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同時兩地繳納,如何處理
社保異地重復繳費復的,在繳費年制限上只能算作一份,但繳納的金額可以累積。你將來回到內地工作可以把內地的養老保險轉移回武漢,具體措施如下: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2、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㈡ 社保能兩地同時繳嗎
同一個人是不能辦理兩份社保的,如果重復繳納,但是最終,社保局只承認一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 先轉後清 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重復繳納部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
退休是不可以在兩個地方領取養老金的。退休的時候,即使有2個參保地同時滿足申請養老金的條件,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地方辦理退休手續。
2011年7月1日將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9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重復時間段內繳納社保的年限是不能累計的。關於重復繳納的社保費用,可以選擇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將一個地方的社保關系轉入居住地累計計算,由社保局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它關系予以清理,隨後退回重復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
(2)兩地繳納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兩地同時交社保限一地領養老金,一個人不得在兩地以上的城市同時參加養老保險,若重復繳納養老保險的,應選擇其中一地參加養老保險;若擁有多個社保電腦號的,重復繳費的,應當合並或將重復繳交的保險費按比例退回。
申請合並時必須提供繳費單位的證明(證明多個號碼同屬一個人、社保證、繳費明細單、書面申請書;由現繳費企業填報《企業員工參保信息變更表》,向社保徵收部門申請社保電腦號合並手續。
比如一個人在老家和就業地同時都繳費,到了退休年齡後,兩邊都滿15年,兩邊都辦了養老金領取手續。這樣的話,就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一個地方繼續領取,其它地方的養老保險關系就要清理,把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已經領過的養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㈢ 在兩地交了兩份社保我該怎麼辦
在多個城市繳納過社保的處理方法就是轉移社保。還分為是跨省還是省內轉移,專參保人屬在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無論參保人流動到哪個地區就業參保,即使中間有中斷,繳費年限都可以相加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到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只是跨省轉移和省內轉移的辦理流程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社保五險當中可以進行轉移的只有兩個險種,那就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金額、以及繳納年限。如果是跨省轉移,還可以轉走養老統籌賬戶的大部分金額。如果是省內轉移,就不涉及統籌部分了。
㈣ 兩地交納養老保險是否可以
1.對同一個人來說,不可以兩地交納養老保險;
2.如果你原單位參加了養老保險專屬,現單位也參加了養老保險,並且想兩地交納的保險合並計算交費年限,唯一的做法就是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不辦理轉移手續一定沒辦法合並計算繳費年限.
3.辦理了轉移手續,你以後就可在呼和浩特正常領取養老金.領取
㈤ 社會養老保險可以分開兩地交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不可以兩地同時交。因為等你在寧波版這邊上班時,公司為你辦權理社保會辦理不成功,每個人只能有一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賬戶,而且等你退休後只能使用一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現在社保可以轉移,你可以到寧波當地社保服務大廳辦理轉移接收證明,然後攜帶接收證明到杭州原繳費縣區的社保服務大廳轉移你的社保就行,(一般情況下都是縣區社保局辦理)。到寧波那邊新公司可以正常為你繳納社保。
㈥ 兩地都交了養老保險怎麼合並
要先轉後清,由轉入地社保機構清退;無論在哪個制度內領取待遇,只退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本金,政府補貼、利息部分與個人賬戶金額合並計算。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八條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6)兩地繳納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青島市的做法是:
(一)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後,信息系統自動進行信息比對,確定重復繳費時段。重復時段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年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的月數。
(二)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重復繳費月份錄入信息系統,確定重復繳費清退金額,生成並列印《城鄉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清退表》。重復繳費清退金額計算方法: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年度個人繳費本金+ 年度集體補助本金)/12×重復繳費月數;清退總額=各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之和。
(三)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重復繳費清退金額退還參保人員,並將有關情況通知本人。
㈦ 我能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養老保險嗎
目前養老保險並未實現全國聯網,故養老保險同時在兩個不同地方繳納是可以回的答,不過同時在兩邊一起交是沒有意義的,將來只能領取一份。根據規定,參保人員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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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同時在兩地交社保退休怎麼辦
退休後不來再繳納基本醫自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
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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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㈨ 兩地同時繳納社保
社保異地重復繳費的,在繳費年限上只能算作一份,但繳納的金版額可以累積。你將來回到內地權工作可以把內地的養老保險轉移回武漢,具體措施如下: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2、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