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保險中斷了,再交需要把之前的補齊嗎
不需要。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十五年即可領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回社會保險法》中規定答: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1)包頭養老保險可不可以不補齊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❷ 養老保險中斷的幾年可以不補交嗎
可以,養老保險在中斷繳納後,如果日後補交,並繼續繳納,可以接續計算。
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賬戶管理第13條
對於因某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
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2)包頭養老保險可不可以不補齊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保險金支付的條件和標准
1、工作人員凡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參保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0年及其以上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固定工作人員在本辦法實施前的革命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從辦理退休手續後的下月起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由三部分構成:
(1)單位和個人繳費年限均滿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資總額60%計算的部分,滿15年不滿20年的,每少1年降低1個百分點,滿10年不滿15年的,每少1年降低1.5個百分點。
(2)單位和個人繳費年限均滿15年,從第16年起,每增加1周年,增加本人退休前工資總額的1%退休金,但增加部分最多不超過20%。
(3)以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除以應繳費月數發給的部分,實際繳費月數超過420個月的只除以420。
❸ 三年的養老保險沒交,現在可不可以不補交,續交,行不行
1.你如果自己補是補不了的,你可以去找你第二家單位,讓他們給你補,如果不行,就到那家單位所在的區勞動局舉報它,讓他們給你補上。
2.當然可以續。
3.你以後回老家後可以續上。
❹ 包頭市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
2016年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
一、養老保險補交范圍
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本人自願,可按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1.6月30日前曾經與城鎮企業(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勞服公司、五七工廠、家屬工廠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後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未參保的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均具有城鎮戶籍。
二、養老保險補交條件
a.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b.參保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1. 參保時,補繳參保前繳費,繳費基數統一按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全省(或設區市,由各設區市明確規定,下同)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繳費指數統一按0.6計算;參保後,繳費基數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指數據實計算。繳費比例統一按20%計算。
2.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前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後,應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各設區市確定的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
3.個人賬戶:補繳期間個人賬戶按繳費基數總額的8%一次性記錄。
❺ 現在不讓補養老金了,以後也不讓一下補齊了嗎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❻ 內蒙古包頭市養老保險補交
這個問題我專門打過社保局的電話查過,現在包頭就這個樣賣神棗子,其他城市也有一些,沒得中拆選。雖然國家法規的確說是累計15年,中間可以申請類似停保瞎戚暫停之類的東西,以後續交但實際上運作起來真的不是這樣的。中間那段時間會按個人社保的標准補齊。還有現在剛出的那個政策以後明確不許退保了,想白交都不行,呵呵。
❼ 2019年包頭是否能補繳社保
1)屬原抄固定工及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職工勞動手冊等原始資料;
2)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戶口職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資料;
3)未辦理招用工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原始工資發放表、考勤表等),帶上公章,前往當地社保局,填寫相應表格。
❽ 我是包頭市的,社保中斷了兩年多,能不能不補交中斷費用,直接續交可以嗎
不好。這樣會留下隱患。其實多少不了幾個錢,還是連續起來好。
❾ 包頭的養老保險為什麼不能累計
如果是想參加城源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話是不能一次性補交一5年養老費的.只能一年一年交滿一5年後享受. 如果你是農村戶口可以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可以在陸0周歲退休前一次性補交一5年養老費再辦理領取養老手續, 如果你是居民戶口可以參加居民養老保險,也可以在陸0周歲退休前一次性補交一5年養老費再辦理領取養老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