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目標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目標
以鄧小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為指導,以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力為依據,以完善制度和規范操作為重點,以防範風險和加強基金監管為核心,堅持規范與改革,發展和穩定相結合的原則,在有條件的地區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通過規范與改革,用2年左右的時間完善制度模式,理順工作關系,建立健全監督體系,實現規范化管理和持續穩步、健康有序地發展;用3-5年的時間,使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保率達到農村適齡人口的30%,用20-30年的時間,即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之前,在我國農村普遍建立起與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相適應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B.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落實好,應考慮哪些方面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本文對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支持、籌資機制、覆蓋范圍、待遇水平等方面進行探究,指出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旨在為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提供一些參考,對其他地區農村養老保養制度的發展提供相關經驗。
關鍵詞: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試點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日益加劇,養老保障問題逐漸被大家所關注,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率為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2.93%,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佔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1.91%。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表明,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以及醫療、衛生、保健事業的不斷完善,生育率一直維持在比較低的水平,而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卻在逐步加快。從總體來看,在2011年~2020年中會快速發展,2021年~2040年中會不斷向上攀升,而在2040年到2060年中將會一直保持高位運行。因此,進一步加快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當務之急。
1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當前研究背景
1.1安徽農村人口老齡化情況從數據可以看出,安徽省目前人口老齡化的形勢十分嚴峻。首先,人口老齡增長速度迅猛,在第六次人口普查當中,安徽省65歲以上的人口已經達到605.7萬人,佔全省人口數量的10.18%,與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較,增長了2.73%。其次,農村人口的老齡化程度要遠遠高於城市的水平,在2005年,農村人口在全省人口中所佔比例為66.5%,而農村老齡人口卻佔全省老齡人口的76.5%。最後,隨著生活物質需求的增長,農村勞動力在不斷轉移,使得農村老齡人口的比例也在不斷地上升。根據2006年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安徽省跨鄉鎮超過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數量占戶籍人口已經超過20.9%,絕對量達到1300多萬人。因此,可以看出,安徽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十分嚴峻。
1.2近年來安徽農村養老保險的推進進程安徽農村養老保險自2000年8月由民政部門劃入為勞動保障部門以後,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緊密圍繞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主題下,穩扎穩打,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2005年,安徽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並且,要求全省在3年的時間內實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覆蓋。規定從2007年8月1日起,勞動保障部門要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進行嚴格的審核,確保制度實施的力度。目前,在全省內已經基本實際施了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
1.3試點工作的一系列成效(1)在糧食主產區上實行「糧食換保障」,以農民現金收入低下的實際情況為依據,對農民進行直接的補貼,採取「國家補一點,農民交一點」的辦法來籌集養老保險資金,為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開辟了新的思路和方式。由於糧食購銷按照市場化運作,農民更加自願地採取「糧補資金換保障」的方式。以前賣糧難的問題得到了解決。(2)農村計劃生育對象養老保險普遍建立,凡是在試點地區,都出台了為獨生子女和兩女戶繳納養老保險的規定,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與農村計劃生育工作有機結合在一起,起到了相互促進的作用。(3)外出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取得一定進展,首先在觀念上樹立了養老保險的意識。其次,還為外出務工的青壯年勞動力在經濟上奠定了參與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因此,不少人紛紛回原籍參加農保,積累養老資金,甚至部分農民工還將在外參保的保險費轉移回家鄉。
C. 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執行過程中 監督方面工作做的怎麼樣
首先,可以減輕家庭養老負擔。農村居民在年輕時可通過參保定期繳納養老保版險金權,當年齡達到養老保險金領取標准時,便可以得到國家的補貼資金,如此一來便會降低農村家庭的養老壓力。其次,可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農村老年人所領取的養老保險金,相當於一筆固定的經濟收入,可用於購買生活所需物品,並且養老待遇水平得到了提高,可保障農村老年人有一個更加優質的晚年生活。另外,可以優化社會資源配置。鄉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現了農村與城鎮養老保險金的統一籌集、管理及使用,可對社會資金做出最為科學、合理的配置,避免造成資源浪費現象,並且還能提高養老保險的管理效率,節約管理成本。
D. 關於農村養老保險
什麼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
根據國家"七五"計劃關於"抓緊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的要求,民政部早在1986年就開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探索。1991年,根據國務院指示,在山東省煙台市牟平縣等地進行試點,並取得成功。1992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訂下發了《縣
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民辦發[1992]2號),並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推廣。
《基本方案》包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保險對象及繳納、領取保險費的年齡;保險資金的籌集;交費標准、支付及變動;基金的管理與保值增值;立法、機構、管理和經費;理順關系,穩妥處理與部分現行養老辦法的銜接等方面的內容。
《基本方案》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貼為輔;實行個人帳戶儲備積累制,農民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和集體對其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基金以縣級機構為基本核算平衡單位,按國家政策規定運營;保險對象達到規定領取年齡時,根據其個人帳戶基金積累總額計發養老金。
《基本方案》從我國國情和農村實際出發,為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據,是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必須遵循的具有行政規章性質的文件,有較強的操作性。
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5]51號)中,明確規定了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條件。即:"農民群眾溫飽問題基本解決,基層組織比較健全的地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工作方針是什麼?
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工作基礎,今後一個時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工作方針是:摸清底數,夯實基礎,理清思路,穩定隊伍,強化監督,規范管理,積極穩妥地將業已開展困薯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推向前進。在工作布局和推進方式上,採取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穩步推進。
因地制宜,即我國農村幅員遼闊,經濟發展很不平衡,農民收入和消費水平也不大相同,各地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要從實際出發,不能強求一致,不能齊頭並進,不下硬指標,不搞一刀切。
分類指導,即根據不同情況,制定不同目標。對於富裕地區和富裕群體,政府要加大行政推力,爭取做到廣覆蓋面、高參保率,建立較為規范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於較富裕地區和小康群體,政府組織引導農民參保,積極擴大覆蓋面、提高參保率,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於中等富裕地區和溫飽群體,政府組織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逐步擴大覆蓋面、提高參保率,基本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於欠富裕地區,在條件較好的鄉(鎮)和群體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貧困鄉村暫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貧困農民暫不參保。各地要從實際出發,規定分類指導的量化指標。凡是有條件的地方,都要做到適度發展。
突出重點,即通過抓好重點地區和重罩尺槐點群體,發揮其導向作用、示範作用和推動作用。
穩步推進,即在老齡化高峰到來之際,我國農村將普遍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相適應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工作重點是什麼?
當前實施的重點為:一是重點地區,即東部沿海地區、沿江沿邊開放地區、城鄉結合部、中西部經濟條件和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物友二是重點群體,即鄉鎮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鄉鎮招聘幹部和村幹部及其他有穩定收入的從業人員。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目標是什麼?
以鄧小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為指導,以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力為依據,以完善制度和規范操作為重點,以防範風險和加強基金監管為核心,堅持規范與改革,發展和穩定相結合的原則,在有條件的地區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通過規范與改革,用2年左右的時間完善制度模式,理順工作關系,建立健全監督體系,實現規范化管理和持續穩步、健康有序地發展;用3-5年的時間,使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保率達到農村適齡人口的30%,用20-30年的時間,即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之前,在我國農村普遍建立起與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相適應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國家發展計劃中的地位如何?
國家在"七五"計劃中指出:"......抓緊研究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並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試點,逐步實行。"
國家在"八五"計劃中進一步指出:"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和待業保險制度,逐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這是現代化社會的重要標志,也是推動企業改革、適應人口老齡化和促進計劃生育的一項重要措施。.....在農村採取積極引導的方針,逐步建立不同形式的老年保障制度。"
國家"九五"計劃和二O一O年遠景目標中又重申:"九五"期間,要加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互助、個人積累等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初步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村養老以家庭保障為主,堅持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發展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險。
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中也明確提出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要求:"(三十三)...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有條件的地區,逐步開展農 村養老保險。"
E. 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如何建立與發展的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的建立開始於「七五」期間。根據國家「七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出的「建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雛形」的任務,針對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後,原有社會保障制度趨於瓦解的狀況,1986年10月,民政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江蘇沙洲縣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會議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確定:在農村貧困地區,基層社會保障的主要任務是搞好社會救濟和扶貧;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等的地區,多數人的溫飽問題已經解決,但還有殘疾人和老年人兩個困難群體,在這些地區,基層社會保障的主要任務是興辦福利工廠,完善五保制度,建立敬老院,以解決殘疾和老人的生活困難;在農村經濟發達和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發展以社區(鄉、鎮、村)為單位的農村養老保險。
1987年3月,國務院決定由民政部負責開展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在各級民政部門的努力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在富裕地區,以村(少數為鄉鎮)為主體的社區型養老保險有所發展,到1989年6月,全國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了養老保險試點,參加人數達90多萬,積累資金4100萬元,有21.6萬農民開始領取養老金。這一時期的社區型農村養老保險不是十分成功,但也加深了對養老保險的認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存在的主要問題:①范圍小,層次低,效率不高;②養老保險金主要由集體承擔,有的完全由集體負擔,個人不繳費,不但使集體背上沉重的包袱,也沒有體現自我保障原則;③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不能保證制度的穩定和安全,保險金的計發標准混亂,沒有科學的標准;④養老保險資金的使用缺乏監督、約束機制,保值增值問題無法解決,存在很大風險。
在總結前一階段農村養老工作的基礎上,為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人口的「老有所養」問題,1990年7月,國務院第111次總理辦公會議專題研究了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問題,會議明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負責的精神。
1991年1月,國務院決定讓民政部選擇一批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建立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同年2月,民政部成立「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負責這項工作。同年6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進一步明確農村養老保險(含鄉鎮企業)由民政部負責。
1991年6月,在總結經驗和深入調查的基礎上,民政部農村養老保險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確定以縣為單位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則。並在山東組織了較大規模的試點。
1991年8月,山東牟平等5個縣(市)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啟動,僅一個半月,共計30個鄉鎮、281個村、38家鄉鎮企業近8萬人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積累保險資金近500萬元。
1992年1月,民政部將《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正式下發全國。同年7月,民政部在武漢召開了「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驗交流會」,重點推廣了武漢市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經驗。到1992年底,全國有1000多個縣根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確定的原則,由政府制定並頒布了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組織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其中,170個縣基本建立起了面向全體農民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國已有3500多萬農民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共積累保險費10多億元。
1992年12月,民政部在江蘇張家港市召開了「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會議」,重點推廣了江蘇省在全省全面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驗。這次會議標志著在全國范圍大區域、大規模的試點工作告一段落,轉入在全國范圍全面推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F.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施行的難點有哪些
在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和統籌城鄉和諧社會建設的大背景下,2009年9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的試點工作,標志著政府開始干預農村養老問題,並主動承擔對農民養老的社會責任。新農保試點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其中個人賬戶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貼及地方政府財政補貼構成,基礎養老金主要由中央財政提供。我國政府首次為農民全面提供基礎養老金的財政補助,是社會公平和社會福利事業劃時代的一次變革。但是,正處於試點階段的新農保,在制度設計和運行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需要對制度實施的難點展開深入研究,以促進新農保制度在我國的全面推廣和可持續發展。本文在農村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勞動力流動頻繁的現實背景下,通過對大量文獻和數據資料的分析,在指出新農保發展必要性的同時,重點對新農保制度實施過程中面臨的養老資金籌集和保值增值難,業務量大、有效管理難,以及不同養老保險制度間轉移接續難等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我國新農保籌資與投資機制創新、管理機制創新及銜接機制創新的具體對策建議。 論文研究認為,我國新農保試點制度在籌集機制方面存在著個人繳費的額度選擇與期限長短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集體補助保障功能弱、地方政府補助機制缺乏約束性等問題;在基金投資方面則存在著統籌層次低、投資能力弱、個人賬戶資金保值增值難等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論文在籌資機制創新方面提出了建立個人繳費的持續增長機制和激勵機制、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及各級財政之間責任等建議;在投資機制創新方面提出了要提高新農保基金運營層次、增強投資能力,並逐步放寬個人賬戶投資渠道,以便實現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內保值增值目標。 我國新農保試點制度在組織管理模式上,主要存在著農民居住分散、養老保險業務量大、經辦人員少、管理難度大、專業化管理水平低、養老基金安全監管難等問題。論文通過分析、借鑒四川德陽新農保委託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代理經辦和專業化管理的運作模式,提出了引入第三方管理的市場機制,通過政府招標采購的方式實行新農保經辦服務的外包管理,提高新農保的專業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當前我國城鄉實行兩種不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處於城鄉間流動狀態的2.3億農民工來說,是否能實現這兩種制度的有效對接,直接關系著新農保制度能否長遠發展下去。由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兩種制度在資金來源、養老金待遇計發標准、個人賬戶資金產權屬性、基金統籌層次等方面的不同,導致城鄉制度間轉移接續存在巨大障礙。論文針對存在問題,提出了新農保轉換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分拆辦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為新農保的統籌賬戶分拆及退休待遇確定辦法,並提出逐步實現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發展的必要性和建議。 論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和創新之處包括:一是針對新農保籌資與投資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建立農民個人繳費持續增長和長期激勵機制、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路徑;二是針對新農保業務管理難題,提出了通過政府招標采購獲取第三方提供的新農保經辦服務的管理創新;三是對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轉移銜接提出了一些設計思路。
G. 淺談如何做好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我從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以下簡稱農保工作)已經多年,勞動保障所成立後,鄉里的領導繼續安排我分管農保工作。面對2005年的農保工作任務,我感到壓力還是很大的,怎樣完成今年的農保工作任務呢!針對這個問題淺談一下自己的一些觀點。 一、首先爭取鄉鎮領導的支持。領導的關心支持既是我們工作的動力,也是我們農保工作的關鍵,更是我們完成農保工作任務的前提。因此,我們必須向領導匯報好全縣勞動工作會議精神,匯報好勞動保障所2005的農保工作任務,在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制定好具體的、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把農保工作擺上議事日程是完成與做好農保工作的第一步。 二、求真務實,狠抓落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專業性、政策性很強,連貫性很強。新形勢下的農保工作要求更高,任務更艱巨,工作更復雜。要想實現今年的任務目標,必須付出艱苦的努力,辛勤的勞動。因此我認為,在鄉鎮從事農保工作的同志,必須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發揚求真務實的精神,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奉獻、講穩定的高度,把農保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不推諉,不等靠,樹立早抓快上的思想,積極主動地研究和制定工作計劃,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位,服務到位。 三、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農民是農村的主體,也是農保工作的主體。只有把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才能使農保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發揚「走千家萬戶,道千言萬語,吃千辛萬苦」的農保精神,深入基層,深入村隊,深入農戶,服務到家門,把宣傳、解釋、測算、養老金發放等工作真正說到農民的心坎里。通過講政策,算細帳,講利益、講好處,讓農民們能夠透徹地了解參加養老保險後能夠解決自己的什麼問題,認識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確實有好處,確實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群眾才會有積極性,才能分清楚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宣傳力度要到位,宣傳方式要靈活。採取標語、廣告、廣播,街頭咨詢、散發傳單、製作圖版等各種宣傳方式和新聞媒體大造聲勢,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形式讓廣大人民群眾知道農保工作的目的和意義,在鄉鎮主要街口要道刷寫農保宣傳標語,真正形成立體式、全方位農保宣傳陣勢,不斷擴大農保影響。利用大集等場合對農保政策、知識進行宣傳,做到農保政策家喻戶曉。只有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好處宣傳的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農民群眾才能自覺行動,積極的擁護支持和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四、引導群眾分清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現在社會上的商業保險五花八門,弄得人們眼花繚亂,因此我們更有必要向老百姓做好宣傳工作,向他們解釋清楚,哪些是屬於以盈利為目的、以契約形式確定其法律關系的、具有企業行為的商業保險;哪些是福利性的、政府組織引導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採取低標准入保、高標准受益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消除老百姓的模糊認識,一定要把工作做細,做好,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我們的工作才能抓住實效,取得成績。 五、引導農民不要把參加農保,理解成是亂收費。從根本上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福利而不是負擔。農民在有組織、有管理、有保障的前提下,自願交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則是個人收入的延期消費。這不僅不是農民負擔,而且與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的「村提留」、「鄉統籌」有著本質的區別。一是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年老後領取養老金,多交多領,少交少領。所有權屬於農民個人,權益關系十分清晰。二是農民所交保費的增值和安全還得到國家政策的優惠和法律的保護,從而使農民所交納的保費不但沒有減少,還得到明顯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增值;三是從交費標准上看,從幾元錢開始的不同檔次可供農民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自主選擇,標准比較低,交費方式比較靈活。因此,農村養老保險是已經解決了溫飽並略有節余的農民群眾能夠承受的,這不會形成農民負擔,反而是農民的福利,是農民自己解決養老問題的一個有效辦法和途徑。 六、要把握重點,穩步推進,分類指導,方法科學。鄉鎮農保工作需要把握重點,講求辦法,在全面推進鄉鎮農保工作中,需要根據各村、各戶的不同情況來開展工作。選准重點,以重點帶一般,堅持因村制宜,分類指導,比如在相對富裕的村,可以採取集體入保的辦法,在經濟發展相對較弱、發展不平衡的村,可以選擇大戶、富戶,在計劃生育的典型村,可以選擇獨生子女戶和純女戶拓展工作,還可以探討各村隊幹部參保的優惠政策,達到樹立一點,輻射一片的目的。 七、加強學習,克服畏難發愁情緒。客觀地講,開展農保工作,徵收農村養老保險費難度是有的,幹啥工作都是如此,沒有輕松的工作,要把難度相當大的農保工作能夠推進到位,就是靠的我們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多年來在工作中形成的一種素質,畏難發愁是不行的。 八、引導農民改變「養兒防老」傳統觀念,樹立靠「社會養老」、「自身養老」的意識。從長遠看,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長期推行,家庭養老資源逐步減少,供養能力逐年下降,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將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在這種形勢下,只有發展社會養老才是解決家庭養老問題的根本途徑。引導農民趁自己年輕有勞動能力的時候,為自己投一份養老保險,爭得養老的自主權,在喪失勞動能力時,就會安度自己的晚年。因為將來如果子女能履行贍養義務,參加養老保險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裕;當家庭保障不充分時,養老保險可以提供另一經濟補償;當家庭保障功能失效時,養老保險可以向他們提供生活必須的費用,確保他們晚年的基本生活。農民改變農村傳統的「養兒防老」的觀念後,還可以降低農村計劃生育的難度,會為今後農村的社會進步、農業的全面發展和農民的美好未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可以有力地推動農村社會的文明進步。 總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和關心的重大問題,也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它涉及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繫到農村的發展,也關繫到農村的穩定。在新形勢下做好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不僅有利於解決農村存在的深層次問題,而且還有利於我縣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我們一定要抓住我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起步早,參保面廣,群眾基礎好的優勢,深刻理解新形勢下農保工作的新任務,新內容,新要求,切實轉變思想觀念,提高認識水平,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學習,提高掌握政策,運用政策的水平,提高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認識,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做實、做強、做大。
H.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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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本文對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支持、籌資機制、覆蓋范圍、待遇水平等方面進行探究,指出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旨在為安徽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提供一些參考,對其他地區農村養老保養制度的發展提供相關經驗。
關鍵詞: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試點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日益加劇,養老保障問題逐漸被大家所關注,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率為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2.93%,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佔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1.91%。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表明,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以及醫療、衛生、保健事業的不斷完善,生育率一直維持在比較低的水平,而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卻在逐步加快。從總體來看,在2011年~2020年中會快速發展,2021年~2040年中會不斷向上攀升,而在2040年到2060年中將會一直保持高位運行。因此,進一步加快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當務之急。
1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當前研究背景
1.1安徽農村人口老齡化情況從數據可以看出,安徽省目前人口老齡化的形勢十分嚴峻。首先,人口老齡增長速度迅猛,在第六次人口普查當中,安徽省65歲以上的人口已經達到605.7萬人,佔全省人口數量的10.18%,與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較,增長了2.73%。其次,農村人口的老齡化程度要遠遠高於城市的水平,在2005年,農村人口在全省人口中所佔比例為66.5%,而農村老齡人口卻佔全省老齡人口的76.5%。最後,隨著生活物質需求的增長,農村勞動力在不斷轉移,使得農村老齡人口的比例也在不斷地上升。根據2006年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安徽省跨鄉鎮超過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數量占戶籍人口已經超過20.9%,絕對量達到1300多萬人。因此,可以看出,安徽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十分嚴峻。
1.2近年來安徽農村養老保險的推進進程安徽農村養老保險自2000年8月由民政部門劃入為勞動保障部門以後,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緊密圍繞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主題下,穩扎穩打,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2005年,安徽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並且,要求全省在3年的時間內實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覆蓋。規定從2007年8月1日起,勞動保障部門要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進行嚴格的審核,確保制度實施的力度。目前,在全省內已經基本實際施了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
1.3試點工作的一系列成效(1)在糧食主產區上實行「糧食換保障」,以農民現金收入低下的實際情況為依據,對農民進行直接的補貼,採取「國家補一點,農民交一點」的辦法來籌集養老保險資金,為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開辟了新的思路和方式。由於糧食購銷按照市場化運作,農民更加自願地採取「糧補資金換保障」的方式。以前賣糧難的問題得到了解決。(2)農村計劃生育對象養老保險普遍建立,凡是在試點地區,都出台了為獨生子女和兩女戶繳納養老保險的規定,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與農村計劃生育工作有機結合在一起,起到了相互促進的作用。(3)外出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取得一定進展,首先在觀念上樹立了養老保險的意識。其次,還為外出務工的青壯年勞動力在經濟上奠定了參與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因此,不少人紛紛回原籍參加農保,積累養老資金,甚至部分農民工還將在外參保的保險費轉移回家鄉。
2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2.1制度上的不完善(1)較低的保障水平起點,安徽省《實施意見》規定試點縣、市新農保制度的參保人可獲得省級以及試點地區財政補貼3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繳費標准為每年100元~500元五個檔次,試點縣、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個人繳費標准上,實行多繳費的獎勵辦法,實行多繳多受益,以100元為基礎繳費,當滿15年繳費年限,每多交一年加1%的基礎養老金,最高不超過10%,500元以上不再獎勵,即每一個檔次增加5元,最高不超過20元。(2)財政投入過低,使得工業不能反哺農業,對農村支持力度不夠,不僅影響農民對此的積極性,也壓制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的提升。(3)過低的繳費水平和形同虛設的補助,一方面由於農民自身文化水平和觀念的限制;另一面由於收入水平較低,使得繳費水平一直受到抑制。同時,從操作層面上來看,缺乏集體補助運行機制,農民養老保險籌資機制完全變成了政府補貼、個人繳費的一種模式。
2.2機構平台的不健全(1)就目前情況來看,雖然安徽省部分市、區、鄉鎮、村的農保機構平台都已建立,但卻不夠健全。由於人員數量的不足,綜合素質偏低和工作經費等問題,導致人員流失現象較為嚴重。隨著新農保的逐漸覆蓋,以前的人員素質已經很難適應城鄉發展的要求,普遍存在年齡過大、業務水平低下和計算機操作技能缺乏的現象,使得新農保的健康穩步發展得不到有效保障。(2)信息系統的建設較為緩慢,新農保作為我國的一項國策,需要在試點期間的操作實施辦法保持高度一致,而軟體系統也是如此。由於國家、省級新農保信息系統建設的滯後性,為了應付考核,前期各自主張,使得系統的建設很不統一,由此造成了人力物力和時間的浪費。信息系統的分布建設導致大量資金和人力資源的浪費,也給之後工作的轉移和交接帶來麻煩。
2.3運行環境中存在較多阻礙(1)農民意識的薄弱,由於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以及傳統養老觀念的根深蒂固,認識水平較低,在缺乏完善的宣傳工作前提下,認識上的滯後性導致了行動上的滯後。(2)政府過大的財政壓力,新農保於2009年12月正式啟動,中央財政預撥款8135萬元,省、縣的配套資金為1.08億元。2010年中央財政轉移支付7.9億元,省、縣配套資金達到了2.18億元。省級預算覆蓋率由原來的26%迅速增長至60%,並已於2012年全面覆蓋。在此期間,隨著覆蓋面積的不斷擴大、參保率的不斷提升和領取養老金的人數不斷增多,相關配套資金的需求也在不斷地增長。受外部環境的影響和為保障其他政策的落實,使得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財政壓力也隨之加大。(3)農村經濟基礎較為薄弱,2010年安徽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為5285元,在全國中僅列第18位,與全國的5919元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於收入的限制,財產性收入和工資收入又存在不確定性,養老保障問題依舊突出,重要原因就在於經濟基礎的薄弱。
3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完善的建議及對策
3.1強化政府所擔當的責任養老保險制度是維持社會公平、公正的基礎要求。當社會經濟得到發展,國家不斷壯大之後,使得農民與城市市民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待遇是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現如今,黨中央「十三五」規劃的提出,要求農業現代化取得明顯進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我國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使得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高。而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面前,安徽的「十三五」規劃也需要緊跟中央的步伐。但是,目前安徽的農民收入水平較低,在全國都處於中下遊行列。推動經濟發展,不僅要努力實現農民的增收,還要深度挖掘農村消費的潛力。而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則會給農民帶來很多的後顧之憂,也限制了農村消費需求的增長。因此,主要從政治和經濟兩個方面認清農村養老保險建設的重大意義,轉變長期以來存在的重城市輕農村的觀念,從而改變做法。通過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來提升養老保障水平,實現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的共贏。
3.2提高政府補貼的水平《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但是,對於政府在財政投入的方面卻沒有做明確的要求,《指導意見》規定國家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但對財政如何支持缺乏具體的規定,對中央、地方財政預算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導致新農保的投入過大。由於國情的原因,政府傳統的意識和照模板設計的考核機制,造成財政支出偏向於GDP發展的方向,故在農村養老保險方面的投入依舊不足。作為一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需要發揮其主導地位,成為制度供給主體。而相關數據也表明,我國國情下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只有與政府補貼相結合,才能夠使其獲得持續發展的動力。首先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投入力度,逐步地降低個人繳費比例,可以通過將農業抽取的大量利潤以保金的方式返還給農民,同時建立相關基金,縮小每個地區中的補貼差異。其次,對財政、金融、稅收體制進行改革,改變原有的模式,通過對財政收入的增加以達到對財政支出結構的改變,優先考慮各項民生問題。最後,增強預算編制,保障執行的透明度和力度,降低成本,以保證資金用到刀刃上。
3.3加強政策宣傳和監管在當前國情下,農民所能夠接受的知識教育很有限,很多農民對新農保沒有很清楚的認識。因此,加強農民對參與新農保的積極性是當務之急,努力提高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使他們能夠理解並支持,對我國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除此之外,更要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管制度和基金的稽核制度,規范各部門的操作行為,並隨時披露相關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到公開透明。
4結語
作為我國的一個農業大省,安徽的城鄉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地區間的經濟水平差異巨大,隨之帶來的即是農民收入水平的不均衡。而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由於地方政府投入不均也逐漸成為一個多層次的體系。本文則是通過分析安徽省經濟社會的特點,並根據相關數據以及目前大背景下國家採取的一系列政策,得出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設計、實施以及運行環境等各個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並通過加強政府擔當、完善和建立相關機制,以及提高政府的補貼水平來為該項保障制度出謀劃策,以達到縮小農村地區差異,進而縮小城鄉養老保障水平的差異。這是一個漫長而又復雜的過程,不僅僅需要政府的扶持、領導和推動,更需要每一位農民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