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問題:廣東省內社保轉移
1:你復在深圳繳納的社會制保險,只能轉出養老這部分,至於醫療保險現在是不能跨省轉移的。就是說深圳社保卡上還有醫療的錢在裡面,這錢只有用於在深圳市看病或到深圳定點葯店購葯。
你在佛山可以繳納綜合保險或養老保險,這隨你自已選擇。跨省只能轉出養老保險合並在一起。
2:不同城市繳納的社保,不辦理社保遷出,新單位繳納的社保不會存到原來的社保帳號上。
現行的社保政策:可以把跨省所交的養老金轉移合並在一起計算年限。
跨省養老金轉移手續如下:所需資料:
①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②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辦理流程:①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我市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②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如下手續兩地的社保局自己處理,不用本人辦理的,不用擔心:即轉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給原來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錢匯入現在社保局的賬戶就完成社保轉移手續了)。
B. 廣東省內社保轉移合並問題
省內轉移平台啟用後市民辦理養老關系轉移,只需到原參保地索取參保繳版費憑證,再將參保權繳費憑證交到要轉入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填好申請表即可。其他的事情,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和轉出地(即原參保地)會通過系統具體聯絡辦理。
在以前參保人將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後,須等待15個工作日審核期,審核通過後再將聯系函親自送往或郵寄至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需來回跑路遞材料或跟進郵件進展。
(2)廣東省內養老保險轉移流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如果戶籍地和參保地一致,那麼就不用考慮這樣的問題,在哪兒交就在哪兒領取。
如果參保地和戶籍地不一致,就優先選擇繳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比如在北京交了10年,上海交了5年,那麼就需要在北京辦理退休。
如果多地工作都滿10年,則選擇退休前最後繳納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比如在上海工作10年,北京工作10年,臨近退休的最後10年是在南京,則選擇南京辦理退休。
C. 廣東省內社保轉移手續怎麼辦
對於轉移,你需要分別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請才可以。
不過,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工傷等社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系。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依照這個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一個正常參保人員從提出申請,到最後完成辦結,在所有材料准備到位的狀況下,最快在一周之內就可以辦理完成,最慢也不會超過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養老保險關系的跨省轉移,而且,在辦理轉移過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請人轉入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操作。
第一步: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第三步: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第四步: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最後一步: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D. 廣東省內社保轉移方法
對於轉移,你需要分別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請才可以。
不過,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工傷等社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系。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依照這個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一個正常參保人員從提出申請,到最後完成辦結,在所有材料准備到位的狀況下,最快在一周之內就可以辦理完成,最慢也不會超過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養老保險關系的跨省轉移,而且,在辦理轉移過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請人轉入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操作。
第一步: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第三步: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第四步: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最後一步: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E. 廣東省內社保跨市怎麼轉移
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入廣州市為例:
1.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同時提交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且近期列印《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原件。
2. 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信息至廣東省轉移平台。
3、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省轉移平台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信息審核無誤,且轉移基金到賬後,為申請人完成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業務。
4.申請人可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查詢並列印《廣州市社會保險轉入確認表》,或可通過社保網查詢轉移業務的辦理情況
1.跨省轉入: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人的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郵寄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已聯網的地區要求同時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信息至勞動部轉移平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出地社保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移接續業務。
2.省內轉入: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人的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信息上傳至廣東省轉移平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廣東省轉移平台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信息審核無誤,以及轉移基金到賬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
參考來源: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入-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F. 廣東省內辦理社保轉移一定要本人去辦嗎
需要本人去辦理。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回老保險關系答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G. 廣東省內跨市怎樣辦理社保
根據《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責任分擔與轉移基金管理辦法》(粵勞社函〔2008〕2092號),廣東省跨市社保辦理操作規定如下:
第三條 參保人員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參保後,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的,應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索取參保憑證,並確認本人參保信息。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當場審核參保人信息,按初審、復核程序生成《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以下簡稱《參保憑證》)交參保人員簽名確認,社保機構和參保人員各留存一份。
參保人員來辦理停保手續或其參保信息未核定的,待參保人員按規定辦妥相關手續後,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出具《參保憑證》。
第四條 《參保憑證》應完整記載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基金信息及繳費記錄情況等三部分內容,具體包括:
參保人員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參加工作時間、當地統籌時間、個人首次繳費時間、本人建賬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基金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儲存額;歷年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記賬信息。
第五條 參保人員在現參保地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後,其本人或用人單位向現參保地社保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應提交《參保憑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申請書》(附表2)和參保人員身份證及復印件。
第六條 現參保地社保機構業務部門收到參保人員轉移申請後,應予當場審核。符合受理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出具《受理回執》,並按初審、復核程序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在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業務部門將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經審核不符合轉移條件的,應當場按初審、復核程序生成《不予受理通知書》,交參保人員或其用人單位簽收。告知其不辦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據,並將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如需補充提供材料的,應當場出具《補充材料通知書》,告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及時補齊。經辦期限從補齊材料之日重新計算。
(7)廣東省內養老保險轉移流程擴展閱讀: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根據經參保人員確認的參保信息記錄及基金到賬情況在9個工作日內辦妥轉出手續:
(一)業務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與留存的《參保憑證》等相關資料核對。經審核無誤的,按初審、復核程序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附表7),流轉至財務部門進行會計核算處理。
(二)財務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確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基金信息,並以「一人一單」的匯款方式將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劃轉至現參保地社保機構賬戶,匯款單須載明轉移參保人員姓名和社會保障號。財務部門通過業務系統初審、復核程序將匯款單編號錄入《信息表》後轉回業務部門。
(三)業務部門在財務部門開出匯款單3個工作日內,列印《信息表》傳送給現參保地社保機構。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現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轉來轉移參保人員《信息表》及其轉移基金後10個工作日內(不包括基金流轉和業務協調時間)完成轉入接續工作:
(一)財務部門在接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轉來參保人員轉移基金後5個工作日內進行到賬確認。
(二)業務部門在參保人員轉移基金確認到賬後5個工作日內,根據《信息表》將參保人員信息錄入業務系統,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並告知參保人員辦理情況,收回《受理回執》。相關材料由業務部門存檔備案。
(三)現參保地社保機構對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核定的信息審核結論和轉移基金金額予以認可,不再重新審核。
轉移業務辦理過程中,社保機構之間應加強協調聯系,必要時可發出協調函。社保機構收到協調函5個工作日內給予函復。
H. 廣東省內社保如何轉移,要什麼手續
如下手續:1、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2、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3、其養老保險關系將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與現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
I. 廣東省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流程
1、從今年1月1日起,廣東省內已實現養老保險自由轉移了,只要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索專取養老保險參保憑屬證,交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
2、參見:《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