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養老保險信息,在網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查不到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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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問題我可以回答你;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與社會及企業養老保險分屬兩個系統,且這部分的繳費沒有被納入手機的查詢系統,所以查不到。但你的四險一金(工傷、失業、生育、醫療、公積金)這些是屬於社會保險,且與手機APP數據相聯,就能查到。你是事業單位,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是在市級或省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統籌處」,需要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專門窗口查詢並可以免費列印。
B. 重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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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實行退休金制度,這對於保障退休人員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也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尤其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之後,近幾年五個試點省市進展一直非常緩慢。如何解決改革中所遇到的難點,切實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是當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現實問題。
重要意義
(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
(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健全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
(三)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利於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制度沿革
(一)事業單位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20世紀50年代,成型於1978年。
(二)1999年,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經貿委所屬10個國家局管理的242個科研機構、中央所屬的178家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以及原建設部等11個部門所屬的134個科研機構改革了管理體制,實行屬地化、企業化管理,這些轉制的科研機構實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
(三)2006年,原人事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70%—90%計發(退職人員按50%—70%計發)。
(四)2009年,為推動事業發展,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約束功能,經國務院批准,事業單位分三步走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在職職工領取績效工資,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五)2008年,國務院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
(六)2015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這項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C.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實施方案文件
2015年公務員養老金並軌方案正式實施(全文)
國務院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決定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
《決定》內容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決定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
一、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改革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獨立於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改革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既體現國民收入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的要求,又體現工作人員之間貢獻大小差別,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
(二)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按照國家規定切實履行繳費義務,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形成責任共擔、統籌互濟的養老保險籌資和分配機制。
(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合理確定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水平,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四)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立足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通過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統籌規劃、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確把握改革的節奏和力度,先行解決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的突出矛盾,再結合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堅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圍。本決定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四、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五、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六、加強基金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先實行省級基金調劑制度,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徵收、管理和支付的責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依法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八、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確保養老金發放的籌資機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平穩推進。
十、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十一、提高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需要,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能力建設,適當充實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服務設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管理工作,同時集中受託管理其職業年金基金。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京外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申報、關系轉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業務經辦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級統一集中管理數據資源,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社會各界准確解讀改革的目標和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此項改革順利進行。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製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本決定的實施意見,加強對改革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
本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決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決定執行。
D. 重慶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養老保險信息,在網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查不到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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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也應用交納基數,交納數,累計月等信息提供查詢。
供參考
E. 重慶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你首先要弄清楚你所在單位是全額撥款還是差額撥款,由於不同的地方有差異化。你可以聯系重慶社保局:023-63890126
重慶市社會保險局
地 址:渝中區人民路13號
辦公室電話:63891136 郵編:400015
萬州區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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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電話:58106796 郵編:404000
黔江區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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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區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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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梁縣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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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昌縣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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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電話:46787137 郵編:402460
璧山縣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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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縣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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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電話:53222684 郵編:405200
城口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城口縣葛城南大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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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豐都縣商業二路286號
辦公室電話:70702733 郵編:408200
墊江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墊江縣桂溪鎮人民路35號
辦公室電話:74512818 郵編:408300
武隆縣社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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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忠縣忠州鎮州屏環路59號
辦公室電話:85803429 郵編:404300
開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開縣漢豐鎮新盛街4號
辦公室電話:52299196 郵編:405400
雲陽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雲陽縣新縣城大雁路269號
辦公室電話:55150326 郵編:404500
奉節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奉節縣永安鎮詩仙西路195號
辦公室電話:56551760 郵編:404600
巫山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巫山縣巫峽鎮廣東中路272號
辦公室電話:57680855 郵編:404700
巫溪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巫溪縣人民街117號
辦公室電話:51522216 郵編:405800
石柱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石柱縣南賓鎮城南路115號
辦公室電話:73327245 郵編:409100
秀山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秀山縣中和鎮人民路3號
辦公室電話:76662772 郵編:409900
酉陽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酉陽縣鍾多鎮桃花源中路29號
辦公室電話:75552821 郵編:409800
彭水縣社會保險局
地 址:彭水縣漢茄鎮插旗街99號
辦公室電話:78842218 郵編:409600
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局
地 址:南岸區南坪萬壽路2號
辦公室電話:62982712 郵編:400060
高新區社會保險局
地 址:科園四路108號
辦公室電話:68696808 郵編:400039
F. 重慶市事業單位什麼時間開始交養老保險
暖貼
G.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有什麼不同
1、繳費基數不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應不低於檔案工資和離退休費兩項之和,企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按實發工資或社會平均工資。
2、繳費比例不同:
企業參加保險的人,繳費基數都不高多數是在最低繳費基數60%上下浮動,事業單位是按照實際的福利待遇確定的繳費基數,一般都會在社平工資的百分之百以上,高的甚至到150%到200%。
3、養老金計算不同: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企業職工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4、發放方式不同:
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實行社會化發放,而企業的養老金由社保局統籌辦理,養老金也由社保局發放。
(7)重慶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
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職工基本養老金的領取條件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註:養老保險若出現繳費中斷現象,可延續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至15年,均可享受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
H. 重慶市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參加養老保險需要什麼證件
既然是事業單位正式職工,此事就不是你個人能辦的事,等著單位向你要什麼你就提供什麼就成了。不會很復雜,准備好身份證正件、復印件就行了。
I.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您好:關於事業單位的保險是比較全面的,報銷比例也是很高的,如果能夠內補齊前面四年的是有容很大好處的,因為養老保險只有交足15年方可在退休後領取養老金,而且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達75%-90%,也就是說你現在的工資如果是5000元的話退休後能拿到養老金最高達4500元,而私人單位現在最高養老替代率才30%,而且醫療險只有交足25年方可在退休後繼續享受醫療報銷,事業單位的醫療險根據單位性質不同也有所區別,不過事業單位的醫療報銷最高達95%,這一塊你可以問一下你單位主管社保的人,總體來說能夠補交盡量補上
J. 事業單位如何交養老保險
事業單位交養老保險流程:
部分參加社會保險的事業單位,基本版養老保險費由單權位和職工共同繳納,職工以本人上月應發基本工資為繳費基數,單位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繳費基數。
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基本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代繳,單位繳費比例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目前,遼寧省本級單位繳費比例為29%。
每個城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不一樣的,總的來說,大部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及繳費基數都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要高。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