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養老保險現狀數據分析結果
一、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基本現狀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黨在新時期推動農村建設的戰略決策,是實現全面小康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石。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既是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還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
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應把生產發展和生活寬裕作為主要矛盾,把生活寬裕作為矛盾的主要方面。隨著農業稅的全面取消和其他支農政策的實施,農業生產發展問題已基本解決。而生活寬裕是農民一直嚮往但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的問題。
2004年末,全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還有2610萬人,有4977萬低收入人口僅能勉強解決溫飽問題,說明我國農村居民還有相當一部分生活處於較為困難狀態,這是其一。其二,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突出,試點中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僅覆蓋約20% 的人,而且籌資水平低。其三,目前我國農村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8000多萬,占農業人口的10% 以上,按照國際通行的標准,我國農村已成為老齡型社會。而農村家庭結構的小型化,家庭養老負擔沉重,使得生活富裕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目前,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從總體上處於過渡階段,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農村社會救濟。主要是國家針對災害的突發性特點, 採取應急措施。在對待貧困戶方面, 國家通過設立扶貧基金,幫助發展生產。同時,為解決貧困者的生活問題,部分地區開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但全國各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發展參差不齊,如北京、浙江、廣東、福建、遼寧等經濟較發達的省市,已經全面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省份雖然也在部分地區實行農村低保制度,但還沒完全實行,根據有關統計資料,2004年我國農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總人數為488萬人,不到需要保障人口總數的3%。
二是五保供養制度。這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一項基本制度,是以《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予以法規確認的制度。到2003年底,全國實際五保供養人數為254.5萬人、敬老院2.4萬所、集中供養五保對象50.3萬人。從保障的程度上來看, 五保老人年平均五保金1200元,但因各地財力不足, 實際到位一般只有800元左右,
三是養老保險為主,醫療保險為輔的保險制度。早在1986年前後,各地就陸續展開了農村養老保險試點, 目前全國基本上都已開展此項工作,由於社會及制度等多方面原因, 在資金保障等方面不是很完善。幾經起落,在經歷了試點、全面推廣和整頓規范幾個階段後,目前又處於試點階段,到2003年末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5428萬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餘216.1億元。198萬農民領取養老金。其總體覆蓋率還不足10%。
農村醫療保險方面,正在試點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只覆蓋約20%的人口,而且籌資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強。據2003年衛生部組織的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有79.1%的農村人口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基本上靠自費看病。一些地區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居民占貧困人口的2/3。
目前全國絕大多數鄉村的社會保障制度處於缺位狀態。在廣大的農村,農民的社會保障依然是以國家救濟和鄉村集體福利事業為重點,以家庭保障為主體,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進行了改革試點以外,其他保險項目基本上沒有建立起來。
二、我國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 缺乏監督保證機制,法律層面制度設計不完善
我國憲法對社會保障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體現在第4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障、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我國參加的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也明確規定 :「本公約締約國各國承認人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
但是,我國《社會保障法》依然未制定出台,缺乏規范社會保障制度的專門法律。法律的缺失導致農村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如保障資金來源不穩定、保障資金的管理不規范、保障體系的建設。
就廣大農村地區而言,農村現有的社會保障立法可以說是一片空白。現行的法律依據大多是准法律與相關文件,對農村各項社會保障的地位與作用、保障的權利與義務、保障機構的的建設等,都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由於制度上的缺陷,再加上執行中的不到位,導致農民對社會保障的受益缺乏信任感。
(二) 沒有建立穩定的資金來源機制,農村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穩定
把我國中央財政用於社會保障的支出與世界上其他國家進行比較,就知道我國投入的力度是偏小的:加拿大為39%,日本為37%,澳大利亞為35%,而我國只有10%左右,且這10%的投入也基本給了城鎮居民。農村社會保障面臨的最為突出的問題可以說主要是資金缺乏的問題。
應該說,在農村地區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是政府的職責。在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地方政府擁有雄厚的財力來安排養老及醫療保險,農民也有較多的機會獲得兼業等,因此收入狀況比較理想。但在廣大的欠發達地區,由於經濟落後,很多地方是吃飯財政,即使是略有餘額,地方政府在安排財政資金時也首選見效快的投資領域,吸引外來資金,而不是將財政資金投入到社會保障。
因此,目前農村社會保障的項目少,大多是救濟性質,而工傷、生育、養老等意義重大的項目大多尚未全面開展,有的地方即使有所涉及,也存在運作不規范的問題。近幾年來,農民的人均收入增長趨緩,扣除必要的生產生活開支,大部分農民實際無力承擔各類保險所需費用,即使部分農民有實力繳納,卻由於對社會保險制度認識不清等因素,而不願參加保險。從集體投入這部分看。大部分縣鄉政府均是財政開支,也沒有能力解決這一棘手的問題。這導致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穩定。
同時,農村社會的保障水平相對較低。比如根據某地《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規定,農民繳費可以自由選擇,因為收入水平低,不少人選擇最低檔次每月2元,這樣,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在繳費l0年後農民也只能每月領到不到5元,繳費15年後每月也只能領到l0元。 這樣的養老制度安排,對農民的養老問題的解決無法起到多大的作用。
(三)考評管理機制不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低下
目前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由民政部門(社會救助)、衛生部門(農村合作醫療)、社保部門(養老保險)等各管一塊,由於缺乏統一的管理機構,也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因此,在全國各地,民政部門、計生委、基金會、壽險公司等不少機構均涉及農村社會保障基金,而且在一些地方出現了相互扯皮,挪用、委託不當或基金保值增值混亂的狀況。有的地方基金管理不規范,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掌管基金的便利挪用基金、造成資源浪費、管理不規范的情況存在。
⑵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計算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目前是每內月55元,但該金額以容後會增加的,若干年後是多少?要根據國家政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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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如何查詢自己的農村養老保險情況
查詢自己的農村養老保險情況的方式是:
一、登陸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者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查詢。
二、撥打社保局電話或者社保電話12333進行查詢。
三、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新農保經辦機構,在服務窗口辦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查詢相關業務。
⑷ 2003~ 2019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人數 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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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內容和實現全覆蓋的意義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稱為「新農保」,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其中中央財政將對地方進行補助,並且會直接補貼到農民頭上。過去的老農保主要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農保在支付結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也就是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
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黨和政府又一項重大惠民政策。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農政策;對確保農村居民基本生活,實現農民基本權利,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意義重大。
二、目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現狀
(一)2009年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得以啟動發展
2009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開展新農保試點,當年覆蓋面要達到10%的縣,在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據人社部統計數據,2009年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為8691萬人,而農村中有農民工2647萬人參加了城鎮基本養老保險。2010年得到批准試點的范圍可達23%的縣.
⑸ 在哪裡可以找到本地的農村養老保險的數據
我省全面啟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009-09-27
從明年1月1日起,全省590萬60周歲以上、符合條件的本省戶籍城鄉老年居民,都可以領到由財政支付的每月不低於60元的基礎養老金。這得益於我省今年全面啟動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項惠民政策,老百姓形象地稱之為「人人享有退休金」。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該如何參保?養老金待遇如何?能不能與其他養老保障制度同時參保?就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對省政府日前發布的《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進行了分析解答。
哪些人能參保?如何參保?
政策規定,凡具有我省戶籍、年滿16周歲(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除外),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各地可按不低於當地上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的額度,增設和調整若干絕對額繳費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參保後養老金待遇如何?
政策規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除了參保人的個人繳費外,還包括集體補助、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和利息收入。參保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在繳費補貼上,政府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參保人給予適當鼓勵;對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繳費,按當地最低檔次繳費標准給予全部或部分補貼。為了讓參保人享受到真正的實惠,我省要求,參保人所在市、縣(市、區)對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支付終身。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目前省里確定的標準是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
為了體現長繳多得原則,省里制定了繳費年限養老金政策。繳費年限養老金與參保人繳費年限長短掛鉤,按繳費年限分段計發,目前暫定為:繳費5年(含5年)以下的參保人,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按1元/年計發;繳費6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的,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6年起按2元/年計發;繳費11年(含11年)以上的,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11年起按3元/年計發。
對參保的復員退伍軍人,軍齡視同繳費,並加發優待養老金。
此外,制度實施後,已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參保人員,死亡時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准為參保人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的20個月金額。
該負責人舉了個例子:在不計利息、且現行基礎養老金金額及政府補貼標准不變的前提下,如參保人今年45歲,年繳費100元,連續繳費15年,到60歲時,每月能領取養老金104元。按浙江省平均預期壽命78歲計算,個人繳費總額為:100×15=1500元;得到養老金總待遇為:104×12×18+1200(喪葬費)=23664元。
養老金的領取條件是什麼?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本省戶籍城鄉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制度實施時,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享受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制度實施時年滿45周歲、不足60周歲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年補繳額不得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繳費標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未滿45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與其他養老保障如何銜接?
政策規定,對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參保人,在繼續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同時,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對未滿60周歲且未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原個人賬戶儲存額折算成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繼續繳費,原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因就業關系發生變化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可雙向轉換,但不能同時享受。
制度實施時,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並領取保障金、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可以同時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制度實施後,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民同時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如被征地農民本人有要求,可將其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轉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不允許「逆向選擇」。
符合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如符合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供養、精減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等待遇條件,可同時疊加享受。
⑹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統計工作主要有哪些
(1)建立統計工作制度。
(2)統計分定期統計和不定期統計。定期統計包括月報、季報和年報。月報在所報月份的次月5日前完成。季報在所報季度的下季第1個月10日前完成。年報在所報年度的下一個年度1月15日前完成。
非定期統計報表根據工作需要或上級主管部門的通知填報。
(4)統計工作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准確、上報及時。
⑺ 近幾年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及數據哪裡找的到
新農保政策解讀
一、 什麼人可以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凡具有我市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以上,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在校學生除外),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二、 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在不同年度可以選擇不同繳費檔次。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參保繳費?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參保人應在市農保局每個年度規定的參保繳費時段內,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四、省、市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如何補貼?
省、市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不含補繳)實行每人每年最低30元補貼。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市政府增加5元補貼。
五、個人賬戶資金由什麼組成?對參保人待遇有何影響?
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 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多少決定著養老保險待遇的高低,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養老待遇也就越高。
六、中斷繳費的能不能補繳?
可以補繳,補繳部分應按當年的繳費標准繳費,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的補貼。
七、新農保實施時不參保繳費對今後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有沒有影響?
有影響,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不參保繳費的人員年齡達到60周歲時,不能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八、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算?
養老保險待遇由兩部分組成,即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准=個人賬戶存儲總額÷139。
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應具備什麼條件?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自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可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一)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滿60周歲的人員,不繳費可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條件的家庭成員須按規定參保繳費。
(二)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年限政府不給予補貼,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補繳部分應按當年的繳費標准繳費。
(三)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足額繳費。
十、參保人死亡,繳納的養老金保險費如何處理?
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除財政補貼本息外一次性發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將個人賬戶資金的剩餘部分,除財政補貼本息外一次性發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十一、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可以提前支取嗎?
個人賬戶存儲額只能用於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除出現參保人定居國外、戶籍性質改變、跨縣轉移、死亡等情況外,不得提前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