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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問題研究

發布時間:2021-02-26 04:44:44

㈠ 國外養老保險現狀研究

研究目的及意義
社會保障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已成為世界各國在社會經濟發展中需要解決的優先目標。在歐洲,失業率一直居高不下;在北美,新科技革命的迅猛發展,造成大量的結構性失業;在亞洲,東南亞金融危機使千百萬工人失去工作,形成失業風暴。1995年,在哥本哈根召開的社會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上,就業問題被列為三大主題之一。在會議通過的《共同宣言》和《行動綱領》中,要求各國政府將促進就業和控制失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優先目標。?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直接關系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改革的深化和社會的穩定,關繫到億萬群眾的切身利益,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復雜的社會問題。就業問題與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是相互依託、相互促進的。就業問題解決得好,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就有了保障和基礎;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對於促進就業、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社會保障制度是對社會成員的最低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權利予以保障的一種生活保障制度,是通過立法建立的,由國家和社會具體實施的一種著力於提供經濟上保障的制度,旨在完善現代市場經濟中通行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通過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直接或間接實施的一種社會安全制度。概括起來講,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對由於年老、疾病、傷殘、失業、死亡及其他災難發生而使其生存發生困難的社會成員及其家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或幫助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制度,包括年老退休、失業保險、傷殘保險、醫療保健、兒童保護、撫恤救濟、困難補助等。從實質上講,社會保障制度是反映生活質量的基本指標,在某一國家或地區,人們生活的社會環境和生活保障的狀況,是反映人們生活社會條件的質的具體范疇。社會保障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3個部分。?
我省勞動力資源豐富,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將長期存在。當前我省勞動就業工作面臨著3個方面的巨大壓力:一是城鎮新成長的失業青年,每年約有10萬人,加上上年結轉的失業人員,總數在20萬人左右;二是國有企業下崗職工,2000年預計將達到31萬人左右;三是農村剩餘勞動力,每年約有150萬人。城鎮新成長的失業青年、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農村剩餘勞動力三者合一,給我省帶來巨大的就業壓力,就業問題已成為我省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本專題力圖從其歷史發展與現狀入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以探討和尋找我省"十五"及到2015年擴大勞動力就業與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途徑和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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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廣東省養老保險問題研究

根據廣東省人力抄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進一步統一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粵人社規【2017】8號)規定,廣東省2017年7月1日起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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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關於養老保險問題實施研究的畢業論文題目怎麼寫

養老保險的含義及我國人口老齡化概況
一.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
二.養老保險的類型淺專析
三.國民眾的參屬保意識
四.廣泛關注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
五.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總體覆蓋面窄。
2、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主要表現為地區間、行業間的制度不統一以及繳費率與支付標準的不統一。
3、企業對參保養老保險態度不明確,依法繳費意識差。
4、國家財政收支困難為養老保險的實施帶來難度。

㈣ 論文:廣東省的養老保險問題研究

在看完這帖子以後,我沒有立即回復,因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復專會玷污了這網上少有的帖屬子。但是我還是回復了,因為覺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後面留下自己的網名,那我死也不會瞑目的!能夠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後面留下自己的網名是多麼驕傲的一件事啊!樓主,請原諒我的自私!

㈤ 養老保險論文,怎麼寫

這是一個十分開放的問題。況且養老保險涉及的內容又非常廣泛,我只能提幾點膚淺的建議:<br> 一、養老保險的宏觀政策研究:<br> 1、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完善問題;<br> 2、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政策建議;<br> 3、養老保險政策的問題研究(專門研究中央政策與地方政策的沖突、不同地方政策的差異、政策在總體上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問題)。<br> 二、養老保險政策的執行研究:<br> 1、單位不願意繳納養老保險的原因分析<br> 2、養老保險繳納過程中的規避行為(探討故意不足額繳納的行為)<br> 3、養老保險待遇給付的合理性<br> 4、養老保險金的缺口問題(基金緊張)<br> 5、參保人的養老保險觀念問題研究<br> 三、養老保險政策的熱點問題研究<br> 1、做實個人帳戶的必要性與合理性;<br> 2、做實個人帳戶對個人養老保險待遇的影響;<br> 3、被單位做出自動離職處理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對策研究<br> 四、與養老保險相關的問題研究<br> 1、養老保險與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br> 2、養老保險對單位用人制度的影響。<br> 以上只是原則性的建議。你可以做純理論方面的研究,也可以做實證性的研究

㈥ 為什麼要研究養老保險問題

想要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啊!要不然研究養老保險做什麼啊!

㈦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研究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繫到占總人口約70%的人民目前或將來的生活質量,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其中的關鍵內容之一。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
為了尋找合適的解決途徑,我國政府從8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性地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有10多年的歷史。這段歷史可以大體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1986-1992年,為試點階段。1986年,民政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江蘇沙洲縣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會議根據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決定因地制宜地開農村展社會保障工作。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成為首批試點地區。
第二階段:
1992年—1998年,為推廣階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下簡稱《基本方案》),確定了以縣為基本單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則,決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公布實施。此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各地推廣開來,參保人數不斷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萬農民投保。
第三階段:
1998年以後進入衰退階段。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門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這個階段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困難,一些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甚至陷入停頓狀態。官方對這項工作的態度也發生了動搖。
1999年7月,國務院指出目前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
針對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提出了對策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應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農民缺乏投保熱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針對目前集體補助比重過小,國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狀況,均提出應適當提高集體補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2、應當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穩定性。國家關於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變化無常,不利於這項工作的開展。全國各地在這方面也沒有規范統一的業務、財務及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這都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穩定性。而通過立法是達到穩定政策的最好途徑。
3、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支付問題。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因為投資本身就是一門相當復雜的學問,我國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國風險較小、回報較高的投資渠道很少,但是許多文獻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
①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資代理制,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交由專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以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
②由於農村養老保險以縣為覆蓋范圍,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縣級保障部門,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資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規定,不能保證適當增值率的投資主體,要在一定期限內放棄投資權,將養老保險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繳,由省級部門負責保值增值並承擔責任。省級部門不能實現保值增值的,可以將基金交由全國有關機構管理。福建省就是採用的這種辦法,效果比較好。
到目前為止,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仍然有許多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其中比較關鍵的是以下幾個: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
許多研究者都提出應當在農村養老基金籌集時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這個「力度」應當有多大比較合適,即既能充分調動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政府又能承擔得起?在這個問題上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之間的替代關系如何?對於這些問題,都缺乏明確的定量分析,甚至連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沒有,這樣「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學的指導,難以落實。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設置
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管理和發放應當遵循三權分立的原則。但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門獨立管理,1998年以後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也是一家說了算。權利缺乏監督是基金安全難以保障的關鍵,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機構設置應當進行改革。但怎樣改,怎樣體現權利的監督與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獻中研究得較少的問題。
3、城鄉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我國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兩套體系,兩者不存在可換算的基礎,根本無法銜接。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將會加快,有更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將流向城市,兩種不相銜接的養老保險體系將成為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障礙。

㈧ 研究養老保險的意義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義與方向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高愛娣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具有明顯的「碎片化」特點,妨礙了不同職業群體之間的人員流動,不能有效發揮社會互濟功能,也不能有效應對養老保險面臨的財務困境。因此應藉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重構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打破城鄉界限和職業界限,建立基於國民身份的單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009年新年伊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啟動的消息。引起社會上的廣泛關注。基於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勢在必行。推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減輕國家財政負擔,破除社會保障制度長期存在的「二元結構」,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全覆蓋,人人皆有保障,才是改革的出發點和終極目的。
一、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構成復雜、模式多樣,分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兩大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又分為企業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兩種,共計有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農民工四種養老保障模式。這些養老保障模式費用來源不同、保障程度不一,彼此獨立,缺乏銜接,具有明顯的「碎片化」特點。「碎片化」的制度設計,無助於體現公平公正,妨礙了不同職業群體之間的人員流動,不能有效發揮養老保險的社會互濟功能,也不能有效應對養老保險面臨的財務困境,革弊圖新已呈必然之勢。
(一)「碎片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導致待遇差距。
至上個世紀90年代,企業完成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式確立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則未列入改革范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依舊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從而形成了養老資金來源上的「雙軌制」。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企業繳費一般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養老金與當地社會工資水平和生活水平掛鉤: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用是由國家和單位負擔,個人不繳費,養老金標准以本人工資為基數,按工齡長短核計發放。養老金的繳費和發放體制上存在的「雙軌制」,導致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差距逐漸拉開,退休前收入基本相當的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職工,退休後的收入差距可能相差兩倍甚至更多。事業單位職工特別是公務員養老被視為「游離」於社會保險制度之外,而享受另一種「超穩定」、「超水平」養老方式的特殊群體。處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制邊緣的農民工養老,由於繳費門檻高、跨區域轉移難及15年的繳費年限等政策限制,一直存在參保率低、退保率高等現實問題,實際上根本起不到養老的作用。截至2008年底,全國參加城保的農民工2416萬人,只佔在城鎮就業的2.3億農民工的17%。
(二)「碎片化」的養老保險制度淤塞了社會成員的職業流動。
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公務員在養老保險制度上的差別,不僅導致了他們退休後的待遇差距,還在相當程度上淤塞了這兩類職業之間的人員流動。企業職工調到機關或事業單位,已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無法銜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到企業,欠繳的養老保險費沒有來源,從而在客觀上形成並加劇了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的職業壁壘,嚴重妨礙了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動。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如果要離開,由於沒有建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沒有個人養老保險金積累,原本退休後可以領取的退休金又沒有了,明智的選擇當然是留在行政單位不動;公務員選擇離開和退出原來工作單位,同樣意味著他將失去將來的養老保障;由於涉及相關人員的養老保障問題,政府機構在辭退公務員問題上顧忌重重,導致公務員退出機制不暢,形成公務員管理中「只進不出」的格局。
(三)「碎片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將使「城保」陷入財務困境。
由於一些企業繳費不足和我國人口老齡化步伐加快,我國城市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財務平衡面臨的形勢不容樂觀。首先,由於傳統養老體制沒有提供資金積累,現行城市養老保險體制不得不面臨著龐大的資金缺口難題。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情況,2005年我國城市養老金缺口2.5萬億元,在未來30年時間里將達到6萬億元。
其次,在養老金缺口嚴重存在的情況下,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的混賬管理只好挪用個人賬戶積累來填補養老金缺口,因此從一開始,新體制就面臨著個人賬戶「空賬」問題,並隨著時間推移日益加重。2000年我國養老金「空賬」達到360多億元,到了2005年底,「空賬」已達8000億元。
再次,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2007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為總人口的8.1%,2020年達到11.2%,到本世紀40年代將達到峰值3.2億人,占總人口的22%。隨著勞動年齡人口比例下降,我國社會的養老負擔將大大加重。上海是我國人口老齡化現象出現最早且老齡化程度最嚴重的城市,上海2007年「城保」制度贍養比為1.48:1,致使當年基金收支缺口達50億元。
二、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方向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為重構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契機,應藉此打破城鄉界限和職業界限,跨越戶籍制度的藩籬,建立基於國民身份的單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僅為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奠定基礎,也為2020年實現「全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創造條件。
(一)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
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有助於進一步體現公平公正原則。公平的養老保障制度應該沒有身份的差異,無論是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還是企業員工、自由職業者,或是農民工,各人均應承擔相同的自繳比例,到期均可以享受平等的社會養老標准。建立統一制度、統一規則的全國「大一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實現城鄉全面覆蓋、人人皆有保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養老保障體系,符合建立和諧社會的政策需求,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其次,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才是解決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問題的根本之策。有媒體報道,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動因是財政負擔問題。若僅將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作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將成為「頭痛醫頭」的改革,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降低到企業水平,而公務員養老改革卻不納入改革的范疇,必將增加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阻力。將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公務員養老改革、農民工養老改革分而治之,我國養老制度的「碎片化」將從「二元」演變為「三元」「四元」,其面臨的問題和困境將更加嚴峻。
(二)縮減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比重。
實行全國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突出困難是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問題。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中,因提出「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按照企業模式計發」,就引發了是「提高企業養老金水平」還是「降低事業單位養老金水平」的爭議。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把農民工也納入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體系,農民工與城鎮職工養老金待遇給付的差距似乎更難以平衡。按照原有城鎮待遇標准,農民居民養老金收入顯然提高,但是來自於農民的繳費收入必然十分有限,制度財務必然是不可持續的;降低原有城鎮待遇標准,使得全體參保人員退休的待遇水平在中間取齊,農民工的養老金待遇水平適當提高,城鎮居民退休收入卻大幅下降。突破這一瓶頸的重要途徑是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比重。縮減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水平,加強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作用,尤其是加大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的比重和作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共同趨勢。
我國也需要對養老保險體系進行結構調整,進一步縮減過高的基本養老保險水平,同時賦予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以更大的責任。根據我國現實和國際經驗,可以將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目標替代率由目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58.5%降低為20%,略高於社會救濟的水平但能夠保障退休職工最低的基本生活,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養老保險的門檻,有利於推動廣大農民工加入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體系,實現城鄉全覆蓋的社會保障目標;而農民工的加入和養老保險覆蓋率的大幅度提高,又有利於解決城鎮勞動入口比例下降和老齡化給養老保險制度帶來的財務困境。在適當的時候,基本養老的責任可以全部由政府承擔,國家給每一個退休的老人發一份吃飯的錢,真正實現「社會統籌國民化」。
(三)大力發展企業(職業)補償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的顯然不是降低養老金水平,而是調整整個養老保險體系的結構和養老金待遇的結構,將原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分責任轉移出來,由其他形式的養老保險制度來承擔。為了彌補統一制度後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的下降,必須大力發展企業(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尤其是企業(職業)年金。實際上,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一系列改革政策中都提倡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即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但是,由於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年金屬於自願性的,缺乏相關政策規范,因此其覆蓋面和規模還很小,發展緩慢。
做大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一是將縮減基本養老保險後企事業減少的繳費比例增加到「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中;二是將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部分剝離出來,合並到「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中,使擴大後的企業(職業)補充保險,達到養老金替代率的40%~60%左右。最終形成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為主體、輔之以一定的自願性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三支柱養老保險新體系。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實行完全的個人賬戶制和累積制,每個人擁有一個社會保障賬號,具有便攜性,有利於勞動力在不同職業和地區之間合理有序的流動;在待遇給付上,在企事業和個人繳費與未來受益之間建立密切的精算聯系,在設定的封頂線之下,較高的費基便可獲得較高的退休金,可以體現不同發展水平、不同群體、甚至不同個人之間的收入水平。如此一個各得其所、多繳多得、與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企業(職業)補充養老制度,可以激發企事業和個人繳費的積極性,對企事業而言,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也是增強凝聚力的一種手段,有助於提高職工對企事業的歸屬感,促進企事業提高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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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養老保險方面論文題目,養老保險的論文怎麼寫

<br> 一、養老保險的宏觀政策研究:<br> 1、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完善問題;<br> 2、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政策建議;<br> 3、養老保險政策的問題研究(專門研究中央政策與地方政策的沖突、不同地方政策的差異、政策在總體上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問題)。<br> 二、養老保險政策的執行研究:<br> 1、單位不願意繳納養老保險的原因分析<br> 2、養老保險繳納過程中的規避行為(探討故意不足額繳納的行為)<br> 3、養老保險待遇給付的合理性<br> 4、養老保險金的缺口問題(基金緊張)<br> 5、參保人的養老保險觀念問題研究<br> 三、養老保險政策的熱點問題研究<br> 1、做實個人帳戶的必要性與合理性;<br> 2、做實個人帳戶對個人養老保險待遇的影響;<br> 3、被單位做出自動離職處理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對策研究<br> 四、與養老保險相關的問題研究<br> 1、養老保險與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br> 2、養老保險對單位用人制度的影響。<br> 以上只是原則性的建議。你可以做純理論方面的研究,也可以做實證性的研究

㈩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的研究 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對於農村養老保險這塊,達到退休年齡的,有2種解決辦法:
(一)老人可以不交(但子女必須參保);

(二)或者老人採取一次性交清兩種處理方式,是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的。

所以你不在同一個戶口簿,那麼老人就需要申請參保且交清所欠費用之後才可以申請退休金待遇。

其交納是根據當地農民去年的純收入為基數,分5個檔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原則上是交得多,對應將來就可以領得越多。

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組成。基礎養老金國家補貼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總額+利息)/139月,個人帳戶根據本人交納的檔次決定,所以每月具體領取多少,根據本人交納多少決定。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則進行,這只是養老補助,同時也需要採取其它的方式來輔助解決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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