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怎麼辦理
一、計劃分配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幹部:
1、由接收安置單位向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戶名和賬號;
2、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依據軍官、文職幹部轉業命令,安置地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部門的報到通知和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幹部部門的審核認定意見,開具《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將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通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一並交給本人;
3、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將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時未選擇自主就業的士兵:
1、由安置單位或者本人持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出具的《關於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信息的函》,聯系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獲取開戶銀行、戶名和賬號,提供給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
2、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依據士兵退役命令、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的報到通知和軍隊團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軍務部門的審核認定意見,開具轉移憑證,將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通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一並交給本人;
3、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將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三、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的退役義務兵、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條件但退役時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士兵,以及復員的軍官、文職幹部:
1、由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於每年8月底前,根據本單位軍人退役安置及戶籍分布情況,分別給有關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關於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信息的函》;
2、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收到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將回執返回軍隊有關部門;
3、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依據軍人退役命令或者復員命令,開具轉移憑證,將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通過銀行匯至本人退役時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一並交給本人;
4、本人在新就業地申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1)關於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退役軍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時,部隊各級財務部門需提供有以下材料:
1.計算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
2.到銀行網點辦理保險補助資金劃轉手續,取回銀行受理回單,對轉業到企業,復員、自主就業和回鄉的,將職業年金補助匯入退役軍人個人銀行卡。
3.通過軍人保障卡管理辦公室列印保險關系轉移憑證,包括《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
4.將轉移憑證、銀行受理回單,以及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溫馨提示卡一並交給退役軍人本人。
5.將轉移憑證郵寄至退役軍人安置地或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
6.生成保險關系轉移數據,直接上傳至軍委後勤保障部軍人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7.保險關系轉移數據上傳之後數據發生變化的,需要重新生成轉移數據並上傳。
參考資料:關於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_網路
❷ 關於退伍軍人養老保險的政策,軍齡是否可以抵養老保養年數
退伍軍人的軍齡是是可以算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
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現役軍人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出現役軍人;軍人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退出現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
2、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2)關於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關於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十四、軍人退出現役後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企業職工或者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本通知施行前的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軍人退役時首次安置地企業職工或者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年限。
十五、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按照待遇領取地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十六、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在開具轉移憑證時,軍人服現役期間的行政區劃代碼統一填寫為「910000」,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做好人員身份標識,再次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其服現役期間的行政區劃代碼不變,並在相應繳費期間的記錄中註明「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
各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完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交換機制,促進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順暢轉移接續。
❸ 關於軍人退伍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問題
可能是你沒有表述清楚
1、根據規定,參軍期間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對待的內,因為並沒有實容際繳費,所以稱之為「視同繳費年限」,這個是和實際繳費年限相對而言的。
2、退休時涉及到的是「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是二者之和。
《社會保險法》規定「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這里的「累計繳費」是包含了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的
❹ 關於退伍軍人養老保險
根據國家既定政策,退伍軍人可享受一定數量的養老金。
1、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
其中,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當地的統一標准發給。
2、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❺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怎麼辦
一、參保對象
(一)國家政策規定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包括:軍隊復員幹部、安置在企業的轉業志願兵(士官)、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鎮復員士官、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
殘疾軍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和其他安置在企業的1954年11月以後入伍並參加過抵禦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
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和參加過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以下簡稱「部分軍隊退役人員」)
(二)部分軍隊退役人員以外,至2009年1月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的軍隊退役人員(男1949年1月1日後出生,女1954年1月1日後出生)。
在服役期間或退出現役後,受到刑事處罰人員或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期間受到開除公職處分的,不再享受軍隊退役人員參保待遇。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不再重復參保。
二、攜帶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6張、退伍證或復員證及復印件(2份)。如證件遺失,須由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其檔案內相關退出現役材料的復印件(2份),並由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以下簡稱服役證明材料)。
三、參保流程
(一)材料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到縣勞動保障局所屬縣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以下簡稱縣社保處)二樓業務股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
(一式三份,縣民政局安置辦、縣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一份)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縣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一份)並如實填寫(使用碳素筆)。
(二)資格審核:申請人將填寫好的《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及服役證明材料交縣安置辦(縣民政局四樓)審核,安置辦審核並填寫其服役情況後,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三)參保登記:參保人持縣民政局安置辦審核蓋章的《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和填寫好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及部隊服役證明材料復印件到縣社保處四樓副主任室復核簽字並加蓋印章,到三樓財務股領取養老保險手冊。
然後到二樓業務股辦理參保登記及核定繳費手續,到地稅征繳處(在縣社保處業務股隔壁)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縣社保處業務股為參保人員錄入參保信息並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四、其他事項
(一)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經本人申請,可以從2005年1月起補繳。
(二)至2009年1月超過勞動年齡的軍隊退役人員(國家明確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除外),暫不辦理。
(三)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本人自願可申請繼續繳費,直至繳費年限滿15年再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
(四)退役人員首次參保繳費以後,如系企業職工應由企業按月代為繳納;如系自由職業者可每年繳納一次(時間以7月——11月為宜)。
(5)關於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退伍軍人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兩大塊,從最根本的地方解決退伍軍人的基本保障問題。軍人在退伍之後,國家為保障其基本權益,頒布實施了一系列退伍軍人保險政策。對於退伍軍人來說,該保險為其解決了一部分的後顧之憂,具有重要意義。
養老金
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勞動能力的人作為生活來源由失去勞動收入者定期領取。根據國家既定政策,退伍軍人可享受一定數量的養老金。
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
其中,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當地的統一標准發給。
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
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
退伍軍人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三、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四、優待養老金。
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❻ 2019年退役軍人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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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內障部、財政部、總容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出台了《關於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由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轉移到地方負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文件規定社保部門須依據部隊後勤機關財務部門出具的《關於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信息的函》方可提供《轉移接續聯系函》,部隊依據《聯系函》開具《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轉移憑證),將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通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一並交給本人,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將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