麼能當人事幹部呢?
如果情況屬實,你有自己的證據,可以向單位的紀委反映情況,訴諸法律,懲罰這個害群之馬。
⑻ 工作檔案是假的現在以退休會有什麼影響
社保部門發現檔案虛假
可能不發或者少發退休金
⑼ 發生哪些情形,將停發或暫時停發養老金
根據抄《石家莊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辦法》第三十四條 離退休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停發或暫時停發其基本養老金:
1、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提供本人居住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過6個月,其親屬或利害關系人申報失蹤或戶口登記機關暫時注銷其戶口的。
3、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4、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離退休人員去世後,親屬應在30日內到社保部門和公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離退休人員下落不明超6個月的,親屬應在其失蹤後第六個月通知社保部門,四年後仍下落不明的,親屬到公安部門處理戶口注銷手續後由社保部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親屬應在事發當月到社保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⑽ 有傳言說2020年4月退休人員暫停養老金發放是真的嗎
假的,退休的養老金是退休人員生存的根本政府不會停發的,不要道聽途說自己嚇自己。政府不但不會暫停發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還每年都給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