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養老保險憑證
個人為繳費單位的,就是繳費清單或叫繳費收據。
單位為繳費單位的,是以你工資單中扣養老保險等的扣款內容,但你必須要去當地社保局查看,你的養老金賬戶是否有相應的繳費記錄。因為有的單位是口頭答應給員工繳納養老金,但實際上沒有履行。
知道了嗎
㈡ 養老保險憑證和社保證明是一個東西嗎
自己持身份證到原參保地的社保,列印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新參保地的社保即可。
醫療和失業也一並轉移。
㈢ 養老保險有什麼憑證嗎
養老保險手冊一般是由工作單位進行保管的,因為每年都要進行登記審核,在職期間是不交給個人的,待更換新的工作單位時才交由本人,方便辦理轉續手續。
㈣ 養老保險參保憑證是如何辦理的
◆辦事項目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申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機構
最後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中心
◆辦事依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
◆申辦條件
參加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
◆申請材料
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印)。
◆辦事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辦理期限
辦事程序中的第1、3條,當場辦結。
◆收費標准
不收費
◆申辦表格
無
註:1、對於在本市有欠繳養老保險費情況的人員,社保經辦機構開具《欠繳社會保險費告知書》,交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參保人員願意補繳欠費的,可當場繳納欠費;參保人員不補繳欠費的,其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個人欠費的時間不轉移基金,之後個人不再辦理補繳。
2、已在外省市就業人員,未向本市最後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中心申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的,可由現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在辦理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時直接聯系本市區(縣)社保中心獲取,個人不需自行申領。
◆辦事項目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申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機構最後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中心
◆辦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
◆申辦條件參加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
◆申請材料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印)。
◆辦事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辦理期限辦事程序中的第1、3條,當場辦結。
◆收費標准不收費
◆申辦表格無註:1、對於在本市有欠繳養老保險費情況的人員,社保經辦機構開具《欠繳社會保險費告知書》,交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參保人員願意補繳欠費的,可當場繳納欠費;參保人員不補繳欠費的,其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個人欠費的時間不轉移基金,之後個人不再辦理補繳。
2、已在外省市就業人員,未向本市最後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中心申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的,可由現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在辦理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時直接聯系本市區(縣)社保中心獲取,個人不需自行申領。
㈤ 養老保險沒有憑證能領取養老金么
當你在另一個單位上班時,會繼續繳納養老保險,會與以前繳納過的累計計算,沒有必要領取。如果真要辦理,身份證就是最有效的憑證。
㈥ 交了養老保險後,能拿到什麼憑證
養老保險的發票抄或者憑襲證也就是社保繳費憑證。
一、個人獲取社保繳費憑證,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個社保經辦服務機構辦理。獲取方式如下:
1、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市民卡」)的人員,可憑市民卡通過自助查詢機進行列印;
2、市民卡正在辦理之中或未辦理市民卡的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通過自助查詢機進行列印;
3、已辦理過網上注冊的人員,可登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查詢列印;
4、按以上三種方式均無法獲取參保繳費證明的人員,可委託他人辦理,由受託人憑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到櫃台查詢列印。
二、參保單位獲取本單位參保繳費證明的方式:
1、已辦理過網上注冊的單位,可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網上查詢列印;
2、因特殊情況無法辦理網上注冊的參保單位,可憑單位介紹信、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勞動保障證副本原件到櫃台查詢列印。
㈦ 【養老保險繳費憑證】你知道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是什麼嗎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是一張表格,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從1997年起,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比例提高的速度應適當加快。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㈧ 養老保險的憑證是什麼
社保繳費憑證是參加各類保險在繳納保費後所取得的繳費的收據或者發票。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收據和繳費的清單。
1、本憑證是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權益記錄,是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2、當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個人賬戶儲存額按規定繼續計算利息。到新就業地參保時,請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示本憑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3、本憑證如不慎遺失,請與填發此憑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申請補辦。聯系方式可到任何一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
(8)養老保險有憑證嗎擴展閱讀: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㈨ 養老保險憑證去哪列印
社保繳費憑證介紹
社保繳費憑證是參加各類保險在繳納保費後所取得的繳費的收回據或者發票。一般情答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收據和繳費的清單。
既然跨省市變動工作就少了社保繳費憑證,哪到底應該如何開具這一紙證明呢?其實非常簡單,以國內某市為例,需要參保人員先在地稅部門辦理停保手續,並補錄戶籍地地址之後,再到社保局列印「社保繳費憑證」,然後憑該證明到轉入地社保部門提出轉入申請。
如果對於當地的社保繳費憑證怎麼開有疑問,還可以撥打社保電話12333咨詢一下,或者前往社保辦事網點,在窗口向社保專員咨詢社保繳費憑證辦理相關問題。
個體參保人員代扣繳費後索取繳費憑證方法
銀行代扣繳費成功後,每月25日以後持代扣繳費存摺(卡)和身份證到工商銀行任意網點列印繳費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