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置補助費和養老金是同一個意思嗎
當然不是一個意思。這是2種錢。 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徵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養老金是退休金
B. 退伍兵在待安置期間養老保險由誰來交是否分配工作後有所在的單位給補齊
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繳納。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內安置工作的意見》:
待安容排工作期間,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資標准逐月發放生活補助,直至安排退役士兵上崗。
待安排工作期間,以其在軍隊服役最後年度的繳費工資為基數,按20%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作為個人繳費記入個人賬戶,所需費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級財政資金安排;按規定參加安置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額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退役士兵個人繳納。
拓展資料
《意見》對上崗時間也有了明確規定:
1.接收單位應當從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的1個月內,安排退役士兵上崗。
2.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單位未按照規定安排上崗的,從開出介紹信的當月起,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工資80%的標准,逐月發給退役士兵生活費直至上崗為止。
C. 退伍安置養老金問題
我覺得合理的,因為這段時間你是閑置在家的。不交的話可能會影響以後的養老保險的,中國的國情就是這樣的啦!趕快交吧!╮(╯▽╰)╭
D. 退伍兵待安置時間養老保險
1.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年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2.退伍軍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優待養老金,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3.城鎮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連續工齡計算問題。
根據國家民政部《關於印發對<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若干規定的說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號)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辦[2001]188號)關於「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軍齡連同待分配期一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並視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待分配時間,是指《安置條例》規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伍軍人回到原徵集地後等待分配的時間。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今後,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待分配時間延長的,經當地安置部門出具證明,其待分配的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對因本人原因導致待分配期限延長的,其延長時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及時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E. 單位改革養老金視同繳費,現在軍人事務局通知交安置期間養老金合適嗎
安置期間的養老保險原單位已停繳,現在給補也是有政策才可以補,應該是好事啊。
F. 轉業軍人待安置期間如何交養老保險
根據《關於復員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等人員就業前後基本養老保險專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復函》屬,《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民政部、勞動部、總參謀部關於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隨用工單位改革實行勞動合同制意見的通知》(國發[1993]54號)規定:「退伍義務兵的軍齡連同待分配時間應一並計算為所在單位的連續工齡和待業、養老保險金投保年限」;
《民政部關於印發對<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若干規定的說明的通知》(民[1988]安字19號)規定:待分配時間「是指《條例》規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伍軍人回到原徵集地後等待分配的時間。待分配的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它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不符合《條例》規定安排工作條件的農村籍退伍軍人,退伍回鄉參加農業生產後,又由勞動部門安排就業或者是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編制的,其軍齡亦應與參加工作後的工齡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企業單位的,即為本企業工齡)。
因此,城鎮義務兵退伍後,回到原徵集地等待分配的時間,可視同為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但原則上不超過一年;所以說接收單位有義務為其辦理並交納待安置期間的養老保險。
G. 政府用安置費變為養老保險費合理嗎
當然要為臨時工繳納抄養老保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H. 拆遷安置時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具體是怎麼回事
養老保險繳納和社保繳納一樣,需要在當地社保局繳納。
養老繳納情況:內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容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3%,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5%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員工個人帳戶為繳費工資的11%;其餘部分計入共濟基金。以上理解為每月交5%,計入個人養老帳戶的為11%。
新養老保險的繳納情況:
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計算:
1、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
3、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自2006年1月起,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統一為8%。
I. 異地安置養老金可以嗎
肯定不抄可以的。
是這樣的,襲社保不支持退保,但特殊情況除外,比如達到退休年齡,但沒有達到最低交納標准15年情況時,變更國籍身份,死亡等情況下是可以申退的。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系。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不過,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